賽富亞洲投資基金首席合伙人閻焱幾個月前在某論壇上有這樣一番表述,他通過不少實際經歷過的事例發現,在中國這樣一個發展中國家,創業公司里如果管理層和公司的骨干持股低于30%,激勵機制就會大大削弱,團隊往下走會出現問題。
成為公司部分的所有者,往往會讓創業型公司核心人物和骨干員工們有更多的理由走得長久和默契。這部分人是公司的創立者,也是公司存續的核心發動機,他們與公司的風險共擔和利益均沾,實際上解決了一個行動出發點一致化的問題。
你可能覺得我把話題扯得太遠了,商業和公益有沒有半毛錢關系?做公益,本來就是為了愛心善意把大家凝聚在一起,怎么會和商業中的這種利益邏輯扯上關系?
商業公司的利益邏輯好理解——持股計劃實行后,公司賺錢大家獲利,但是公益呢?公益不是拿著捐贈人的錢幫助受助者嗎?捐贈人的錢不可能讓公益機構管理者持有啊?那不就又要出現“美美”們的事件了?而且出現“美美”事件最大的一個前置條件,不就是因為很多人認為有人把公益事業看做了“逐利”的工具,將自己的利益與機構綁到了一起?
商業的本質就是“逐利”的,公益的本質是“逐譽”的。所以,提到“利益綁定”的概念時,商業組織必然是通過股份等實現真實利益的捆綁,而與公益組織做“利益綁定”,則更多地應該從“聲譽”的角度理解。而這個“聲譽”指的是相關人對于公益事業的真正投入以及貢獻,這里面包含了時間付出、金錢付出、專業付出等多方面。這樣的“聲譽”在一些由公眾人物來創立的公益項目或機構中尤其重要,因為核心人的“聲譽”直接關系到項目或機構的發展。
舉個例子來說,前不久的蘆山地震發生后,全民愛心奉獻的同時,壹基金15天內籌得2.4億元善款的成績引人矚目。聲譽背后,大家說的比較多的是對民間機構的信任感,以及對未來資金具體執行提出期望。但也有聲音提出了一個問題——李連杰和王石為什么大舉勸募的同時卻很少聽說有個人的資金捐贈?
壹基金顯示出來的募款能力毋庸置疑——壹基金的企業家理事會背后,招商銀行、聯想、騰訊、阿里巴巴等理事們的關聯公司都掏出了大筆真金白銀的捐贈,而且其中不少也是通過李連杰和王石親身勸募的結果。但是在公開信息中,至今我們沒能看到李連杰、王石等人的捐贈數據。
回想起當年第一輪互聯網泡沫時期,滿天飛的熱錢幾乎看到一個機會就會貿然地砸下去,生怕自己在跑馬圈地中間漏掉了機會,但現在很多VC拿錢出來之前,就先要考量你這個創業團隊的核心成員自己對這個項目的投入有多少,僅僅有點子是不夠的,還要包括全部時間的投入,還有與人員本身基礎相匹配的金錢投入。這樣的考察是為了防止“空手套白狼”的情況出現。VC的心態很簡單,只有真金白銀的投入砸下去,創始人才會真正地珍惜和全身心地付出。這也算是一個相對公平的人間法則吧。
李連杰和王石等人做慈善的方式可能是基于一種個人選擇,他們倆也曾在不同場合表達捐贈要尊重個人意愿,捐時間也是捐贈等,但從現在來看,李連杰和王石與壹基金之間的“聲譽綁定”似乎還是不那么充分和徹底。因為作為一個靠“聲譽”而生存的公益機構的靈魂人物,僅僅投入時間,恐怕對于更多的“投資方”也就是捐贈人,并不那么有絕對和持續的說服力。
(作者為《公益時報》副總編輯)
本期三棱鏡的主題為“不捐錢的個人選擇”。
本期主持人:張夢穎 新浪微博:@張夢穎zo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