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在政府和社會輿論的雙重推動下,我們可以看到越來越多的企業在公益慈善方面積極尋找新的突破點,越來越多的公益項目得到開發和落實,這對于提高社會整體價值而言,無疑是一件好事。在這個過程中,許多企業建立了屬于自己的基金會,或者希望建立屬于自己的基金會。2014年1月20日,民政部和全國工商聯發布了《關于鼓勵支持民營企業積極投身公益慈善事業的意見》,《意見》中提到“鼓勵支持具備條件的民營企業依法設立基金會,或在慈善組織中設立專項基金,探索企業留本冠名慈善基金、公益信托等新載體”。
國家在政策層面上的支持固然令人驚喜,但我們真的需要企業基金會嗎?企業基金會的意義何在?它將為社會帶來什么價值?
企業成立基金會大致出于以下考慮:首先,從經濟層面考慮,企業基金會是企業獲得合理利潤前抵稅的方式之一,成立后通過獲得稅務部門認可的捐贈證明,可以享受返稅補償。其次,企業把做公益視為潮流,也可以通過公益活動獲得比打廣告、開展營銷活動更佳的商業推廣效果,但由于對社會上的公益組織不了解,與其交給別人操作不如自己成立基金會操作項目。企業基金會的優勢是比較明顯的,企業可以利用其知名度,對公益事業進行推廣,同時對公益事業的選擇也更具有主動權,在動員社會資源參與公益活動的過程中,能夠充分利用企業內部的員工志愿者、內部籌款等方式。
然而企業基金會的弊端也同樣突出,尤其是在管理成本的提高和管理人員的稀缺上。盡管基金會是獨立法人資格,但由于企業人員對基金會的地位和角色不清晰,管理層都無可避免或順理成章地把基金會當作是公益項目甚至是整體企業社會責任規劃的部門,這樣的期望值會造成一定的負面結果——基金會的項目如果與企業經營和品牌不掛鉤的話,內部開展工作一定會遇到阻力,基金會要動員人手(尤其是員工志愿者)和開拓其他資源就難上加難,這都不利于基金會的工作和發展。
從基金會管理人才的角度來看,現在大部分企業基金會的人員都兼顧企業和基金會工作,企業社會責任部門、品牌部、企業文化部門的人甚至董秘兼任著基金會的管理人員,導致分工不甚清晰。如何找到合適的基金會秘書長也是個問題。公益組織的高管一直是個缺口,是中國的客觀環境和長期缺乏第三方專業訓練機構的結果。對企業來說,這更是一個挑戰。基于管理層的期望值,企業基金會秘書長一方面要對企業社會責任和經營有一定認知,另一方面也需要具有公益人的能力,這兩方面的能力需要平衡。
既然企業基金會有優勢也有弊端,那么成立自己的基金會是不是企業的最佳選擇呢?對于這個問題,我們應當回歸到基金會的根本功能。
從實際效果考慮,企業做公益需要對社會問題有幫助,同時企業也需要回報。現在企業考慮的是品牌和營銷,將來可能更多是通過公益在價值鏈上創造共享價值,或發現社會問題然后開發新市場,這些都是企業從實際回報角度需要考慮的。企業是一個經濟組織,是一種以經濟利益為目的的組織,同時,企業也必須承擔一定的社會責任,但企業首先要盈利和生存;如果企業對公益只持簡單做好事的心態,企業基金會絕對是必然選擇。然而隨著CSR理論的發展,部分企業已漸漸從單純的公益轉向可持續發展以及CSR戰略,將企業的業務與社會責任相結合,CSR不再只是一個花錢的事情,相反,它為企業帶來了利潤和聲譽,帶來了經濟和社會的雙重效益。
從可持續發展和CSR戰略角度出發,企業在成立基金會前需進行反復權衡,思考成立基金會能夠在何種程度上解決社會問題、如何影響企業的回報以及能否做好利益相關方對話等問題。
獨立CSR咨詢與分析師 何智權/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