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新聞
2014-09-03 來源 :公益時報??作者 :
河北省民政廳、財政廳日前出臺《關于政府購買社會工作服務的實施意見》,首次明確提出建立健全政府購買社會工作服務制度,以城市流動人員、農村留守人員、困難群體、特殊人群和受災群眾為重點,有計劃、有步驟地開展政府購買社會工作服務,逐步拓展政府購買社會工作服務的領域和范圍。
實施意見指出,購買社會工作服務,應當按照政府采購法律規定,根據服務項目的采購需求特點,選擇適用的采購方式。對只能從有限范圍服務機構購買,或因技術復雜、性質特殊而不能確定具體服務要求、不能事先計算出價格總額的社會工作服務項目,經同級財政部門批準,可以采用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方式購買。對只能從唯一服務提供機構購買的,向社會公示并經同級財政部門批準后,可以采取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組織采購。
(據《河北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