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09 來源 :公益時報??作者 : 張明敏
2017年12月28日,《社會力量參與一線救災行動指南》(以下簡稱《指南》)在北京發布,民間救災有了行動共識。
近年來,各類社會力量參與救災的熱情持續高漲,逐漸發展成長為救災工作的一支重要力量,在應對一系列重特大自然災害過程中,充分發揮了組織靈活、服務多樣的優勢,起到了重要作用。與此同時,也出現一些活動不規范的現象,影響了救災工作效率。
為健全社會力量一線救災工作機制,促進協調社會力量高效有序參與救災工作,在民政部救災司指導下,中國扶貧基金會聯合16家國內相關具有救災宗旨的基金會、救援救助類社會組織和有關高等院校共同制定了《指南》。
社會力量加入災害救援
近十年間,大量社會組織積極參與災害救援,發揮重要作用。民間救援力量已經成為我國自然災害搶險救災工作不可或缺的一員。同時,也體現出中國社會在災難面前的強大凝聚力,體現了一方有難八方支援的大愛精神。
2008年汶川地震,民間救援力量首次在國內嶄露頭角,剛剛成立不到一年,號稱為中國民間專業、獨立的純公益緊急救援機構“藍天救援隊”參與到緊急救援中,出色地完成了救援任務,贏得公眾贊譽。
民間救援力量在汶川地震中的出色表現,使得各種民間救援力量相繼出現。但在歷次災害救援中也有一些不經報備、不聽指揮的民間救援隊,這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公眾對民間救援的信賴。
如今,經過近十年的發展,中國民間救援力量也日益成熟,有若干個具有相同屬性的平臺型、樞紐型組織出現——“壹基金救援聯盟”“基金會救災協調會”“中國扶貧基金會人道救援網絡”“中國慈善聯合會救災委員會”等各種救援平臺相繼成立。
作用受到政府肯定
民間力量在災害救援中的作用也逐步受到了政府的肯定。
2015年10月8日,民政部制定印發了《關于支持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救災工作的指導意見》,其中在支持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救災工作的主要任務中提出,要制定社會力量參與救災的工作預案和操作規程。
2016年12月19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防災減災救災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發布,指出,要健全社會力量參與機制。堅持鼓勵支持、引導規范、效率優先、自愿自助原則,研究制定和完善社會力量參與防災減災救災的相關政策法規、行業標準、行為準則,搭建社會組織、志愿者等社會力量參與的協調服務平臺和信息導向平臺。
2016年12月29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國家綜合防災減災規劃(2016-2020年)》。一系列政策法規出臺及試點,均是從政府部門的視角,支持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救災工作。與此同時,從社會組織視角,在加強學習相關政策法規外,如何有效貫徹落實相關政策,與政府相關政策進行有效對接,完善社會組織自身在相關政策中的角色定位,成為當前急需推進的工作。
5大原則 18條指南
災害救援是在特殊情況、特定環境、特別時期開展的特殊工作,高效有序規范是救災工作的核心要求和基本原則。社會力量參與救災迫切需要加強專業性建設,進一步完善體制機制,提升專業能力,推動形成社會力量有序有效參與救災的行動共識。
為此,中國扶貧基金會牽頭,聯合多家社會組織、平臺機構和研究機構,集中各方的智慧和經驗,共同起草制定了《指南》。《指南》的發布,有利于促進社會力量面對災害救援,既能做到積極響應,自發、自覺,又能做到規范行動,自律、自治,對于提升社會救災工作水平具有重要意義。
《指南》總結了近年來社會力量參與救災工作的經驗和教訓,提煉出5條基本原則和18條具體行動指南。
基本原則,一是定位準確,有序參與。社會力量作為政府救災的補充力量,應在政府統一指揮和統籌協調下有序參與救災工作。
二是理性救災,量力而行。不做超出社會力量自身能力及對災區無實質性幫助的事。
三是屬地為主,效率優先。以屬地救援力量為主,不盲目前往災區;以搶救生命為第一目標,提升一線救災效率。
四是需求為本,尊重生命。遵循災區需求,尊重受災地區文化、民族習俗和宗教信仰,充分尊重和保護受援人的權利和尊嚴。
五是嚴格自律,有效規范。踐行人道主義精神,行動信息公開透明,主動接受社會質詢和監督。
18條行動指南包含了應急準備、啟動響應、救災行動、結項撤離、信息傳播發布等5個階段的關鍵性流程和措施,指導幫助相關社會組織完善自身管理,規范工作程序,更加有效有序參與救災工作。
目前,該《指南》已向社會組織開放,旨在通過《指南》的發布和推廣,動員和鼓勵更多的社會組織作為《指南》聯合發起單位加入進來,在《指南》(2017版)基礎上,共同討論不斷完善《指南》相關內容。并以《指南》為契機,在民政部救災司的指導和支持下,共同研究草擬社會組織參與救災工作的各項具體操作手冊,進一步加強社會組織救災能力建設,提升社會力量參與一線救災能力。
■ 本報記者 張明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