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回族自治區加強農村公益性墓地建設和管理
為加強農村公益性墓地建設和管理,近日,寧夏回族自治區民政廳、區黨委社會工作部、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10部門聯合印發了《寧夏回族自治區農村公益性墓建設管理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細則》共27條,主要包括農村公益性墓地申請建設材料、審批程序、建設標準、運營管理和禁止性規定,形成全周期閉環管理。《細則》將于2025年9月18日正式施行,有效期2年。
《細則》明確,農村公益性墓地,是指不以營利為目的,為當地村(居)民提供遺體安葬或骨灰安放服務的公共墓地。建設農村公益性墓地,堅持政府主導、統籌規劃、公益便民、節地生態、因地制宜的原則。縣級民政部門負責農村公益性墓地的指導和監督工作。村民委員會負責農村公益性墓地的建設和管理。
在規劃層面,《細則》指出,民政部門要將農村公益性墓地納入殯葬設施建設規劃,合理測算農村公益性墓地空間需求,提出農村公益性墓地分階段空間需求建議;自然資源部門依據空間需求和資源環境匹配情況,確定農村公益性墓地用地規模,保障用地計劃,將用地空間信息納入相應層級“一張圖”,作為農村公益性墓地用地審批依據。
建設標準上,《細則》區分火葬區與土葬改革區實行差異化管控。火葬區新建埋葬骨灰的單人墓或雙人墓占地面積不超過1平方米;土葬改革區埋葬遺體的單人墓和雙人墓占地面積分別不得超過4平方米、6平方米;提倡地面不建墓基,地下不建硬質墓穴,深埋不留墳頭,墓碑小型化,推廣使用臥碑。農村公益性墓地內可以設置多種安葬形式,鼓勵建設骨灰寄存設施和生態墓園,提供骨灰撒散、樹葬、花壇葬、草坪葬、格位葬、遺體深埋、小型墓等節地生態安葬方式。
在管理規范方面,《細則》要求,墓位按順序編號、登記、造冊,并建立檔案;設置管理用房和祭掃場所并配備消防設施和設備,山林區域需建設防火隔離帶。《細則》明確,禁止買賣墓位、建造豪華墓或從事封建迷信活動,資金使用需公開透明,檔案管理實行一墓一檔制度。同時強調農村公益性墓地管理主體要充分發揮紅白理事會、老年人協會等基層組織作用,把治喪規范納入村規民約(居民公約),加強農村喪事活動管理,引導群眾轉變觀念、節儉辦喪,鼓勵群眾以鮮花祭掃取代鞭炮、香燭、紙錢祭祀,鼓勵在重要祭祀時段推廣綠化植樹、集體公祭等低碳文明祭掃方式。
完整版見2025年9月4日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