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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記者 皮磊 近日,中共福州市委社會工作部印發經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和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的《關于加強社會工作專業人員隊伍建設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旨在建設一支素質優良的職業化、專業化社會工作人員隊伍,提升對老、弱、病、殘、幼等特殊群體服務和關愛水平,為福州創新社會治理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據悉,《若干措施》從人才培養、人才激勵、基層社會工作崗位開發、鼓勵臺灣社會工作人員來榕就業創業等方面提出10條具體措施,并納入“好年華 聚福州”人才政策體系。 其中,在人才激勵方面,《若干措施》明確,對符合條件的高級社會工作師予以獎勵和人才認定。2024年以來新評審通過的高級社會工作師(不含公務員及參公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并在福州市連續從事社會工作服務滿三年且當年仍在崗的,給予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將高級社會工作師納入福州市高層次E類人才,享受相關人才待遇。所涉及獎勵經費按照現行財政體制規定由市、縣(市)區分別承擔。 《若干措施》還提出,鼓勵縣(市)區給予社會工作者職業資格考試通過人員一次性獎勵。鼓勵社區工作者參加全國社會工作者職業資格考試和評審,對取得國家承認的初級、中級、高級社會工作師職業資格證書的社區工作者給予技能補助。同時,提高社會工作人員政治待遇。鼓勵政治素質好、業務水平高、社會貢獻大的社會工作專業人員依法參政議政,適當提高在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中社會工作專業人員代表的名額比例。 在人才使用方面,支持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吸納社會工作人員。拓展和優化社會工作服務項目購買。支持社會工作服務機構依法承接基層公共服務,政府購買社會工作服務,在預算資金有保障的前提下,可簽訂不超過三年期限的服務合同。 《若干措施》提出,加大基層社會工作崗位開發。鄉鎮(街道)、城鄉社區按照持有全國社會工作者職業資格證書的社區工作者占比不低于 50%的標準,加強社會工作專業人員配備。以社會工作服務為主的事業單位,應根據工作需要將社會工作專業崗位確定為主體專業技術崗位,明確配備比例和職責任務。 在人才培養方面,每兩年遴選一批市級專業社會工作領軍人才和市級社會工作專業人才中心。加強社會工作人員專業教育培訓,按照“新崗必訓、年度必訓”原則,系統化開展社會工作人員職業道德、專業知識和實務技能培訓。 鼓勵臺灣社會工作人員來榕就業創業,直接采認臺灣社會工作師職業資格。鼓勵和引進臺灣社會工作專業人員來榕實習實訓、就業創業,支持和協助符合條件的臺灣社會工作專業人員申報和認定高層次人才、享受相關人才政策待遇。福州市社會工作者實務技能競賽、志愿服務項目大賽,針對臺灣同胞開設專門賽道,推動臺灣社會工作專業人員深度參與基層治理和社會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