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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記者 皮磊 為進一步匯聚慈善力量,更好發揮慈善第三次分配作用,上海市民政局日前發布《上海慈善事業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2025—2027年)》(以下簡稱《方案》)。 《方案》要求,堅持依法治善和依法興善,圍繞上海加快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國際大都市,深化慈善事業體制機制改革,創新慈善參與方式,激發社會慈善熱情,厚植慈善文化根基,壯大做強慈善力量,努力開創新時代慈善事業高質量發展的新局面。 據了解,該《方案》共提出7項21條具體措施。 一是高質量培育發展慈善組織。《方案》要求,優化慈善組織登記認定工作,培育扶持各領域慈善組織,完善慈善組織退出機制。加大社區慈善組織培育發展力度,繼續支持成立社區基金會,鼓勵本市居村通過與社區基金會合作設立互助基金或專項基金,廣泛開展互助互濟類社區慈善活動。 二是涵養濃厚海派慈善文化。《方案》要求,打造全民慈善活動品牌,常態化開展慈善公益宣傳,發揮好慈善評選表彰的引導激勵作用。深入推進慈善市集進社區、進商場、進學校、進機關,養成市民喜聞樂見的慈善生活方式。同時,加大“中華慈善獎”和“上海慈善獎”等各級慈善獎項評選表彰力度,加強慈善典型事跡宣傳,更好引導全社會崇善、向善。 三是發展慈善特色服務和創新項目。《方案》要求,實施社區慈善超市提質增效行動,實施社區基金會示范工程,創新發展慈善信托,有序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慈善,深化“慈善+”項目合作,拓寬慈善交流合作領域。其中特別提到,引導慈善力量服務國家戰略,著力加強政府救助與慈善幫扶的有效銜接,加大慈善組織參與服務類社會救助力度。 四是培育高素質慈善人才隊伍。《方案》要求,加強慈善組織從業人員管理,儲備和培養慈善人才。研究出臺《上海慈善組織從業人員行為規范指引》,推行慈善組織法定代表人和從業人員從業自律承諾。此外,支持行業組織、行業智庫研究發布上海慈善組織從業人員平均薪酬指導線,引導各慈善組織合理確定從業人員待遇。 五是加強慈善事業綜合監管。《方案》要求,深入實施“陽光慈善”工程,健全風險隱患動態發現機制,有效開展慈善第三方監督。推動組建上海慈善行業組織,支持慈善行業組織通過制定行業公約、行業倫理守則和行業標準等加強對慈善組織及其活動的引導與規范,有效開展慈善行業自律。 六是夯實慈善事業發展基礎。《方案》要求,加強慈善統計分析和信息發布,加強慈善行業支持性服務能力建設。鼓勵民間發起成立慈善研究院等社會智庫,為上海慈善事業發展提供智力支持。積極推動慈善事業數智化轉型,推廣數字化技術和工具在慈善組織中的應用。 七是加強黨的領導和組織保障。《方案》要求,堅持黨建引領,落實完善慈善扶持激勵政策。其中提到,推動落實購買慈善組織服務、慈善服務設施用地保障、慈善金融服務等方面的政策支持。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商會平臺優勢,引導會員單位合規開展慈善公益活動。引導金融向善、商業向善、科技向善,探索推動慈善活動方式由捐錢、捐物向捐技術、捐股權、捐證券、捐知識產權、捐服務等形式拓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