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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區政府 12月 10日推出有關香港可持續披露路線圖,闡明香港要求公眾責任實體采用國際財務報告可持續披露準則(以下簡稱“ISSB準則”)的方針,并就不遲于2028年大型公眾責任實體全面采用ISSB準則提供清晰的路徑。 路線圖的重點包括以下幾方面。第一,香港會計師公會正以全面銜接ISSB準則為基礎,制訂香港準則,2025年8月1日起生效;第二,由2025年1月1日起,所有主板發行人均須以“不遵守就解釋”為基礎,披露參照《國際財務報告可持續披露準則第2號——氣候相關披露》的新氣候規定所要求的相關信息。2026年1月1日起,恒生綜合大型股指數成分股的發行人更必須按新氣候規定作強制披露。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將于2027年就強制要求上市公眾責任實體按香港準則作可持續匯報咨詢市場意見,并預期于2028年1月1日起以按相對稱的方式實施;第三,相關金融監管機構將要求具有重要影響力的金融機構(即非上市公眾責任實體)不遲于2028年應用香港準則。 此外,路線圖也詳述香港為支持可持續披露發展全面生態圈的藍圖,涵蓋可持續核證、數據與科技及技能培訓。 香港特區政府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表示,香港作為主要的國際金融中心及綠色和可持續金融樞紐,正持續采取措施,透過遵守國際標準和最佳范例來鞏固競爭力。許正宇表示,特區政府推出路線圖,全面采用ISSB準則,清晰彰顯決心,為實現全球綠色轉型,繼續在促進綠色和可持續投融資上擔當領導角色。 (據中國新聞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