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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記者 皮磊 日前,湖南省民政廳、省委政法委、省委網信辦等21部門聯合印發《湖南省加強流動兒童關愛保護行動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 《實施方案》明確,流動兒童是指隨父母或其他監護人雙方或一方離開戶籍地,跨縣域異地居住或生活6個月以上、不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城市中心城區的市轄區之間異地居住或生活的除外)。 其中要求,到2026年,流動兒童相關政策制度更加優化健全,關愛服務工作更加精準有效,重點領域惠民措施更加平等均衡,兒童信息臺賬更加精準,基層基礎更加堅實牢固,流動兒童關愛保護整體水平明顯提升。到2035年,流動兒童關愛保護工作取得顯著成效,關愛保護體系全面健全,基本公共服務供給更加均等優質,流動兒童身心健康發展權益得到全面保障。《實施方案》確定了下一步工作重點任務。 一是開展監測摸排健全信息臺賬。2024年12月底前,各地民政部門要會同教育、公安、衛生健康、醫保、疾控、殘聯等部門,完成全省首次流動兒童摸底排查、數據錄入、信息比對、檔案建立等工作,有條件的地方可以委托專業社會工作服務機構承擔具體摸排工作。 二是完善制度措施提升保障水平。《實施方案》提出,各地教育部門要保障流動兒童公平受教育權利;在開展教育資助、課后服務、假期托管等工作中,優先保障流動兒童權益;各地民政部門要分類加強流動兒童生活保障;鼓勵支持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組織以捐贈財產、設立項目、提供服務等方式,對生活困難的流動兒童給予幫扶。 三是優化發展環境維護合法權益。《實施方案》要求,加強家庭監護監督,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加強安全風險防范。其中提到,鞏固和完善中小學生防欺凌工作機制,對遭受欺凌和暴力的流動兒童開展“一對一”關愛。各地網信部門要持續凈化兒童網絡空間,豐富兒童數字生活體驗,為兒童提供健康安全的網絡環境。 四是加強關愛服務促進健康成長。其中提到,開展心理健康關愛。各地要充分發揮學校教師、醫生、兒童督導員、兒童主任、網格員、社會工作者、心理咨詢師、志愿者等作用,為有需求的流動兒童分類提供心理輔導、情緒疏導、心理慰藉等服務。在城市融入方面,該方案明確,各地各部門要為流動兒童融入城市生活,共享安全便捷舒適的空間、設施、環境和服務創造條件,組織動員企業、專業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志愿者等,開展城市文化介紹、社區環境熟悉等公益服務活動。 在保障措施方面,《實施方案》強調,各地要將流動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年度經濟社會發展考核指標和民生實事項目重點部署,壓實屬地和部門責任,加強溝通協調,形成工作合力。 同時,各地民政部門要夯實筑牢以市縣級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鄉鎮(街道)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站、村(居)兒童之家為主陣地的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網絡,選優配強基層兒童督導員和兒童主任工作隊伍,積極培育孵化兒童服務領域社會組織,加大支持社會組織開展流動兒童關愛服務的資助和購買服務力度,營造全社會共同關心、支持流動兒童健康成長的良好氛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