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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3日晚,上海市浦東新區應急管理局在官網發布關于市民買折疊床發現標注“救災物資”的情況說明。 說明稱,關于媒體反映市民在市場上買到標注“救災物資”字樣的折疊床的情況,經初步核查,市民購買的折疊床系使用過的應急物資。 說明表示,在該批物資的分揀清理過程中,倉庫管理人員違規處理、私自出售,致使流入市場。上海市浦東新區應急管理局已將涉嫌違法犯罪行為線索報公安機關調查處理,公安機關已開展相關調查工作。 折疊床印有“應急”字樣 近日,上海一男子稱,在浦東新區的二手店鋪買到了印有“應急”字樣的折疊床,引發關注。 據曝光此事的男子反映,8月11日,自己在上海市浦東新區一家買賣二手物品的店鋪,以160元/張的價格買了兩張帶有塑封的折疊床,以為是全新未使用的。 男子到家后卻發現,床體印有應急管理部門監制字樣,旁邊還寫著“掃碼全程追溯”,疑為應急救災物資。 床上的溯源碼顯示,這批床由寧波某公司于2020年12月20日生產。此后,這批床于2021年2月4日在上海交到某單位的倉庫,于2022年4月調到上海市浦東新區應急管理局。 此前,浦東新區應急管理局確認2022年處置的救援物資中有一批床,今年5月底,因新物資進庫,一些舊有物資要轉移,這批床按計劃應清理消毒、塑封打包,送入鋼廠銷毀。 據央廣網報道,8月13日上午,記者來到位于上海市浦東新區航興路上的一家二手家具回收店。“當時1張床53塊,我和另一個人一起收了75張床,我這拿了40張,當時很多床沒有包裝,也有很多損壞的地方。”二手家具回收店經營者告訴記者,這批床是6月12日從他人處收購而來,“我也是從別人那拿來的,說是賣廢品時賣出來的。”“昨天(12日),派出所、市場監管局都來問了情況,也做了筆錄,該說的我也都跟他們說了,我也不知道會出現這個情況。” 二手家具回收店經營者表示,“現在正在退回這批回收的折疊床,他們以我們的購買價收回去,之前賣出去的我也追回了3張床。” 律師:應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專業人士指出,應急搶險救災物資的購置、儲備保管、調用有對應的規定。以中央應急搶險救災物資為例,根據《中央應急搶險救災物資儲備管理暫行辦法》,中央應急搶險救災物資是由中央財政安排資金購置,專項用于支持遭受重特大自然災害地區開展搶險救災和受災群眾生活救助的應急儲備物資。這類物資儲存年限到期后,要依規處置。 經技術鑒定,質量和性能不能滿足應急搶險救災工作要求的中央儲備物資可報廢。相關處置收入在扣除相關稅金、技術鑒定費等費用后,按照政府非稅收入和國庫集中收繳管理有關規定及時上繳中央國庫。《上海市市級應急救災物資儲備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明確,市級應急救災物資使用結束后,未動用或仍有使用價值的回收類物資,原則上由使用區組織回收。經檢測達到入庫質量要求的物資方可回收,經維修、清洗、消毒和整理后,作為區級應急救災物資存儲。 接近正常儲備年限的市級應急救災物資,由承儲單位報經市應急局、市糧食物資儲備局、市財政局同意后,按有關規定進行輪換,具體有實物置換、委托輪換和其他市場化輪換方式。 上海康明律師事務所主任吳新慧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如果倒賣這批應急物資的人員,是國家工作人員或者受國家機關、國有單位等部門委托的其他人員,無論這批應急物資是否將回爐銷毀,該人員在主觀上都具有非法占有國有財物或者公共財物的直接故意,客觀上利用職務之便實施了倒賣行為且攫取了不法所得,故應以貪污罪追究其刑事責任。“雖然目前這批舊有物資的相關數量和價值還不能清楚確定,但是這批折疊床應屬于‘應急物資’,在貪污罪的量刑中屬于加重情節。”吳新慧說。 (據《每日經濟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