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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記者 皮磊 為進一步提升慈善活動透明度,保障慈善事業在陽光下運行,貴州省民政廳日前印發《貴州省推進“陽光慈善”建設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方案》要求,進一步加強慈善組織、慈善信托的規范化管理,切實提升公益慈善活動的社會公信力和影響力,實現省內所有慈善組織、慈善信托的受托人在“慈善中國”平臺上實名注冊賬戶,并依法完整真實地公開信息,為有意愿有能力的社會組織、愛心企業和個人積極參與公益慈善事業營造良好的環境,推動新時代公益慈善事業高質量發展。 《方案》明確了五項重點任務。 一是加強制度建設。依據新修改的慈善法及配套政策,配合省人大常委會,制定出臺《貴州省慈善條例》,研究制定配套政策文件,進一步規范慈善組織善款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年度報告等工作。指導督促慈善組織、慈善信托的受托人建立健全信息公開等各項內部制度。省慈善聯合會要強化行業自律,根據全省慈善事業發展需要和行業訴求,研究行業標準,建立行業發展長效機制。 二是開展慈善培訓。《方案》提出,舉辦慈善法及相關配套政策法規培訓班,加大對市、縣民政局負責人和慈善組織、慈善信托的受托人的培訓力度,重點解讀慈善政策法規、交流慈善組織信息公開和慈善信托公開等內容。省慈善聯合會要發揮行業組織優勢,省慈善總會要發揮系統優勢,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等媒體,采取短視頻、微動漫、網絡直播等方式,開展有特色、接地氣的宣傳活動。 三是強化專項檢查。會同業務主管單位和相關部門,對慈善組織、慈善信托的受托人信息公開情況開展專項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指導督促整改,對通過整改仍未達到法定信息公開要求的慈善組織、慈善信托的受托人要依法進行處理,并加大曝光力度,發揮警示作用。 四是加強信息化建設。推進貴州省慈善信息管理平臺建設,與“慈善中國”“社會組織法人庫”等平臺充分融合,發展便民慈善。各地要加強“慈善中國”系統的推廣和應用,實現慈善組織在“慈善中國”平臺實名注冊賬戶,依法公開信息。要指定一名系統管理員,專門負責承擔本區域內系統的應用和指導,及時為慈善組織申請建立獨立的賬戶和密碼,依托“慈善中國”進行信息公開,依托慈善組織年報年檢系統開展慈善組織年度報告工作,進一步提升監管與服務水平。 五是開展慈善宣傳。《方案》要求,各地要以“中華慈善日”“99公益日”等為契機,采取多種形式,大力培樹宣傳慈善正面典型案例,特別是獲得“中華慈善獎”“貴州慈善獎”的先進事跡,營造“人人可慈善、人人參與慈善”“透明慈善、陽光慈善”的良好氛圍。 根據《方案》,2024年2月為部署啟動階段,各級民政部門要核實本級登記認定的慈善組織,特別是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慈善組織情況,加強精準指導,并結合本實施方案,制定具體落實措施,明確工作任務、階段性目標、方法步驟、完成時限和工作要求等。3月至10月為組織實施階段,10月至12月為總結推廣階段。 《方案》強調,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深刻認識民政部門作為慈善事業主管部門的重要職責,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認真履職盡責,切實開展好“陽光慈善”工程。二是形成工作合力。各地要積極協調慈善組織的業務主管單位、有關職能部門,取得支持,合力完成專項檢查。要主動協調廣播電視、新聞媒體等有關單位,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共同推進“陽光慈善”建設。三是強化管理總結。民政部和省民政廳將“陽光慈善”工程納入2024年民政重點工作綜合評估。各地要嚴格落實方案要求,加強過程監管。要及時總結歸納,將實施情況(包括取得成效、經驗做法、問題困難、意見建議等)報送省民政廳慈善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