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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江蘇省常州市民政局不斷深化民政部“黨建+社會救助”改革創新試點成果,著力健全以基本生活救助、專項社會救助、急難社會救助為主體,社會力量參與為補充,分層分類、覆蓋全面的社會救助制度體系,聚焦救助政策銜接、業務系統協同、困難群眾監測、基層能力提升等重點難點問題,統籌推進銜接有序、政社互補、兜底有力的社會大救助體系建設,兜住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線。 強化頂層設計 進一步兜住底 落實救助責任。會同市委組織部、市委政法委出臺《關于推進“黨建+社會救助”改革的實施意見》,聚焦黨建引領下的社會救助服務體系建設,確定13項重點任務,實施“四強化四提升”行動,全面落實各級黨組織的社會救助工作責任,推動基層黨員干部帶頭參與救助服務成為常態。 健全考核機制。提請市委深改委將大救助體系建設列入深改事項,連續兩年將深化“黨建+社會救助”改革創新發展納入全市黨建工作要點和高質量考核指標;將“黨建+社會救助”納入轄市區黨的建設考核、列入鎮(街道)重點目標任務和村(社區)黨建述職評議內容。 完善協調機制。持續完善市、轄市(區)社會救助聯席會議制度,出臺《常州市關于改革完善社會救助制度的實施方案》,明確18項重點任務以及責任部門、完成時限,制定社會大救助體系下部門協同工作清單。推動建立鎮(街道)社會救助聯席會議制度,定期溝通和解決基層救助工作的重點、難點問題。 優化政策體系 進一步兜牢底 夯實基本生活救助。大力推進社會救助擴圍提質增效,出臺《關于進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會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對低保準入條件、家庭收入和財產認定、“單人保”條件、低保漸退緩退進行優化完善。 完善專項救助。牽頭推進醫療、教育、住房、就業等多個專項救助優化,取消醫療救助對象大病保險起付線,將無固定收入重殘人員和一戶多殘、依老養殘對象納入醫療救助,教育救助對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堅持“同城同待遇”,住房保障對象擴展到中低收入家庭,就業援助擴展到四類低收入人口。 拓展臨時救助。新增救助項目,對已參加常州市基本醫療保險的低收入人口,在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發生的醫保目錄內的醫療費用,經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和各種補充型醫療保險報銷后的個人自付費用,給予臨時救助。 深化數智賦能 進一步兜準底 整合救助業務和資源。牽頭全市救助部門打造智慧大救助管理服務平臺,實現全市14個部門32項救助業務的“一門受理、一網通辦”。建成社會救助資源庫,匯聚14個部門的救助項目;建立救助對象數據庫,匯聚50多項近3000萬條救助數據;建立社會資源庫,搭建社會力量參與救助供需對接平臺。 建設“一戶一檔一策”。為全市6萬多困難對象建立家庭電子檔案,匯總每個困難家庭政府救助、社會幫扶、網格走訪、住房、醫療、社保、教育幫扶等20多類近180個數據項目,使用權限逐級下放至鎮(街道)、村(社區),為基層精準施策提供了大數據基礎。 強化主動監測預警。統籌規劃包含大額醫療支出、交通事故、安全事故和自然災害、家庭主要勞動力去世、新增重殘人員五個場景在內的主動預警體系,將預警數據及時推送至基層進行主動排摸,做實做細“政策找人”。2023年以來,通過各類預警數據實施主動救助累計500多人,做實做細“政策找人”。 加強基本安全監測。針對全市3000多戶重點幫扶對象的基本安全保障,啟動“暖心護航”困難群眾關愛行動,通過安裝紅外感應器、緊急按鈕、便攜式報警器等硬件設備,配備24小時全天候線上呼叫服務,加強線下及時上門等措施,確保監測對象在發生安全風險后能夠及時得到救助。 深化“網格+救助”聯動。聯合市政法委出臺《建立網格化社會治理與社會救助聯動機制的實施意見》,將社會救助相關工作列入網格化管理入格事項,實現社會救助網絡與社會治理網格相協同的“雙網互嵌”。通過細化服務內容、建立獎勵機制、開展專項培訓等措施,將全市1.3萬名網格員以社會救助輔導員的身份納入救助體系,近3年投入資金40萬元用于對網格員參與救助服務進行獎勵,形成救助服務合力。 夯實基層基礎 進一步兜好底 做實中心樞紐。2019年整合成立市社會救助服務中心,以提升全市社會救助服務能力為目標,強化其信息核對、智慧救助、服務指導、培育發展“四位一體”的中心樞紐作用,打造銜接互通四級社會救助服務網絡,服務端口向每個社區黨群服務中心延伸,救助觸角延伸到困難群眾身邊。 做強服務隊伍。將社會救助工作全面融入基層干部“選育管用督”全鏈條管理,將社會救助工作納入村(社區)書記領頭人培養計劃。成立工作專班,近兩年分別對基層行政審批(民政救助)人員、網格員、社區和社會組織社工開展專項培訓近70場,培訓人員超5000人次,有效提升了基層救助服務能力。 做優多元參與。積極拓展“物質+服務”實踐路徑,成立“社會救助服務聯盟”,吸納近100家社會組織、愛心單位和企業參與,近兩年為700多戶困難家庭提供幫扶。加強政府救助與慈善救助的有效銜接,實施“冬暖夏涼行動”,實施“常有眾扶”微心愿項目。(據常州市民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