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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5日,記者從湖北省社會工作聯合會獲悉,湖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批準發布了《醫務社會工作服務規范》(以下簡稱《規范》)省級地方標準,明確一級醫院或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宜配置一名社工;二級、三級綜合性醫院,每300—500張床位宜配置一名社工;專科醫院,每100—300張床位宜配置一名社工。 除人員配置外,《規范》明確,醫務社工主要開展四方面服務。一是面向患者及家屬的服務,包括門診服務,入院初期提供入院適應服務、向患者及家屬普及醫學知識、向患者及家屬提供醫療救助相關信息等服務;治療期的心理支持和醫患溝通服務,康復和出院期的服務等。二是面向醫務人員及醫院的服務,包括為醫護人員開展減壓服務,面向醫院鏈接各類公益慈善資源、調解醫患矛盾、進行志愿者管理和實習生管理等。三是面向社區的服務,包括為有需要的出院患者及時對接社區資源,提供連續性整合照護服務;鏈接整合醫院及社區資源,為社區居民提供健康宣教、義診等服務。四是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服務,包括為醫務人員以及相關工作人員提供專業支持,進行資源鏈接,提供應急需要等。 醫務社會工作是在醫藥衛生和健康照護服務領域中,運用社會工作的專業價值、理論、方法和技巧,開展社會工作專業服務。目前,湖北省社工總數已經達到8萬多人,但醫務社工專業性不強,缺乏規范。此次《規范》將在幫助患者及家屬解決實際困難、恢復正常生活、完善社會功能,提升醫務社會工作服務質量,促進醫務社會工作服務的規范化、科學化發展等方面發揮重要作用。 《規范》由湖北省社會工作聯合會、湖北省醫院協會、武漢博雅社會工作服務中心、華中師范大學社會學院、湖北省腫瘤醫院、武漢市社會工作聯合會、湖北省標準化與質量研究院共同研究制定。 (據《湖北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