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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記者 皮磊 為進一步暢通公益慈善力量參與社會救助渠道,形成政府救助與慈善幫扶良性互動的新格局,山西省民政廳、省總工會、團省委、省婦聯、省殘聯、省紅十字會、省少工委等七部門日前聯合制定《強化政府救助與慈善幫扶有效銜接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 《實施方案》要求,加強政府救助與慈善幫扶有效銜接,健全黨委領導、政府負責、民政牽頭、部門協同、社會參與的社會救助工作機制,強化政府部門與群團組織、慈善力量和其他社會組織的溝通協調,形成政府救助和慈善幫扶協調配合、資源統籌、優勢互補、融合高效的新格局,合力解決困難群眾急難愁盼問題,不斷增強困難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實施方案》明確了五項主要任務。 一是建立政府救助與慈善幫扶工作銜接機制。省民政廳、省總工會、團省委、省婦聯、省殘聯、省紅十字會、省少工委等部門建立政府救助與慈善幫扶工作銜接機制,并根據工作需要廣泛吸收相關慈善組織、社會力量等參與機制建設。 二是實現各成員單位之間數據信息共享和救助幫扶銜接。各級成員單位救助幫扶困難群眾的信息要及時推送至同級民政部門,及時在山西省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信息平臺上備案,促進公益慈善救助幫扶資源的合理配置。各地要充分發揮鄉鎮(街道)“一門受理、協同辦理”窗口和民政服務站(原社工站)等現有工作機構作用,加強救助需求發現、慈善資源鏈接、救助供需對接,為公益慈善力量參與社會救助、精準高效幫扶困難群眾提供有力支撐。 三是打造面向困難群眾的特色慈善活動和品牌項目。各級民政部門要大力培育本土慈善公益力量,鼓勵引導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組織設立社會救助專項基金、慈善冠名基金等,積極為慈善力量、社會組織發展創造條件,引導其面向困難群眾開展各類慈善幫扶活動。 四是創新公益慈善力量、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救助的途徑方法。注重發揮慈善聯合會、慈善會等行業性、樞紐型社會組織在培育慈善項目、協調慈善資源、引導慈善行為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倡導慈善力量、社會組織創新工作方式,有序開展幫扶活動。 五是加強公益慈善力量參與社會救助的激勵支持。各級民政部門要積極探索通過公益創投、補貼獎勵、提供場所、減免費用等多種方式,支持慈善組織的啟動成立和初期運行,基層社會救助站(點)、社區服務中心等應當為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開展慈善活動以及與慈善有關的活動提供便利條件。 在保障措施方面,該方案要求,加強組織領導和工作協調,加強監督管理和行業自律,加強公益慈善理念和先進典型宣傳。各地可參照省級工作銜接機制健全內部組織領導,加強與紅十字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以及其他社會組織的溝通協調;加大經費支持力度,在建立專項基金、建設信息共享平臺及工作保障方面給予必要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