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
||||
|
||||
方觀承是乾隆朝著名的直隸總督,他勤政愛民,治水抗災,還注意同周邊地區睦鄰友好,造福百姓,深得皇帝信賴。在他逝世十一年后,乾隆帝還寫詩贊曰“在直二十年,勤干實有余”。 勤政愛民 方觀承為官勤勉,治理水患,功勞卓著,造福了一方百姓。他緝錄的《賑紀》詳細記錄乾隆八年直隸地區抗旱救災的全過程,使人們仿佛身臨其境,無論在體例、內容和思想上都有突出的特點,在當時荒政文獻中獨樹一幟,給后世留下寶貴資料。 方觀承早年顛沛流離,歷經人間冷暖,成為父母官后,能夠體恤民情,愛護百姓。主要表現在: 其一,重視農耕。方觀承為官一方,非常重視當地農業生產,不與民爭地,不妨礙百姓生產生活,并且積極開墾荒地。撫山東時,建議開安山湖給百姓墾荒,方觀承奏言:“湖中尚有積水,但二麥布種于水已涸之后,收獲于水未發之先……安山湖亦運河水地,應視南旺湖例,夏麥秋禾,分季收租。除去升科名目,應征、應免,悉從其宜。國利而民亦不病。” 撫浙江時,又勘丈出河灘地三十五萬余畝,畀民承墾。又以海塘引河出中小,“民間失地,以附近村地二萬余畝撥補。復察各地堿氣未除,民不能即耕,今灶戶以未種地交民承佃,使灶戶得租,貧民得地”。 總督直隸期間,積極鼓勵百姓開墾荒地,發展農業生產。僅乾隆十七年一年:“霸昌、熱河兩道屬,開墾旱荒地七十七頃四十四畝有奇,通永道屬首墾荒地五傾二畝有奇。”治理永定河時,方觀承上奏乾隆,請求在永定河淤灘堤內外留十丈,以備栽柳取土,剩下由守堤的貧民領耕輸租,讓他們的生活得到保障。又請以永定河蘆葦地改種秋禾,又以麥田牧羊,發展多種經濟,改善貧民生活。 其二,奏請朝廷設置義倉,幫助困難百姓,為民謀福利。方觀承曾經奏稱:“義倉與社倉同為積貯,但社倉例惟借種,義倉則借與賑兼行,而尤重在賑。設倉宜在鄉不宜在城,積谷宜在民不宜在官。秋鑊告豐,勸導輸納,歲終將谷數奏明,不必開具管收除在。則其數不在官,法可行久。”如此一來,遇有災年,災民能得到及時有效的救助,社會秩序得以恢復。在方觀承的努力和籌措下,直隸境內創建了星羅棋布的“義倉”網,對賑濟災民起到一定作用。 其三,留養難民。對于無依無靠,沒有生活來源的貧民,方觀承想方設法給予安置。乾隆二十三年,方觀承題請直隸各屬增設留養局,“冬月留養貧民,春融散遣,其有篤疾及年過七十眷常在局,通計一百四十州縣衛,設局五百六十一處,三河設局三”。方觀承還親自頒立局規,規定留養局經費來源:“有官捐者,有士商樂輸者,有裁無道之費改充者,有官物撥入者,皆交殷商營運,收其子息。地畝有價置者,有捐施者,有官地撥入者,有召畸零成熟者,或賃租收息,或寺僧自種以資米薪之用。”留養局還備醫藥,可以對傷病者簡單救治。對于在局病故者,留養局出棺并埋入義冢。留養局的設立,挽救了許多孤苦無依、生命垂危百姓的性命。 其四,嚴厲打擊商人囤積居奇。商人囤積商品,哄抬物價,牟取暴利,嚴重破壞正常經濟活動,容易引起社會不安。針對各地錢貴,方觀承獻策:“富民積錢,勢不能按戶而察之。與其限所積不能稽所入,請令交易在三十兩以下者許用錢,過是即用銀,違者收以官價。富民積錢,諭令易銀,違者以十之二入官。至尋常出入,應各從其便。”取得很好效果,“富戶錢漸出,市值亦平減”。 而對于廷議各省糶米,商人往往藉口昂值而不愿施行。方觀承又提議:“請需米省分具款交產米省分,令有司代購。則牙僧不敢抗地方官教令,操縱自如。”阻止商人擾亂經濟秩序,影響百姓生活。 治水抗災 方觀承善于治水。乾隆七年,授直隸清河道。當時總督史貽直奏勘永定河工乾隆諭之曰:“方觀承不穿鑿而有條理,可與詳酌。”肯定了方觀承的才能。十四年,方觀承擢直隸總督,兼理河道。直隸五大河中,永定河最為難治,經常泛濫,淹沒兩岸,給沿河民眾帶來重大損失。方觀承多次勘查河道,親自測量,根據需要提出方案,或加高、或加固、或修引河、或改河道,力圖治理整頓給兩岸百姓帶來福音。乾隆十五年五月下旬,永定河大汛,方觀承親赴堤壩洞察地勢,治理水患,僅六、七月間上疏乾隆的奏折就達九十余件。“觀承治永定河凡再改下口,相時決機,從之輒利。”乾隆十七年,方觀承奏:“永定河金門閘迤下引河一道分減汛漲,南趨固安之畢家莊,分東西二股,并以霸州之中亭河為歸宿……請于引河西連道溝之處,橫筑攔水一道……查引河經由宛平……六州縣,凡淤淺應挑者,例勸民力,仰于各州縣存倉米內,每人日借給米一升,秋成免息還倉。”既治理水患,又注意照顧沿河兩岸居民的生活。 治理永定河之外,方觀承還上疏請求治理子牙河、滹沱河、漳河等河流,又修浚易州安國河,開渠灌田,賜名曰安河,使當地百姓從此免于水患,造福萬民。黃河決口于長垣、東明,乾隆也命方觀承前往勘查。 另外,在治理蝗災上,方觀承也積極行動,盡量撲滅蝗蟲的同時,注意不傷及農田。乾隆十七年四月直隸等地爆發蝗災,方觀承親到受災地區勘查,指揮滅蝗。“查生蝻多系廠甸不耕之土,其出麥田者,捕法以微轟驅埋壕內,俱嚴飭不許傷稼。”在他有效的指揮下,直屬先后詳報蝗災的四十三州縣,很快撲凈二十一州縣。其他地區也仿效方觀承的作法,鼓勵村民捕殺蝗蟲。順天府尹胡寶說:“鄉民無知,雖懸賞不肯即報,推求其故,恐派夫蹂躪徒事煩擾……竄入高梁豆根者,照方觀承曉示,踐傷田谷每畝給米一石。”經過多方努力,橫極一時的蝗蟲最終被捕殺殆盡,老百姓避免了更大的損失。 乾隆非常相信方觀承,曾經說:“觀承在直久,存息事寧人之見。前以天津等處積水未消,預以懲儆,而言者動以為歸過之地。直隸事務殷繁,又值災歉,措置不無竭蹶。言易行難,持論者易地以處,恐未必能如觀承之勉力支持也。”乾隆三十三年,方觀承卒,乾隆御制懷舊詩,入五督臣中。 《賑紀》的開創性 方觀承一生著作頗多,上呈皇帝的就有《棉花圖》《直隸河渠水利書》《義倉奏議》《畿輔義倉圖》《義倉規條》《賑紀十五條》等。《賑紀》是方觀承緝錄,詳細記載乾隆八年直隸地區抗旱救災的全過程。乾隆八年六月,畿南二十七州縣旱情告急,乾隆帝下令地方積極施行賑濟。方觀承作為負責救災的官員之一,全力以赴投身于抗旱救災、賑濟災民工作中,對這場救災工作了如指掌。乾隆十九年,方觀承匯集旱災前后三年中皇帝與此相關的諭旨、內外臣僚對此之行事和奏折、地方抗旱救災措施等,分門別類,緝為《賑紀》,希望對各地救災有所裨益,“且是年所遇固旱災也,他若水潦霜雹蟲蠡之屬,概未之及,然使旁通義類,得其意之所存以推行盡利,其于救荒之道亦庶幾矣”,也給后人留下珍貴的第一手資料。 《賑紀》全書分序和八卷,八卷按照賑災的過程,包括上諭、核賑、散賑、展賑、安撫流移、借糶蠲緩、捐恤諭禁、賑需雜記,記載此次旱災從發生、發展、賑濟到最后解決的整個過程,一目了然,同時提出賑災方法和一些特別需要注意的問題,目的性和針對性非常明確。選材上包括乾隆帝的上諭,有關官員對這次旱災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后人可以很清楚了解當時朝廷的整體賑災狀況。而且從方觀承地方官員的角度出發設身處地考慮對災民的賑濟和幫助,更重要的是方觀承親身參預賑災全過程,有豐富的實踐經驗,提出的方法切實可行,這是非常難能可貴的,也是其他籠統介紹賑災救荒經驗的荒政書不能比擬的。 思想上,除了“重農”“民本”“仁政”等思想外,我們可以從《賑紀》看到方觀承與眾不同的救災思想特點。 第一,賑災要預為謀劃。 方觀承多次提出辦賑需要預先籌畫,安排妥當。他在該書卷二《核賑》中說:“今竊謂民當六七月,災象已形,宜及早以安之,于是頒規條、創格式,分員覆勘,概限八月初旬等差厘舉,急請普賑。夫既眾著于得食之有期,而加賑又相繼也,斯有所系戀而無去志。”卷三《散賑》又說:“村民當領賑時,………惟當局者先期籌畫,身之所不至而心至之,心之所不至而法已至之,庶幾弊無萌生,澤可下究耳。”惟有如此,才能辦好賑濟災民之事。 第二,辦賑要因勢利導,用人得當。 賑濟之前要統籌安排,具體實施時還要根據具體情況,因勢利導。方觀承說:“三代以來,救荒直政備矣。后之人擇可行而行之,固已無所不宜,然事有宜于古不宜于今者,且五方物產登耗之數、民情舒慘誠偽之殊,皆當隨地異施,泥法太過,與無法等。夫以數百萬人之命,起死回生于呼吸之間,豈易事哉?故必有視民如傷之主咨儆于上,而下之宣布德澤者竭誠致慎,和衷集思,參用經權,以規盡善,乃克相與以有成也。” 對于辦賑官員,不僅要求廉潔,還要考察人性。“夫辦員固視其才之何若,又當察其性情之寬嚴而器使之,使寬厚者當重災,則雖濫而不至傷惠;刻核者當輕災,則雖遺而不至屯膏;反是,則交失之矣。爰并志其成勞,以見委任之不可茍焉而已也。”根據災情輕重派遣不同性情的官員賑災,災民才能真正得到幫助,救災物資也不會造成浪費。 第三,將災民分等次,區別賑濟。 方觀承認為身為地方父母官,平時就應該掌握民情,了解百姓疾苦,遇到災害,就能依據百姓受災情況,按等次分別賑濟。“為牧令者,于一州一縣中如指諸掌,一遇災賑,百不失一。”他非常贊賞“陽明先生之撫豫也,下令家置小牌,丁若干口、習某技業、有無殘疾及田糧等項,編排的實”。災害發生后“先令地方印官親身赴鄉,核明戶口、分別極貧、次貧”,將災情勘查準確無誤,再根據輕重緩急和具體情況分別賑濟,只有這樣,有限的救災資源能夠得到合理配置,幫助真正需要幫助的人,救災工作才能取得實效。 第四,賑災方法要科學有效。 往往重大災害發生、百姓或出于饑餓,或出于恐懼不安和對未來的不確定,在官員辦賑時,易引起轟搶、騷動和其他事端,需要科學管理和合理安排,以期達到賑災效果。方觀承在《散賑》指出:“村民當領賑時。急于得飽,非立法大為之防,則諸患生焉。道里不均。有往返之勞。場宇不寬。有擁擠之慮,時日不定,有守候之苦。稱較有低昂。量概有盈縮,薦蓋少而米虞蒸濕,校貫差而錢或短少,外出戶口之遺漏重冒者。保鄰親屬之扶同捏飾者,皆為患所宜防。”而鑒于在散賑過程中容易出現諸如此類的問題,需要制訂《散賑條規》,并且想出一套科學有效的解決辦法。例如,“挨查戶口,備具印票、賑冊……諭令于放賑之日,執票赴廠支領。其老病嫠獨家無丁男者,許同村親族兩鄰具保代領”。 第五,要重視災后重建。 方觀承循循善誘,勸導災民及時耕作。他在卷七《捐恤諭禁》說:“無衣無褐,何已卒歲?人未有饑而不寒者也。百谷聿既不登,則來年麰麥急有厚望。然無牛何以犁?無草何以牧?無柴薪何以爨?無屋何以棲止?厥惟富有力者噢咻之。賑所不繼,興工以代之,刁民之強項者,從而禁制之。”方觀承收入《禁農民賣牛示》《院禁私殺耕牛示》《禁止拆賣房屋示》《禁占洼地柴薪示》《勸諭當商減利聽贖農器示》等告示,希望不要侵犯災民重建家園所需的生產和生活資料,讓他們能盡可能重新站起來,自力更生。 (據《福建論壇·人文社會科學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