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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記者 皮磊 民營經濟是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生力軍,是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基礎,是推動我國全面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實現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的重要力量。 7月19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發布,從營商環境、政策支持、監管導向、法治保障、輿論氛圍等多層面明確指導意見,多措并舉推動解決民營企業訴求,為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帶來了新的歷史性機遇。 據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介紹,長期以來,民營經濟在穩定增長、促進創新、增加就業、改善民生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已經成為我國經濟制度的內在要素,推動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的重要力量。在稅收上,2012年至2021年,民企占比從48%提升至59.6%。在就業上,2012年至2022年,規上私營工業企業吸納就業占比從32.1%提高至48.3%。在數量上,2012年至2022年,民企數量占比從79.4%增長到93.3%。在外貿上,民企從2019年起成為第一大外貿主體,2022年占比達50.9%。 民營經濟在我國經濟中的比重持續提升,已經成為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生力軍,高質量發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基礎,推動我國全面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實現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不可替代的重要力量。但一個時期以來,民營經濟發展環境發生了一些變化,不少民營企業面臨著一些問題和困難,迫切需要針對新情況,完善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體制機制,提振民營經濟預期信心,進一步激發民營經濟發展活力。 據悉,《意見》圍繞六個方面部署了重點任務:一是持續優化民營經濟發展環境,二是加大對民營經濟政策支持力度,三是強化民營經濟發展法治保障,四是著力推動民營經濟實現高質量發展,五是促進民營經濟人士健康成長,六是持續營造關心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社會氛圍。 其中,《意見》明確提出,支持民營企業參與國家重大戰略。如,支持民營企業參與推進碳達峰碳中和,提供減碳技術和服務,加大可再生能源發電和儲能等領域投資力度,參與碳排放權、用能權交易;支持民營企業參與鄉村振興,推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社會化服務組織發展現代種養業,高質量發展現代農產品加工業,因地制宜發展現代農業服務業,壯大休閑農業、鄉村旅游業等特色產業,積極投身“萬企興萬村”行動。 值得注意的是,《意見》將“培育和弘揚企業家精神”列為一項重要內容。其中表述為:引導民營企業家增強愛國情懷、勇于創新、誠信守法、承擔社會責任、拓展國際視野,敢闖敢干,不斷激發創新活力和創造潛能。發揮優秀企業家示范帶動作用,按規定加大評選表彰力度,在民營經濟中大力培育企業家精神,及時總結推廣富有中國特色、順應時代潮流的企業家成長經驗。 事實上,近年來廣大民營企業在創造更多經濟價值的同時,也積極回報社會,踐行企業家精神,通過設立企業基金會、專項基金或大額捐贈等形式,投身公益慈善事業。 《意見》也強調,支持民營企業更好履行社會責任。教育引導民營企業自覺擔負促進共同富裕的社會責任,在企業內部積極構建和諧勞動關系,推動構建全體員工利益共同體,讓企業發展成果更公平惠及全體員工。鼓勵引導民營經濟人士做發展的實干家和新時代的奉獻者,在更高層次上實現個人價值,向全社會展現遵紀守法、遵守社會公德的良好形象,做到富而有責、富而有義、富而有愛。探索建立民營企業社會責任評價體系和激勵機制,引導民營企業踴躍投身光彩事業和公益慈善事業,參與應急救災,支持國防建設。 《意見》要求,建立完善民營經濟和民營企業發展工作機制,明確和壓實部門責任,加強協同配合,強化央地聯動。同時,完善落實激勵約束機制,強化已出臺政策的督促落實,重點推動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產權保護、弘揚企業家精神等政策落實落細,完善評估督導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