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落 霞與千鳥齊飛,靜水共長天一色。一邊是碧海林濤、鳥語鶯啼,一邊是摩天大樓、車水馬龍。在深圳這座繁華都市的中心地帶,“綠色海灣”深圳灣已成候鳥樂園的代名詞,也是“網紅”打卡地。 城中有桃源。以全國唯一地處城市中心區的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福田紅樹林濕地為主體的深圳灣區域,是東半球候鳥棲息地和南北遷徙通道上的主要“中轉站”,每年有十萬計的候鳥來此停歇,黑臉琵鷺、小靈貓、歐亞水獺、豹貓等眾多珍稀野生動物是這里的“常客”。 紅樹是濕地重要物種之一,深圳最腹地、最核心的區域幾乎都被紅樹林環繞,但這還不到深圳龐大濕地的1%。目前,深圳紅樹林面積296.18公頃,全市濕地總面積35748公頃,分為4類20型。2022年,《濕地公約》第十四屆締約方大會在武漢舉辦,經大會正式通過,全球首個“國際紅樹林中心”落地深圳。 深圳將紅樹定位為“市樹”,可見其對紅樹林濕地的呵護絲毫不亞于對經濟發展的重視。如何立足法律監督職能保護濕地,保護深圳的青山綠水,也是深圳檢察機關一直在思考和探索的一項重要工作。 生態保護聯盟的成立 濕地被喻為“地球之腎”“物種基因庫”。保護濕地就是保護地球和人類的未來。近年來,依托公益訴訟,深圳檢察機關開始了司法保護濕地的創新實踐,確保濕地保護法實施。 2015年7月,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最高檢在廣東等13個省區市開展公益訴訟試點工作,深圳是首批試點城市之一。獲批開展試點工作以來,深圳檢察機關不斷深化公益訴訟檢察,強化生態環境領域法律監督,加大對破壞濕地生態等環境資源領域案件的辦理力度,確保生態環境“最嚴密的法治”依法有效運行,為全力推進美麗深圳建設提供堅實的司法保障。 “剛開始搞公益訴訟沒有先例可循,著實頭痛了很久。”深圳市福田區檢察院第五檢察部副主任宋子建回憶說。“除了缺乏相關理論研究和法律規定,最大的難題還有案件線索不足。”為突破線索瓶頸,福田區檢察院公益訴訟團隊依靠群眾,借助科技,積極拓展案源。 2016年10月,福田區檢察院在履職中發現,某單位未經批準,在廣東內伶仃福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以下簡稱“福田自然保護區”)內、鳳塘河口西北側,搭建了兩層臨時活動板房及籃球場等配套設施,并將保護區綠地進行水泥硬化,違法占用保護區紅線用地面積2554.94平方米。該院向主管部門發出檢察建議,督促其依法履職。 一個多月后,檢察官回訪發現,保護區內被侵占的綠地雖被填土復綠,但并沒有事先鏟除地面硬化的水泥,而是直接填土,不符合復綠要求。2016年12月19日,經層報最高人民檢察院批準,福田區檢察院對主管部門提起行政公益訴訟,請求責令被告依法履職,并確認被告對自然保護區紅線用地被非法侵占的情形怠于履行職責的行為違法。訴訟提起后,主管部門及時整改,全面拆除占用保護區紅線用地的建筑并鏟除水泥地面,徹底完成復綠。福田區檢察院向法院撤回責令被告依法履職的訴訟請求,保留確認被告對自然保護區紅線用地被非法侵占的情形怠于履行職責的行為違法的訴訟請求。 2017年6月15日,案件開庭審理。最高人民檢察院組織19個省的檢察人員前往深圳,聽取案件辦理情況匯報并旁聽庭審。經審理,法院當庭宣判確認被告怠于履職的行為違法。這是深圳第一宗宣判的行政公益訴訟案件。談起案件的成功辦理,宋子建欣慰地說:“該案不僅保護了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的生態資源和環境,更堅定了我們開展公益訴訟的信心。” 在該案辦理過程中,檢察機關同時發現福田紅樹林周邊的人類活動、噪音、污水等問題時刻威脅著保護區的生態安全,僅靠保護區自身力量難以徹底解決。2018年7月6日,福田區檢察院聯合福田自然保護區管理局,以及公安、環保、城管等12家單位,成立福田自然保護區生態保護聯盟。 這是全國首個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生態保護聯盟,開啟了司法機關、行政機關、公益組織等多方參與的開放式保護新格局。通過擴大宣傳、聯合監督、強化管理以及提出立法建議等多種手段,福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生態保護聯盟形成了志愿保護、線索發現移交、案件預警、聯合執法、信息共享、公益訴訟有機銜接等工作機制。 “讓我們感覺找到了更多同盟者,有了更有力量的伙伴。我們期待和成員單位攜手,更專業、更高效地做好福田自然保護區以及整個深圳灣保護工作。”說起聯盟的成立,深圳市紅樹林濕地保護基金會理事、秘書長閆保華對未來無限憧憬。 播撒公益保護的種子 生態保護聯盟成立后,一系列閉環高效的舉措迅速發揮作用。成員單位之間深挖違法案件線索,認真履行保護職責,形成保護生態合力,督促關停污染保護區8年之久的洗車場、督促拆除在保護區內開辦18年的加油站并復綠土地面積3555平方米、督促拆除占用保護區違規辦學的學校…… 生態保護聯盟的工作成效得到社會各界充分肯定。最高檢先后于2019年9月18日、2020年11月18日,邀請全國人大代表組成的視察團到福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實地參觀考察。代表們對福田區檢察院公益訴訟工作給予高度評價:“在寸土寸金的一線城市中心地帶,能保留、維護好這樣一處濕地公園,你們的工作實屬不易!” 在深圳其他有濕地的行政區,當地檢察機關也依法能動履職,護航“濕地之美”,著力辦理涉濕地保護案件,斬斷生態環境污染源。 華僑城國家濕地公園是深圳首個國家級濕地公園,也是全國唯一處在現代化大都市腹地的濱海紅樹林濕地。當接到關于華僑城濕地公園附近餐館夜間噪音污染、油煙污染嚴重的群眾舉報時,深圳市南山區檢察院第一時間開展公益訴訟檢察監督,督促相關行政機關依法履職。經過整改,涉案餐飲店全部搬離,違法建筑全部拆除,濕地公園周邊環境得到有效保護。 “以前綠道附近能看到不少垃圾,現在垃圾不見了,臭味沒了,放眼望去都是綠色植物,環境簡直大變樣。”游客馬先生這樣總結坪山河濕地綠道的變化。坪山河系深圳五大河流之一,流域濕地綿延15公里。此前,該濕地綠道旁的生態隔離圍網遭人為破壞,大范圍散落著垃圾。2022年10月14日,深圳市坪山區檢察院與主管部門展開磋商,督促其及時整治濕地垃圾問題。主管部門迅速協同有關單位完成整治,組織修復生態圍網,完善警示標識設置,優化日常巡查制度。 在積極履行公益訴訟職能的同時,深圳檢察機關還注重以法治宣傳助推社會公眾提升環境保護意識,全方位、多維度組織開展濕地保護法治宣傳活動,通過播撒公益保護的種子,讓守護紅樹林、保護濕地的意識在人們心中生根發芽。 福田區檢察院不定期組織中小學生、家長組成參觀團,前往福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參加“走進紅樹林,公益訴訟小課堂”法治宣傳活動,幫助同學們提升環境保護意識。坪山區檢察院在聚龍山濕地公園內打造了一條宣傳走廊,開展主題為“守護綠色濕地,構筑生態文明”的濕地保護系列活動,通過沉浸式立體普法向廣大群眾宣傳公益訴訟檢察職能。 專項基金與區域協作 “那是國內首部生態環境公益訴訟地方立法,是深圳市2020年度‘十大法治事件’之一,不僅明確了檢察院可以對破壞紅樹林、灘涂等海洋生態環境的行為提起公益訴訟,還提出設立生態環境公益基金。”提起《深圳經濟特區生態環境公益訴訟規定》的頒布,深圳市檢察院第六檢察部主任王斌仍記憶猶新。 2020年8月26日,深圳市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市檢察院代擬并經多方論證、數易其稿的《深圳經濟特區生態環境公益訴訟規定》,對提起公益訴訟的主體、民事公益訴訟起訴順位、檢察機關調查核實權、環境保護禁令、生態環境公益基金等予以明確,先行先試、開展探索。 2021年5月,深圳市檢察院、市中級法院、市民政局聯合牽頭,經報市人大常委會同意,在深圳市慈善會設立了生態環境公益基金,主要用于生態環境修復。2022年9月,深圳市檢察院會同市慈善會等部門共同研究討論基金管理相關問題,并制定了《深圳經濟特區生態環境公益基金管理暫行辦法》,進一步規范和細化基金管理使用。 為當好公共利益代表,深圳檢察機關還著眼于服務深圳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建設工作大局,在紅樹林保護基礎上,推動辦案機制改革,支持前海蛇口自貿區檢察院探索建立海洋檢察體系。 在各方支持下,2022年8月1日起,深圳前海蛇口自貿區檢察院開始集中辦理全市涉海洋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訴訟檢察案件,并在此基礎上推動建立海洋檢警協作機制,與審判機關的溝通機制、專業協作機制,鄰海協作機制,積極探索粵港澳大灣區海洋生態環境保護合作,參與構建海洋中心城市司法體系建設。 2023年1月11日,深圳市檢察院與惠州市檢察院會簽《大鵬灣—大亞灣區域岸線及海域生態環境和自然資源保護公益訴訟檢察跨區域協作機制》。 依托前海蛇口自貿區檢察院海洋公益訴訟協作機制,深圳檢察機關在深圳西部海域研究推進環珠江口“黃金內灣”協作,在東部海域搭建“大亞灣—大鵬灣”協作機制,加強與港澳地區的區際溝通磋商,推動建立較為完善的粵港澳大灣區海洋協作模式。 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二十大報告中指出:“必須牢固樹立和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站在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高度謀劃發展。”深圳檢察機關將繼續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根本指引,全面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永葆“闖”的精神、“創”的勁頭、“干”的作風,為實現“率先打造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美麗中國典范”發展目標、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先行示范城市貢獻檢察力量。 (據《檢察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