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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堅持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并存,構建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協調配套的制度體系。引導、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業、社會組織和個人積極參與公益慈善事業。 2022年12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擴大內需戰略規劃綱要(2022-2035年)》。綱要提到,我國經濟由高速增長階段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發展要求和發展條件都呈現新特征,特別是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總體上已經從“有沒有”轉向“好不好”,呈現多樣化、多層次、多方面的特點。擴大內需戰略是滿足人民對美好生活向往的現實需要。 綱要強調,正確處理效率和公平的關系,完善收入分配格局,構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協調配套的基礎性制度安排。重視發揮第三次分配作用。發展慈善事業,建立健全慈善事業發展體制機制,規范培育發展慈善組織。完善慈善褒獎制度,引導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業和社會群體積極參與公益慈善事業。 這一切,再次為我國慈善事業的發展指明了道路和方向,也是國家層面對慈善事業作用發揮提出的最新期望,為行業發展注入了強勁動力。作為我國經濟社會發展中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以及慈善事業構成的重要主體,廣大社會組織也再次被賦予新的重任。 事實上,自2022年以來,從國家層面到地方政府主管部門,都在不斷完善社會組織領域相關政策法規,積極引導社會組織健康發展,促使社會組織發展進一步從注重數量增長向注重質量提升轉變。與此同時,社會組織作用發揮也不斷被提升到新的高度,在深度參與鄉村振興、助力高校畢業生等群體就業、有效提供公共服務以及參與創新社會治理等國家戰略和重大社會議題面前,取得了一系列新的成就,用實際行動踐行著中國特色社會組織發展之路。 發展環境持續優化 2022年政府工作報告明確提出,發展社會工作,支持社會組織、人道救助、志愿服務、公益慈善等健康發展。與2021年相比,2022年政府工作報告再次強調了“健康發展”。這意味著,國家層面對社會組織等領域的發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僅要發展,還要健康發展;不僅要有數量,更要有質量。 2022全國民政工作會議強調,要加強黨的領導和黨的建設,持續推進社會組織黨組織從形式覆蓋到工作覆蓋轉化。推動健全綜合監管體制,強化全流程監管。推動社會組織健全內部治理機制。進一步推動落實政府購買服務、稅收優惠等政策,引導支持社會組織更好發揮優勢作用。 這一年,《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將修改慈善法列入預安排審議40件法律案之一,這是自2020年慈善法執法檢查報告提出適時修改慈善法之后,修改慈善法首次被列入全國人大常委會當年主要任務。 2022年年中,民政部辦公廳發布《民政部2022年度立法工作計劃》。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2022年度立法工作計劃和國務院2022年度立法工作計劃,結合民政事業發展需要和中央巡視整改要求,民政部2022年立法工作具體安排包括四件法律、三件行政法規和三件部門規章,其中包括制定《社會組織名稱管理辦法》。 在社會組織管理方面,民政部推動建立了行業協會商會改革發展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組織召開深化行業協會商會改革工作交流座談會,持續開展行業協會商會亂收費專項清理整治“回頭看”,推動各級行業協會商會通過減免、降低、取消和緩繳收費等方式減輕企業負擔,社會團體分支(代表)機構專項整治行動基本完成。 在此背景下,各地也陸續完善并出臺相關法律法規,如《上海市慈善組織認定和取消認定暫行辦法》《重慶市慈善條例》《河北省慈善事業促進辦法》等相繼出臺,對網絡慈善、個人大病求助等內容做出了具體規定,為各地社會組織及慈善事業的規范發展提供了基本制度遵循。 此外,2022年以來,民政部及各地民政部門聯合公安部門等各方力量,持續開展打擊整治非法社會組織工作,形成合力,陸續查處并取締了一些非法社會組織,關停了一些非法社會組織網站,為社會組織健康發展創造了良好的條件和空間。 (下轉06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