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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都市堅持“有場地、有人員、有功能、有制度、有活動”的標準,按照政府主導、社會力量參與、市場化運作的方式,統籌推進全市鄉鎮級社工站全覆蓋,同步推進有條件的村(社區)建立社會工作服務室(以下簡稱“社工室”),并完善社區、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社區志愿者、社會慈善資源“五社聯動”服務機制,進一步提升基層民政工作專業能力,開展社會工作專業服務,推進基層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完善組織架構 宜都市采取“1+5+10”的建設模式,建成市、鄉、村三級社會工作服務體系。全市成立“宜都市社會工作服務指導(社會組織孵化)中心”,引入第三方專業力量進行運營,負責全市11個鄉級社工站的建站指導、運營監管、培訓、督導、評估等工作;11個鄉級社工站建設實現全覆蓋,同時擇優打造五個示范社工站,以政府購買服務形式引入專業社工機構承接社工站的運營,每個承接機構負責一個示范站和一到兩個普通站的運營;有條件的村(社區)積極推進社工室建設,在已建成的社工室中擇優打造10個示范室。 落實服務場所 全市各鄉鎮(街道、礦區)充分整合資源,優先使用民政辦、社會組織孵化基地、新時代文明實踐所等現有場地設施,根據服務需求設立個案咨詢室、小組活動室、多功能活動室等活動場所。社工室建設標準,參照社工站建設要求實施。鄉鎮(街道、礦區)社工站統一設置“宜都市XX鎮(鄉、街道、礦區)社會工作服務站”標識。 配強服務團隊 社會工作服務指導由高校社會學方向專家團隊、承接機構派駐的專業社工(不少于兩名)負責。社工站設站長一名,由鄉鎮民政辦公室主任兼任。示范站設副站長一名,由承接機構選派取得社會工作者職業資格證書的專業社工擔任。示范站和普通站各設駐站社工一名,由市民政局、鄉鎮(街道)和承接機構共同做好招錄工作,持有社會工作者職業資格證書的本地社工優先錄用。駐站社工原則上應具有社會學、法學、心理學等專業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在站工作期間,符合報考社會工作者職業資格水平考試條件的,兩年內應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資格證書;兩年內未取得的原則上不再繼續聘用,承接機構要組織崗前培訓,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 完善制度建設 社工站制定合理的組織架構和內部責任分工體系,按照規范的運行流程和標準,有人員管理、財務管理、項目管理、志愿服務管理、安全管理、檔案管理等制度,有服務承諾、投訴、督導、評估等機制。 明確服務定位 社工站圍繞社會救助、養老服務、兒童關愛、基層治理、社會事務、社工人才培養等民政重點工作,開展社會救助政策宣傳、對象排查、家境調查、建檔服務、需求分析等事務,為最低生活保障對象、殘疾人和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提供心理疏導、照料護理、資源鏈接、能力提升、社會融入等服務。 協助完善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網絡,開展留守老人、孤寡老人、獨居老人、特困老人等特殊困難群體的入戶探訪、健康服務、精神慰藉、危機干預、社會支持網絡建設、社區參與、權益保障等服務;協助開展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農村留守兒童、困境兒童走訪核查、家庭探訪,對農村留守兒童、困境兒童家庭開展政策宣傳、法制宣傳、監護評估、精神撫慰、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家庭教育指導等服務;協助推進全省基層治理創新實驗區建設。 推進社區、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社區志愿者、社會慈善資源“五社聯動”,指導基層群眾推進議事協商,合理表達訴求,對有需求的群眾提供情緒引導、困難紓解、社會支持網絡修復等服務;協助開展婚姻家庭文化建設,婚姻家庭咨詢輔導,倡導婚俗改革,引導樹立婚事新辦新風尚,宣傳殯葬改革法規,倡導厚養薄葬新風。協助開展殘疾人家庭排查、需求評估、精神障礙社區康復等服務;協助開展本地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培養,在社會工作者職業資格水平考試動員、培訓、實務能力提升等方面發揮積極作用,著力培養一批本土化、專業化的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幫助未持證駐站社工在符合報考條件的情況下兩年內取得證書。 強化經費保障 宜都市民政局牽頭負責推進社工站建設,社工站的建設經費實行“以獎代補”,運營經費通過整合民政系統政府購買服務項目經費解決。政府購買服務項目所需資金納入市財政預算,前期經費200余萬元按照宜都市《貫徹落實鄂發〔2020〕14號文件精神任務清單》文件規定,從全市上年度社會救助專項經費不高于3%的比例及上級專項撥款等資金中統籌安排,差額部分由市財政補足。 (據宜都發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