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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來,民政部、國家鄉村振興局相繼出臺了《民政部國家鄉村振興局關于動員引導社會組織參與鄉村振興工作的通知》《社會組織助力鄉村振興專項行動方案》,并在近日組織召開社會組織助力鄉村振興工作推進會。從以上政策措施來看,國家對于社會組織參與鄉村振興工作給予了高度重視,而且這樣的重視程度是自改革開放以來非常少見的。從此次工作推進會的官方新聞來看,這一會議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動員社會力量參與鄉村振興的重要指示精神。不難理解,在中央領導人的高位謀劃下,社會組織正在成為鄉村振興的重要參與主體之一。這是自上世紀80年代以來社會組織經歷了自主參與、鼓勵參與、支持參與、引導參與等不同階段后迎來的重大機遇。 從40多年的時間跨度來看,參與鄉村發展的社會組織主要包括基層草根組織、境外非政府組織、發達地區和一線城市的社會服務性組織、基金會以及全國性社會組織。作為社會組織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最接近一線的基層公益慈善組織,能否把握住這一機遇并搶得“先機”,最終成為公益行業參與鄉村振興的主力軍呢? 前提:突破“生存困局” 根據民政部發布的2020年民政事業發展統計公報顯示,在縣級民政部門登記的社會團體、基金會、民辦非企業單位數量分別為25.1萬個、672個、43萬個,分別占全國各級登記的社會團體、基金會、民辦非企業單位的比例為66.9%、8%、84.1%。這個規模和比例并不能完全反映基層公益慈善組織的真實情況,但盡管如此,基層公益慈善組織依然會是一個頗具規模的群體。 從基層公益慈善組織的來源來看,有些是國際發展合作項目的項目辦公室機構化出來的,有些是境外非政府組織基于關注議題資助出來的,有些是國內基金會或者企業基于全國性的項目演化來的,有些是由當地的志愿者群體或者組織轉型而來的,還有些是當地人士基于公益的目標或者商業的目標(民辦醫院或民辦學校)主動注冊的。 必須正視的現狀是,基層公益慈善組織來源復雜,彼此之間存在著較大的隔離,相互之間缺乏交流與合作;絕大多數基層公益慈善組織規模都非常小,團隊規模普遍在5人以下。在資源募集方面,基層公益慈善組織很大程度上依賴外部公益資源或者承接政府購買服務的收入;但由于國內公益慈善領域資助性項目的規模增長日益趨緩,加上基層政府財政資源有限而無法形成購買服務資金的持續增長與規?;?,導致基層公益慈善組織面臨的資金壓力非常大,進一步限制了組織規模和項目規模。因此,基層公益慈善組織要想在鄉村振興的大勢中發揮更大的作用,就必須突破當下的“生存困局”。 身處鄉村振興第一線的基層公益慈善組織,自然也得到了發達地區一線城市公益慈善組織的關注和支持,畢竟基層公益慈善組織能夠對鄉村問題進行快速回應。在這樣的邏輯下,東部發達地區或者一線城市的公益慈善組織通常樂于和中西部地區的基層公益慈善組織結成伙伴關系。如深圳壹基金公益基金會長期通過聯合救援與救災網絡的形式,推動了中西部公益慈善組織基于救災議題的組織發展。中國扶貧基金會從2020年起就通過“活水計劃”賦能西部基層社會組織的發展。 類似于深圳壹基金公益基金會和中國扶貧基金會這樣的公益慈善組織,都在借助中西部基層公益慈善組織來落實東部發達地區公益捐贈群體的訴求,即幫助西部鄉村地區的弱勢群體。從各自的角色和分工來看,中西部地區的基層公益慈善組織處于公益生態的下游位置,承擔著“消化”上游公益資源的功能,而非以自身的力量持續“生產”公益資源。這樣的分工,必然會導致基層公益慈善組織發展的“畸形”。 未來:培育鄉村公益生態 基層公益慈善組織由于面臨上述“生存困局”,要想抓住國家鄉村振興戰略帶來的發展機遇,恐怕是有其心而無其力的。因此,各級政府積極關注并給予政策保障,鼓勵和支持基層公益慈善組織參與鄉村振興,已成為政府的一項重要工作,這樣的政治待遇是過去無法想象的。筆者從2020年基于中國農業大學-昆明都市驅動型鄉村振興實驗區,在昆明市相關政府部門的支持下,發起成立了社會組織參與昆明鄉村振興聯盟。參與這一聯盟的大多都是在昆明各個城區注冊的公益慈善組織。他們對參與鄉村振興實驗區工作非常感興趣,但最終除了得到聯盟內資助機構支持的組織外,很少有其他成員組織參與。 一方面是缺乏資金支持,另一方面是自身能力不足,難以有效對接引入的公益慈善資源。所以,如果不能解決公益慈善組織綜合能力不足的問題,并聯動各方共建有活力的鄉村公益生態,即便國家政策再好,公益慈善組織也只能望洋興嘆。筆者在去年出版的《公益鄉村:公益力量對接鄉村振興》一書,正是試圖找到對接公益慈善資源的有效路徑。 面對千載難逢的歷史機遇,基層公益慈善組織如何擺脫發展瓶頸,在鄉村振興中發揮獨特作用?就在上個月,中辦、國辦印發了《關于推進以縣域為重要載體的城鎮化建設的意見》,其中蘊含的一個機遇是,具備工業化和城市化經歷,在城市中或多或少接觸或參與過公益活動的農民工群體,有可能為鄉村公益發展帶來新的活力,成為公益慈善組織參與鄉村振興的一大助力。 所以,我們需要重新審視基層公益慈善組織的發展方向和潛力。國家相關部委、基層政府和公益行業可以考慮從宏觀政策、基層政府以及行業建設的角度,基于越來越多的農民工群體從一線城市回歸鄉村的新趨勢,真正培育多樣化、有活力的鄉村公益生態,形成公益資源生產與消化的良性循環系統。 基層政府應該積極落實國家部署,支持以服務鄉村振興為宗旨的社會組織登記,在基層形成更為活躍的社會組織群體,并服務于鄉村振興這一大目標。來自外部的公益資源支持,則可發揮杠桿的作用,著力于撬動公益慈善組織發展的內生動力,而非像過去或當下一般單方面為鄉村振興輸入公益資源。 總之,只有在充滿活力的鄉村公益生態中,公益慈善組織才能發展壯大,真正形成扎根基層、服務基層的良性發展機制,有力回應國家的期待和鄉村的需求。星星之火,可以燎原。我們相信,當鄉村公益生態能夠形成良性循環,基層公益慈善組織實現轉型升級,自身的綜合能力不斷提升,就能夠引入更多外部及本地資源,成為政府主導下社會力量參與鄉村振興的一支生力軍,并在力所能及的范圍內,為區域性乃至全國性的公益生態貢獻更強大的力量。 (據善城廣州) 中國農業大學人文與發展學院教授 董強/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