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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首都,在脫貧攻堅的戰斗中始終邁步向前。早在新中國成立初期,北京市人民政府就高度重視城市貧困人口的救助工作,先后采取各種政策措施維持城市貧困人口的日常生活,為北京城市的穩定發展做出了極大貢獻。 當時北京城市貧民狀況 1949年1月31日,北平和平解放。在中國共產黨的努力下,這座文化古城雖免遭戰爭破壞,但長期的戰亂、頻繁的自然災害,以及國民政府長期疏于對城市的治理,導致北平城市街頭乞丐遍地,廣大城市貧民在饑餓和死亡線上掙扎。 北平和平解放后,中共北平市委立即責成公安部門對全市人口進行仔細排查,在全市200多萬人口中,無業人口達到40萬至50萬人,幾乎占到了全市人口的五分之一。很多無法維持生活的城市貧民“是擺小攤販賣零食的、手工業工人、蹬三輪、開小店、理發等為業,還有一部分是推排子車的,拉洋車出賣零星苦力、耍手藝(匠人)、販菜、賣報、拾簞、撿煤、變戲法、唱大鼓、耍馬戲的,大部分都是過著很貧困的日子”。第十一區在北京屬于貧民窟所在地,大部分人在會館、義園、寺廟等地討生活,都是三輪車夫、洋車夫、糞夫等社會底層,其西北和西南部還有很多農戶,頗有農村氣味,他們連年辛苦工作,“終日不得一飽”。居住在北京福長街二條的七十多歲老兩口,“老頭病著,專靠老婆討飯為生,討多少就吃多少,要不到只有餓肚子”。 為維持生計,大量社會閑散人員涌入街頭成為乞丐,他們“有唱數來寶的,不給就罵人;有手拿石頭的,不給就打破玻璃窗;有拿大糞的;有數人攔阻買主,使商店無法經營的”。遍布街頭的乞丐不僅擾亂社會治安、破壞社會安定、阻礙工商業正常發展,更助長了社會不勞而獲、好吃懶做的不良風氣。更為嚴重的是,由于生活困苦,北京城市貧民因貧困而自殺的現象時常發生,并有逐漸增多的趨勢。以1952年為例,北京市公安局統計的自殺數據顯示,在5個月的時間內,全市因生活困難、債務逼迫而自殺的人數達到97名(其中男性71名,女性26名),職業遍及家庭婦女、無業游民、農民、小販、工人、商人、職員和軍警等各行業。 由此可見,在新中國成立初期,整個北京城市貧困現象十分嚴重,已經嚴重影響到了首都新政權的建設。對城市貧苦市民進行社會救濟和脫貧工作,已然成為當時中共北平市委、市政府的當務之急。 多措并舉助力城市脫貧 為切實解決貧困問題,中共北平市委、市政府在進城后迅速接管國民黨各級政權,努力恢復發展城市經濟,并迅速采取多項措施,將社會救濟與社會動員相結合。接到指示后,城內12個區以及城郊6個區都迅速開展行動,完善組織機構、仔細核實區內貧民數量、精準施策,城內12區均采取不同程度的以工代賑措施,多措并舉助力城市脫貧工作。 第一,完善組織機構建設,頒布各項政策法令。北平和平解放后,各區迅速按照中共北平市委、市政府統一指示,接管偽區公所,廢除保甲制,粉碎舊政權,建立人民區政府。例如第十一區自1949年2月6日組建機構后,在民政科下設民政、優撫、社會、人事、戶籍各組,分別管理城市工作。為加強對城市貧民的管理,區政府自1949年6月起改為區公所,取消原有的街政府,加強公安派出所的力量,保證了組織機構的高效運轉。 1950年2月15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發布《北京市救濟失業員工決定試行細則》,規定每個區要在“被解雇之失業員工五十人以上”的地方“設置區辦事員一人至二人,附屬于區公所民政科”。辦事人員需要“政治純潔、忠實可靠,能聯系民眾”,其文化程度需要能夠“寫簡單工作匯報及計算賬目”。辦事員要在勞動局統一領導下進行工作,要“按時領取轉發失業員工救濟金,組織與推動失業員工生產、就業及半義務勞動,向失業員工傳達與解釋政府的法令,了解失業員工的生活和思想情況并及時匯報勞動局”。辦事員的設置,保證了城市扶貧工作形成專人專班,極大提升了工作效率。 第二,核實各區貧民身份數量,精準發放救濟物資。為做到精準發放城市救濟物資,各區皆采取一系列措施核實城市貧困戶身份數量,以杜絕冒領現象,維持社會公平。第二區區委會要求區內所轄各派出所要對居民仔細進行戶口單核查,“進行審查時如果確系貧苦人民而生活又實在困難者,當即開具證明,若有懷疑時即進行詳細調查”。第十一區自1949年冬接到市政府民政局冬令救濟工作指示后,立即制定冬令貧民救濟調查表,根據調查結果將各戶按實際情況劃分為三等,并于12月19日開始按照不同等次發放救濟糧,救濟一等76戶102人、二等119戶196人、三等173戶408人,共發放糧米27040斤,做到了精準施策。 第八區在實施實物救濟工作的時候,“密切地配合分局派出所和區街代表治安組長進行宣傳和調查,采取重點調查再推行全區的方法,根據貧苦程度評定等級或迫切需要解決的困難,結合教育給予不同的救濟”,并“根據實際情況和條件進行收容安置,經常救濟、集中發放、零星救濟的各種救濟工作”,確保政府扶貧物資能夠真正落到城市貧民手中。自1950年11月至1951年2月,第八區在4個月的時間內,共向區里貧民發放救濟補助款30958500元(舊幣),救濟764戶,令1760人渡過難關。 總的來講,從1950年3月10日至4月11日,在全市發放救濟金的數額中,城區共計發放“1126621801元(舊幣),18915戶、70758人”,郊區共計發放“634203900元(舊幣),8495戶、24858人”。經過此次救濟,北京市內大部分的城市貧民生活得到改善,例如,“朝外三輪工人普殿華五口人,半月前每日賺三四千元(舊幣),白薯都吃不飽,現在每日能拉一萬多元(舊幣),妻子也有了零活做,生活馬上好轉”,他興奮地說道:“政府救濟真解渴,不然頂不到現在的日子。”生活用品和救濟物資的發放不僅初步解決了這些城市貧民的生存問題,更讓他們在心理上建立起了對新生政權的信心,他們發自內心地開始相信“跟著共產黨就能過上好日子”。 第三,協調多方力量,為城市脫貧提供便利。社會救濟工作頭緒繁多,并非一個部門便可獨立完成,須在北京市及各區政府民政部門主導下,聯合文教部門、醫院、貿易公司等多方力量,一起為城市脫貧助力。第二區區委1949年8月23日發出通知,要求各派出所給轄區內的貧困人口開具證明,讓貧困戶拿著證明前往貿易公司購買糧食,從而保證“在糧價普遍上漲時,照顧勞苦人民的生活不受波動并避免受到市場糧價的影響”。北京市人民政府民政局于1950年10月17日發出通知,要求文教局與市總工會青年團接洽,“多調派一些工作人員協助工作,以解決失業知識分子的訓練問題”,并聯系華北軍區政治部及中央交通部,在失業知識分子內招聘工作人員,解決其失業問題。北京市人民政府衛生局第三醫院在此期間,一直接納各區公所介紹前來看病的貧困病人,并要求“區界內遇有急癥重癥確系貧苦者,可為介紹來院門診,我院酌情減免,亦不致超過規定經費”,而對于普通病患,第三醫院“可介紹至附近醫院診治,以免病人往返多花車費”。從買糧吃飯、就業工作,再到看病就醫,北京市以及各區政府與多處機構進行全方位協調,為城市貧困人口服務。 第四,興修大型工程,以工代賑。緊急調撥救濟物資支援貧困人口只能解決一時燃眉之急,終非長久之計,組織城市貧民參加生產勞動才是消除城市貧困的根本措施。北京市政府先后多次采取以工代賑的形式,組織大批失業人口、無業游民和城市貧民參與市政建設,自1950年2月至6月,市政府先后啟動開挖護城河、“三海”(積水潭、什剎前海、什剎后海)、筒子河以及疏浚郊區各條河道等工程,共施工590000多個,發放糧米4220000斤,保證了參與工作的23000人將近3個月的口糧,基本解決了城市貧民的吃飯問題。第八區在市政府啟動“三海”工程后,立即在全區“動員了有勞動力的貧苦市民200余人,組成勞動大隊在前三門工作。不足一個月的時間,共挖土方4583方(注:1立方米等于1方),共計掙小米23361斤。在地面凍冰不能工作時,又將勞動大隊的工人根據適合失業工人登記的條件,登記了80余人,以工代賑的方式,組成穢土垃圾隊,每人每日工資伍千元,維持最低的生活”;此外,第八區特別注意“根據實際情況執行以工代賑與實物救濟二者相結合的方針,并以生產自救的精神經常給以教育,特別在發放時指出救濟糧的來之不易與不勞動的恥辱”,從而在全區形成勞動光榮、懶惰可恥的觀念。此后,全市每月經常參加以工代賑的市民基本維持在2000余人,每人每天平均可得6斤米的實物工資。大規模的以工代賑不僅讓很多城市貧民家庭中的青壯年逐步得到工作機會、擺脫懶惰渙散的毛病,也增加了北京市民對共產黨領導下的新國家、新社會的政治認同,使整個北京市逐步恢復穩定秩序,從一個消費型城市變為了生產型城市,為接下來的社會主義建設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結論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初期,在國家處于初建、政權尚未鞏固、經濟一窮二白、戰爭仍在進行以及社會百廢待興的情況下,中共北京市委、市政府為救助城市弱勢群體,從城市貧民本身生存與發展的角度考慮,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進行了艱苦卓絕的努力,全心全意救濟貧民,恢復發展經濟,從而安定了社會秩序,鞏固了新生政權,在中國社會救助史上揭開了新的一頁。 在整個社會救濟過程中,黨創造性地將積極的社會救濟制度與革命性的社會動員運作方法相結合,采取實物救濟與以工代賑相結合的方式,極大超越了中國傳統社會的救助模式,既使廣大城市貧困人口擺脫生存問題,又充分動員了城市各方力量參與到新民主主義社會的建設之中,保證了社會救濟各項政策的成效,具有里程碑意義。 (據《北京檔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