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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記者 馬興帆 近日,有媒體報道了長沙市善吟共益助學服務中心(以下簡稱‘善吟共益’)理事長龍晶睛‘連續支教十年’,引起網友熱議。其中,微信推文《新媒體人!和我們一起去支教!》中提到‘統一項目善款設定為5000元,款項將統一由善吟共益管理’,并注明‘我們是在民政局正規注冊的慈善類民辦非企業單位……我們所有活動盈利資金不會用于任何股東分紅、商業投資行為,而是繼續履行社會責任,投入到公益事業中’,更是在公益行業引起熱議。 網絡上輿論洶涌,支教項目地更多的卻是平靜。在湖南省花垣縣磨老村和南太村,無論是村支書還是當地小學校長,都對善吟共益派來的長期支教老師頗為認同:‘很認真,也很辛苦’‘減輕我們老師的負擔’‘孩子們很喜歡’。對于網傳龍晶睛團隊拍攝的短視頻,兩位校長則表示‘具體情況不清楚’。 北京市致誠律師事務所合伙人何國科指出,社會組織可以通過符合機構宗旨和業務范圍的服務取得收入,但善吟共益部分公益項目的推文確實存在表述不規范問題。 為什么成立公司? “希望成為社會企業” 9月24日晚,《公益時報》記者聯系到剛接受完多家媒體采訪的龍晶睛,中途她因急事中斷了通話。27歲的她語速很快,不假思索地回答記者的問題,沒有任何回避。經再三向本人核實,記者了解到以下信息: 支教方面,龍晶睛最早在2011年暑假去湘西山區支教,隨后每年都會前往,因此被媒體報道為“支教十年”; 幫扶方面,善吟共益正在幫扶七所湖南小學,六所在花垣縣的南太村、磨老村、小寨村、白巖村、騎馬村、牛心村,一所在瀘溪縣新寨坪村。另有一所鳳凰縣兩林鄉板井小學是過去的支持對象,但今年該小學被撤點并校,已停止幫扶; 而至于此前媒體報道的1500多名志愿者參與、2000多名獲益孩子,以及“支教足跡遍布24所學?!?,并非只有善吟共益成立以來的統計數據,還包括了龍晶睛2012年發起的“一美元愛心計劃”公益項目吸引到的全部志愿者、受益孩子和受益學校。 龍晶睛稱,自己和兩位同為海歸的朋友一起成立了長沙市善吟共益助學服務中心,目前自己是理事長,機構還有三名專職工作人員;中心發起的項目“希野計劃”掛靠在無錫靈山慈善基金會下進行公開募捐?!爸劣谏暾埞_募捐資格,還需要等待當地民政局先開展社會組織評估工作?!?/p> 全國慈善信息公開平臺顯示,善吟共益成立于2018年9月,法定代表人為龍晶睛,業務范圍為“開展助學幫扶,貧困學生救助及相關公益活動”,成立當天即登記為慈善組織,目前未取得公開募捐資格;由無錫靈山慈善基金會完成的公共募捐備案“希野計劃”的籌款總金額為7.8萬元。 記者從善吟共益往年審計報告獲知,其收入來源主要為捐贈收入和提供服務收入。報告顯示,2019年其捐贈收入為24.1萬元,提供服務收入為12.7萬元,其他收入1500元,全年費用支出為34.8萬元;2020年的捐贈收入為23.9萬元,提供服務收入為24.1萬元,全年費用支出為52.6萬元。龍晶睛告訴記者,提供服務收入包括支教旅行和協助提供公益策劃,其中支教旅行是主要來源。 龍晶睛坦言,運營社會組織尚有很多不成熟的地方。當初發現團隊和資金難以實現自己的公益愿景后,她希望以更專業的方式做公益,于是成立了社會組織,“希望通過支教旅行這個項目,為機構提供更多的收入,并助力湘西村落經濟發展?!?/p> 對于為何在2020年5月成立湖南省善吟創益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她給出的解釋是,運營社會組織期間有很多單位找上門,希望由他們幫忙做策劃、公益傳播,“我們在這方面還蠻有天賦的。時間久了,后來就成立了公司,希望能成為社會企業?!?/p> “以前善吟共益關注鄉村教育板塊,而公司會關注到更多領域,包括動物保護、環境保護、性別平等?!饼埦ЬΡ硎荆驹浗o某些社會組織、企業設計圖文和公益項目并協助傳播,“社會組織的錢沒有一分錢會打到公司賬戶,沒有、也絕不會通過公司賬戶來收錢?!?/p> 收5000元支教“善款”? 專家:表述不規范 值得注意的是,引起熱議的推文《新媒體人!和我們一起去支教!》的微信公眾號名稱為“JZCreative”,賬號主體是上海襯線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其正是湖南省善吟創益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的股東之一。 該推文提到,新媒體人愛心暑托班進大山活動計劃招募20人,從湖南懷化出發到湘西山區支教村落,行程共5天。后續會為“支教活動”的志愿者頒發證書,標注支教時間、地點、時長等信息?!盀楸苊饷つ烤栀浐团时染栀浨闆r出現,本次助學的統一項目善款設定為5000元,款項將統一由善吟共益管理,接受社會監督。善款將首先用于本次項目執行中期的公益行動開支?!?/p> 該推文還聲明:“我們是在民政局正規注冊的慈善類民辦非企業單位……我們所有活動盈利資金不會用于任何股東分紅,商業投資行為。而是繼續履行社會責任,投入到公益事業中?!?/p> 有網友認為,滿打滿算只有7節課,“為期5天的支教活動,交5000元‘善款’即可報名參加……明面兒上辦的是公益,實際上說白了不過是明碼標價的生意,孩子們也不是他們想要教育和幫助的對象,不過是拍照留念的道具罷了?!?/p> 經記者向龍晶睛確認,該推文推廣的確實是善吟共益的支教旅行項目。對推文里使用的“善款”一詞,電話那頭的龍晶睛接連表示“不妥,十分不妥,十分不合理!”,并解釋稱:“是我們企業方的合伙人看到機構入不敷出,還要支持那么多支教老師有點擔心,就想通過這種用詞來宣傳,讓大家更容易接受。推文的活動最后沒能成行,因此也沒有收取到任何人、任何機構的費用。但這一點我們確實也要認錯,該認的錯要認,沒有留意,造成了這樣的一個情況?!?/p> 龍晶睛還表示,過去善吟共益的宣傳里沒用過“善款”這種說法?!耙酝Ы搪眯忻看问谴蟾?到5人成行,時間是5天左右,標注為費用,最后平均收費大概是每人兩千多元,“我們自己過去沒有開展過這種收費5000元的宣傳。支教旅行也不像網絡宣傳那樣,沒有達到一個月好幾批。” 對比“善吟共益”公眾號發布的招募文章,記者發現,相關收費注為“項目費用”,參考價格是2200-3800元/人,并備注了用途:車費、住宿、伙食、培訓等,但同樣注明了關于“民辦非企業單位”的聲明,以及表示會發放志愿者證明。 社會組織能否以支教旅行的名義收費?上述“善款”等用詞是否存在表述問題?記者為此采訪了北京市致誠律師事務所合伙人何國科。他表示,“任何公益項目都是有成本的。社會組織可以收費,只要是符合機構宗旨和業務范圍的服務收入都是合法的”,但“為避免盲目捐贈和攀比捐贈情況出現,本次助學的統一項目善款設定為5000元”的表述是不規范的。 何國科稱:“他們將5000元認為是捐贈,但是實際上5000元并不是捐贈,而是開展服務收入,支付款項的人也不是捐贈,而是獲得相應的利益回報。慈善法、公益事業捐贈法都明確規定,捐贈是無償的,不得給捐贈人提供利益回報,不得以捐贈為名從事營利活動?!?/p> 對于“善吟共益”微信公眾號發布的支教旅行招募推文,何國科認為,文案提到的“費用”明確約定了用途,只要符合社會組織的宗旨和業務范圍收取費用是沒有問題。但是,“有幾個地方概念使用會產生誤導:一是使用了志愿者概念,向志愿者收取費用。我看了項目介紹,這個項目更多應該是為參加活動的人提供的服務,所以向參加活動的人收取服務的費用。二是在組織聲明中說自己是慈善類民辦非企業單位,所有活動盈利資金不會用于任何股東分紅,商業投資行為。這個也是對機構法律屬性概念認識不清的地方,民非根本不存在股東的問題,法律也沒有禁止民非投資的問題,所以他把這個混淆了,也會造成誤解。” 不止如此,長沙市民政局官網公開的一份“政民互動”信件顯示,“善吟共益未取得公開募捐資格,但長期在其網站上公布銀行賬號及收款二維碼,涉嫌違法?!倍?,長沙市民政局慈善社工處9月24日的回信顯示,“經初步調查,中心在網站上掛有中心賬號及募捐二維碼的情況屬實,社會組織執法監察部門正在依法調查、取證、核實?!?/p> 何國科表示,沒有公開募捐資格的慈善組織,不得開展公開募捐活動。如果在項目中公開向社會募捐,公開接受捐贈的賬戶,那么已經違反慈善法。 9月25日晚,龍晶睛通過微博賬號“龍晶睛Gina”致歉,表示“機構剛成立時不了解相關法律,把二維碼掛到了官網上”,現已撤下二維碼,并以圖表形式公開了項目具體支出、幫扶情況等信息。但是,網友的質疑沒有減少,反而出現了更多批判的聲音。 (下轉09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