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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3日,上海市民政局副局長李勇表示,“十三五”期間,上海已經在探索應對相對貧困問題,救助范圍涵蓋低保家庭、低收入困難家庭、支出型貧困家庭,特困人員、臨時救助對象、流浪乞討人員等。“十四五”時期,上海將進一步聚焦相對貧困問題,努力構建解決相對貧困的長效機制。 一是加強資源協調,建立“1+3+1”的社會救助制度體系。即:更好發揮社會救助工作聯席會議平臺作用,進一步健全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支出型貧困家庭生活救助等基本生活救助,醫療、教育、住房、就業、受災人員救助等專項救助,臨時救助等急難社會救助三類社會救助為主體,以慈善組織等社會力量參與為補充的社會救助制度體系。 二是完善政策制度。“十三五”期間,上海出臺了《上海市社會救助條例》,制定了相對應的兜底保障政策。今年6月,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聯合印發《關于改革完善社會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規劃未來一個時期社會救助體系建設的目標方向、重點任務。 三是推進“物質+服務+心理”的多元救助。“十四五”期間,既要在“救”上下功夫,切實保障好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也要在“助”上謀發展,通過為有需要的救助對象提供心理疏導、社會融入、資源鏈接等服務,增強困難群眾內生動力和自我發展能力。 四是優化社會救助工作機制。圍繞讓困難群眾申請救助更便捷、讓救助管理更規范、讓救助對象更精準、讓救助工作更溫暖。 五是持續做好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疫情以來,全市救助機構已經救助流浪乞討人員11974人次,其中外籍遇困人員24人(涉及10個國家),全市沒有一名流浪乞討人員感染新冠肺炎。 (據上海市民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