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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記者 王勇 隨著醫學的發展,人體器官功能衰竭后通過器官移植來治療的方法逐步成熟。 6月11日,國家衛生健康委發布《具有人體器官移植執業資格的醫療機構名單》。名單顯示,我國有180所醫療機構可以開展人體器官移植工作,可以移植的包括:心臟、肺臟、肝臟、腎臟、胰腺、小腸。 那么,究竟哪些醫院可以開展人體器官移植,移植的人體器官從哪兒來?需要進行器官移植的病患如何才能獲得器官呢? 據統計,我國每年約有30萬人在等待器官移植,每年僅有2萬余人能夠完成移植,缺口還有很大。‘跟人民群眾的需求還有很遠(距離),所以我們還在努力。’中國人體器官捐獻與移植委員會主任委員、原衛生部副部長黃潔夫強調。 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黃潔夫表示,主要有三方面原因,一是醫改還在路上,很多人付不起這個費用;二是器官移植醫院還不多,能做器官移植的醫生還很少;三是器官捐獻還有待發展。 如何才能改善這一狀況? 具有資格的醫療機構 僅180所 人體器官移植需要在醫院實施,但并不是每家醫院都可以進行人體器官移植。 2007年5月1日實施的《人體器官移植條例》明確規定,醫療機構從事人體器官移植,要向所在地省級衛生主管部門申請辦理人體器官移植診療科目登記。 人體器官移植診療科目登記并不容易。《人體器官移植條例》規定,醫療機構從事人體器官移植,應當具備下列條件:有與從事人體器官移植相適應的執業醫師和其他醫務人員;有滿足人體器官移植所需要的設備、設施;有由醫學、法學、倫理學等方面專家組成的人體器官移植技術臨床應用與倫理委員會,該委員會中從事人體器官移植的醫學專家不超過委員人數的1/4;有完善的人體器官移植質量監控等管理制度。 6月11日,國家衛生健康委發布《關于認定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附屬瑞金醫院等醫院人體器官移植執業資格的通知》。《通知》顯示,此次審核共有21個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提交了58所醫院人體器官移植執業資格申報材料,僅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附屬瑞金醫院等20所醫院通過審核。 至此,我國具有人體器官移植執業資格的醫療機構達到180家——這一數量在全部醫院中的占比無疑是很低的。《2020年我國衛生健康事業發展統計公報》顯示,我國公立醫院有11870個,民營醫院有23524個。醫院按等級分,三級醫院2996個。 如果進一步具體到不同人體器官移植的資質,《具有人體器官移植執業資格的醫療機構名單》顯示,具有心臟移植資質的醫療機構67所,肺臟移植50所,肝臟移植109所,腎臟移植143所,同時具有心、肝、肺、腎四項器官移植執業資格的醫院只有32所。 “還有很多應該有器官移植的醫院沒有,能做器官移植的醫生還很少。”黃潔夫強調。 《中國心血管健康與疾病報告2020》推算,我國心血管病現患人數有3.3億,其中心力衰竭890萬。終末期心衰的患者大部分需要接受心臟移植或人工心臟輔助。而2015年至2019年,我國心臟移植年手術總量只有2262例。 2020年全國心臟移植手術的總量則為557例——與此同時,2020年我國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獻共有5222例。理論上可以做5000多例心臟移植,“器官大量被浪費了。”黃潔夫強調。 移植器官 來自親屬捐贈或系統分配 具有人體器官移植執業資格的醫療機構可以為需要進行器官移植的患者進行移植手術,前提是有可以進行移植的器官。這些器官從哪兒來呢? 2005年,黃潔夫代表原衛生部向世界許諾:“中國要改革器官移植體系,要逐步立法,改變由死囚器官作為惟一器官來源的現狀。” 一年多以后,2007年3月,國務院正式頒布實施《人體器官移植條例》,明確了器官捐獻的來源和公民捐獻器官的權利。 自此以后,按照我國的法律規定,醫院移植器官的合法來源只有兩類:一類是親屬活體器官捐獻;一類是通過中國人體器官分配與共享計算機系統分配的公民逝世后捐獻的器官。 《中國器官移植發展報告》顯示,2020年,我國親屬活體器官捐獻為2526例。對于活體器官的捐獻,法律的規定十分嚴格:一是活體器官的接受人限于活體器官捐獻人的配偶、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有證據證明與活體器官捐獻人存在因幫扶等形成親情關系的人員;二是不得摘取未滿18周歲公民的活體器官用于移植。 通過中國人體器官分配與共享計算機系統分配的器官來自公民逝世后捐獻。自2015年開始,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獻數量超越親屬活體器官捐獻數量。 《人體捐獻器官獲取與分配管理規定》明確要求,捐獻器官的分配應當符合醫療需要,遵循公平、公正和公開的原則。其具體流程如下: 1.移植醫院將需要進行器官移植患者的相關信息全部錄入器官分配系統,建立等待名單并按照要求及時更新。 2.人體器官獲取組織(OPO)將捐獻者及其捐獻器官的臨床數據和合法性文件上傳至中國人體器官分配與共享計算機系統。 3.系統自動分配捐獻器官。器官分配系統按照人體器官分配與共享基本原則和核心政策生成匹配名單,并向移植醫院發送分配通知。 4.移植醫院接到器官分配通知后,依據醫學判斷和等待者意愿作出接受或拒絕人體器官分配的決定并回復。 上述渠道之外的都是違法的。《人體器官移植條例》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買賣人體器官,不得從事與買賣人體器官有關的活動。 《人體捐獻器官獲取與分配管理規定》要求,任何機構、組織和個人不得在器官分配系統外擅自分配捐獻器官,不得干擾、阻礙器官分配。 201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施行,增加了一條刑事罪名:“組織出賣人體器官罪”。此后,北京、陜西、河北、浙江、福建、湖北、廣西等地均有適用這一罪名的判例出現。 此外,從2015年1月1日起,我國全面停用了死囚器官作為移植供體來源。 由于用于移植的器官來自捐獻,《人體器官移植條例》規定,醫療機構不得收取或者變相收取所移植人體器官的費用。醫療機構可以收取的費用為:摘取和植入人體器官的手術費;保存和運送人體器官的費用;摘取、植入人體器官所發生的藥費、檢驗費、醫用耗材費。 違反上述規定,將受到法律的懲處。盡管如此,費用還是很高,動輒幾十萬元,目前其中大部分并不能通過醫保報銷,“很多患者因為付不起這個費用,不能接受器官移植。”黃潔夫表示。 年度器官 捐獻數量不足1萬例 無論是親屬活體器官捐獻還是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獻,都必須遵循自愿的原則。 活體器官捐獻對捐獻者意味著身體和生活不可逆的改變,盡管是親屬捐贈,依然困難重重。與之相比,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獻則沒有這方面的困擾。 為了推進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獻工作,2010年,我國在上海、浙江、山東、廣東、南京、武漢等11省市開展了人體器官捐獻試點工作。當年實現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獻34例。 2011年,公民自愿捐獻器官試點省市擴大至21個,北京也進入試點范圍,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獻達到132例。 2013年,在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公民身后自愿器官捐獻工作在全國展開。這一年,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獻達到849例。 2014年12月3日,黃潔夫代表中國政府宣布:從2015年1月1日起,中國將全面停用死囚器官作為移植供體來源。 自2015年開始,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獻數量超越親屬活體器官捐獻數量。 《中國器官移植發展報告》數據顯示,2015年,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獻2766例。此后一年一個臺階,2016年4080例,2017年5146例,2018年6302例,2019年5818例。即使在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情況下,2020年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獻也達到了5222例。 但這一數字還遠遠不夠。據統計,我國每年約有30萬人在等待器官移植,每年僅有2萬余人能夠完成移植。 讓更多人 成為器官捐獻志愿者 如何才能讓更多人加入到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獻工作中? 一方面,需要讓更多人了解器官捐獻的相關情況。 2011年,國務院正式批準中國紅十字會成立“中國人體器官捐獻管理中心”,負責參與人體器官捐獻的宣傳動員、報名登記、捐獻見證、公平分配、救助激勵、緬懷紀念及信息平臺建設等相關工作。 2017年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修訂案,將“參與、推動遺體和人體器官捐獻工作”明確為紅十字會的職責。紅十字會系統開展了大量的宣傳推動工作。 2013年,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發布的《關于黨員干部帶頭推動殯葬改革的意見》提出,鼓勵黨員、干部去世后捐獻器官或遺體。“但是我們9000多萬黨員知道這個事情的很少,所以就需要我們宣講,讓這個理念深入到黨的每一個支部上去。”黃潔夫強調。 2020年7月1日,中國器官移植發展基金會和中國醫學影像技術研究會聯合黨支部(以下簡稱黨支部)創立了黨建品牌“生命接力先鋒隊”。“生命接力先鋒隊”以“黨建引領業務、推廣器官捐獻”中心任務。截至目前,全國“生命接力先鋒隊”黨建聯盟單位已達72家。 一方面,需要讓公眾能夠更加方便的登記明確器官捐獻的意愿。 2014年3月21日,由原國家衛生計生委、國際扶輪3450地區合作實施的施予受器官捐獻志愿登記網正式上線,公眾可以通過該網站登記為器官捐獻志愿者。 需要強調的是,“器官捐獻志愿登記”與“完成器官捐獻”,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器官捐獻志愿登記僅是一種個人意愿的表達,是對器官捐獻理念的認同與支持。 登記并不意味著就會進行器官捐獻。按照《人體器官移植條例》的規定,公民對已經表示捐獻其人體器官的意愿,有權予以撤銷。 即使是生前以書面形式表達了捐贈意愿,“完成器官捐獻”也需要符合一定臨床醫學條件,經過醫院評估、第三方見證、家屬簽字確認等程序才能完成,“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以書面形式共同表示同意捐獻該公民人體器官的意愿。” 2016年10月,施予受器官捐獻志愿登記網由中國器官移植發展基金會正式接管。2016年12月,支付寶平臺上線了“施予受器官捐獻志愿者登記網”。在支付寶APP搜索欄中輸入“器官捐獻”,就可以進入“施予受”平臺,最快10秒鐘實現一鍵完成捐獻登記。 2020年11月,施予受器官捐獻志愿登記網正式改版升級為施予受器官捐獻志愿者服務網,面向所有器官捐獻志愿者提供服務,包括志愿登記、志愿服務、志愿權益等內容。 數據顯示,到2021年6月,我國器官捐獻志愿者登記已超過330萬人。但與我國14億的人口總量相比,還遠遠不夠。 “目前我國已成為世界器官移植第二大國,只要我們勤奮工作,推進改革,有望在未來三到五年邁向世界器官移植第一大國。”黃潔夫表示。 實現這一目標,需要更多器官捐獻志愿者的加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