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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記者 王勇 7月11日,新華社對外發布了《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加強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的意見》。 《意見》提出,力爭用5年左右時間,建立起黨組織統一領導、政府依法履責、各類組織積極協同、群眾廣泛參與,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基層治理體系,健全常態化管理和應急管理動態銜接的基層治理機制,構建網格化管理、精細化服務、信息化支撐、開放共享的基層管理服務平臺;黨建引領基層治理機制全面完善,基層政權堅強有力,基層群眾自治充滿活力,基層公共服務精準高效,黨的執政基礎更加堅實,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明顯提高。在此基礎上力爭再用10年時間,基本實現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中國特色基層治理制度優勢充分展現。 《意見》要求,完善黨建引領的社會參與制度。堅持黨建帶群建,更好履行組織、宣傳、凝聚、服務群眾職責。統籌基層黨組織和群團組織資源配置,支持群團組織承擔公共服務職能。培育扶持基層公益性、服務性、互助性社會組織。支持黨組織健全、管理規范的社會組織優先承接政府轉移職能和服務項目。搭建區域化黨建平臺,推行機關企事業單位與鄉鎮(街道)、村(社區)黨組織聯建共建,組織黨員、干部下沉參與基層治理、有效服務群眾。 《意見》要求,增強鄉鎮(街道)為民服務能力。市、縣級政府要規范鄉鎮(街道)政務服務、公共服務、公共安全等事項,將直接面向群眾、鄉鎮(街道)能夠承接的服務事項依法下放。鄉鎮要圍繞全面推進鄉村振興、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等任務,做好農業產業發展、人居環境建設及留守兒童、留守婦女、留守老人關愛服務等工作。街道要做好市政市容管理、物業管理、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社會組織培育引導等工作。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鄉村衛生健康人才隊伍建設。優化鄉鎮(街道)政務服務流程,全面推進一窗式受理、一站式辦理,加快推行市域通辦,逐步推行跨區域辦理。 《意見》要求,增強鄉鎮(街道)應急管理能力。強化鄉鎮(街道)屬地責任和相應職權,構建多方參與的社會動員響應體系。健全基層應急管理組織體系,細化鄉鎮(街道)應急預案,做好風險研判、預警、應對等工作。建立統一指揮的應急管理隊伍,加強應急物資儲備保障。每年組織開展綜合應急演練。市、縣級政府要指導鄉鎮(街道)做好應急準備工作,強化應急狀態下對鄉鎮(街道)人、財、物支持。 《意見》要求,優化村(社區)服務格局。市、縣級政府要規范村(社區)公共服務和代辦政務服務事項,由基層黨組織主導整合資源為群眾提供服務。推進城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建設,依托其開展就業、養老、醫療、托幼等服務,加強對困難群體和特殊人群關愛照護,做好傳染病、慢性病防控等工作。加強綜合服務、兜底服務能力建設。完善支持社區服務業發展政策,采取項目示范等方式,實施政府購買社區服務,鼓勵社區服務機構與市場主體、社會力量合作。開展“新時代新社區新生活”服務質量提升活動,推進社區服務標準化。 《意見》要求,發展公益慈善事業。,創新社區與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社區志愿者、社會慈善資源的聯動機制,支持建立鄉鎮(街道)購買社會工作服務機制和設立社區基金會等協作載體,吸納社會力量參加基層應急救援。完善基層志愿服務制度,大力開展鄰里互助服務和互動交流活動,更好滿足群眾需求。 《意見》要求,加強基層治理隊伍建設。充實基層治理骨干力量,加強基層黨務工作者隊伍建設。各級黨委要專門制定培養規劃,探索建立基層干部分級培訓制度,建好用好城鄉基層干部培訓基地和在線培訓平臺,加強對基層治理人才的培養使用。推進編制資源向鄉鎮(街道)傾斜,鼓勵從上往下跨層級調劑使用行政和事業編制。嚴格執行鄉鎮(街道)干部任期調整、最低服務年限等規定,落實鄉鎮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鄉鎮工作補貼政策。建立健全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后備人才庫,實行村(社區)黨組織書記縣級黨委組織部門備案管理。研究制定加強城鄉社區工作者隊伍建設政策措施,市、縣級政府要綜合考慮服務居民數量等因素制定社區工作者配備標準;健全社區工作者職業體系,建立崗位薪酬制度并完善動態調整機制,落實社會保險待遇,探索將專職網格員納入社區工作者管理。加強城鄉社區服務人才隊伍建設,引導高校畢業生等從事社區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