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6月10日,《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支持浙江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的意見》對外發布。 《意見》強調,當前,我國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仍然突出,城鄉區域發展和收入分配差距較大,各地區推動共同富裕的基礎和條件不盡相同。促進全體人民共同富裕是一項長期艱巨的任務,需要選取部分地區先行先試、作出示范。 《意見》要求建立健全回報社會的激勵機制。鼓勵引導高收入群體和企業家向上向善、關愛社會,增強社會責任意識,積極參與和興辦社會公益事業。充分發揮第三次分配作用,發展慈善事業,完善有利于慈善組織持續健康發展的體制機制,暢通社會各方面參與慈善和社會救助的渠道。探索各類新型捐贈方式,鼓勵設立慈善信托。加強對慈善組織和活動的監督管理,提高公信力和透明度。落實公益性捐贈稅收優惠政策,完善慈善褒獎制度。 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就支持浙江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接受記者采訪時強調,《意見》的出臺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把促進全體人民共同富裕擺在更加重要位置作出的重大決策,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對解決我國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的堅定決心,為浙江高質量發展促進共同富裕提供強大動力和根本遵循。 共同富裕是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 《意見》明確指出,共同富裕是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是人民群眾的共同期盼。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團結帶領全黨全國各族人民,始終朝著實現共同富裕的目標不懈努力,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取得偉大歷史性成就,特別是決戰脫貧攻堅取得全面勝利,困擾中華民族幾千年的絕對貧困問題得到歷史性解決,為新發展階段推動共同富裕奠定了堅實基礎。 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對扎實推動共同富裕作出重大戰略部署。實現共同富裕不僅是經濟問題,而且是關系黨的執政基礎的重大政治問題。共同富裕具有鮮明的時代特征和中國特色,是全體人民通過辛勤勞動和相互幫助,普遍達到生活富裕富足、精神自信自強、環境宜居宜業、社會和諧和睦、公共服務普及普惠,實現人的全面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共享改革發展成果和幸福美好生活。 隨著我國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必須把促進全體人民共同富裕擺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向著這個目標更加積極有為地進行努力,讓人民群眾真真切切感受到共同富裕看得見、摸得著、真實可感。 當前,我國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仍然突出,城鄉區域發展和收入分配差距較大,發展質量效益有待提高,居民生活品質還需改善,精神文明和生態文明建設還有很大提升空間,各地區推動共同富裕的基礎和條件也不盡相同。促進全體人民共同富裕是一項艱巨而長期的任務,也是一項現實任務,迫切需要選取部分條件相對具備的地區先行示范。 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表示,通過改革在浙江率先形成促進共同富裕的目標體系、工作體系、政策體系、評價體系,能夠為全國其他地方促進共同富裕探索路徑、積累經驗、提供示范。 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聚焦亟需突破和創新的重要方向和關鍵領域,《意見》明確,示范區建設的戰略定位是,高質量發展高品質生活先行區,城鄉區域協調發展引領區,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試驗區,文明和諧美麗家園展示區。 收入分配方面,《意見》強調,要堅持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并存,著重保護勞動所得,完善要素參與分配政策制度,在不斷提高城鄉居民收入水平的同時,縮小收入分配差距,率先在優化收入分配格局上取得積極進展。 《意見》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多渠道增加城鄉居民收入。具體包括五個方面: 一是推動實現更加充分更高質量就業。強化就業優先政策,堅持經濟發展就業導向,擴大就業容量,提升就業質量,促進充分就業。支持和規范發展新就業形態,完善促進創業帶動就業、多渠道靈活就業的保障制度。統籌各類職業技能培訓資金,合理安排就業補助資金,健全統籌城鄉的就業公共服務體系。鼓勵返鄉入鄉創業。完善重點群體就業支持體系,幫扶困難人員就業。創造公平就業環境,率先消除戶籍、地域、身份、性別等影響就業的制度障礙,深化構建和諧勞動關系,推動勞動者通過辛勤勞動提高生活品質。 二是不斷提高人民收入水平。優化政府、企業、居民之間分配格局,支持企業通過提質增效拓展從業人員增收空間,合理提高勞動報酬及其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健全工資合理增長機制,完善企業薪酬調查和信息發布制度,合理調整最低工資標準,落實帶薪休假制度。完善創新要素參與分配機制,支持浙江加快探索知識、技術、管理、數據等要素價值的實現形式。拓寬城鄉居民財產性收入渠道,探索通過土地、資本等要素使用權、收益權增加中低收入群體要素收入。豐富居民可投資金融產品,完善上市公司分紅制度。鼓勵企業開展員工持股計劃。深入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鞏固提升農村集體經濟,探索股權流轉、抵押和跨社參股等農村集體資產股份權能實現新形式。立足當地特色資源推動鄉村產業發展壯大,完善利益聯結機制,讓農民更多分享產業增值收益。支持浙江率先建立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增值收益分配機制。 三是擴大中等收入群體。實施擴大中等收入群體行動計劃,激發技能人才、科研人員、小微創業者、高素質農民等重點群體活力。加大人力資本投入力度,健全面向勞動者的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實施新時代浙江工匠培育工程,加快構建產教訓融合、政企社協同、育選用貫通的技術技能人才培養培訓體系,完善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政策,拓寬技術工人上升通道。對有勞動能力的低收入群體,堅持開發式幫扶,提高內生發展能力,著力發展產業使其積極參與就業。拓展基層發展空間,保障不同群體發展機會公平,推動更多低收入群體邁入中等收入群體行列。規范招考選拔聘用制度,完善評價激勵機制。完善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各方面人才順暢流動的制度體系。實行更加開放的人才政策,激發人才創新活力。 四是完善再分配制度。支持浙江在調節收入分配上主動作為,加大省對市縣轉移支付等調節力度和精準性,合理調節過高收入。依法嚴厲懲治貪污腐敗,繼續遏制以權力、行政壟斷等非市場因素獲取收入,取締非法收入。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建立健全改善城鄉低收入群體等困難人員生活的政策體系和長效機制。 五是建立健全回報社會的激勵機制。鼓勵引導高收入群體和企業家向上向善、關愛社會,增強社會責任意識,積極參與和興辦社會公益事業。充分發揮第三次分配作用,發展慈善事業,完善有利于慈善組織持續健康發展的體制機制,暢通社會各方面參與慈善和社會救助的渠道。探索各類新型捐贈方式,鼓勵設立慈善信托。加強對慈善組織和活動的監督管理,提高公信力和透明度。落實公益性捐贈稅收優惠政策,完善慈善褒獎制度。 重大歷史和現實意義 在新發展階段,支持浙江高質量發展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具有重大歷史和現實意義。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表示,第一,有利于通過實踐進一步豐富共同富裕思想內涵。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是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具體實踐,將為黨的創新理論特別是共同富裕的思想內涵提供豐富理論素材和生動實踐例證。 第二,有利于探索破解新時代社會主要矛盾的有效途徑。建設共同富裕示范區,有針對性地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在高質量發展進程中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將為破解新時代社會主要矛盾探索出一條成功路徑。 第三,有利于為全國推動共同富裕提供省域范例。通過開展示范區建設,及時形成可復制推廣的經驗做法,能為其他地區分梯次推進、逐步實現全體人民共同富裕作出示范。 第四,有利于打造新時代全面展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優越性的重要窗口。浙江多年來一以貫之踐行“八八戰略”,持續深化改革開放,在市場經濟、現代法治、富民惠民、綠色發展等方面成果顯著。通過打造共同富裕區域性示范,將助力推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發展優勢,形成為全球治理貢獻中國智慧的重要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