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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陜西省民政廳依據《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基金會管理條例》,結合2019年度檢查結果,依法對106家省級社會組織給與行政處罰決定,其中32家予以限期整改,74家予以撤銷登記。依法撤銷的74家社會組織列入嚴重失信名單。 2021年,陜西民政廳持續加大社會組織執法監管,加強年度檢查工作力度,規范社會組織行為,按照“整改規范一批、督促注銷一批、撤銷登記一批”的工作思路,對不參加年檢、不正常開展活動、不主動辦理注銷登記的社會組織啟動行政執法程序,對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登記行政處罰;對未正常開展活動的社會組織督促辦理注銷登記手續,同時納入活動異常名錄。省廳對106家省級社會組織作出行政處罰決定,運用社會組織信用信息管理系統實行聯合懲戒,進一步加大違法成本和處罰力度。 下一步,陜西省民政廳將持續鞏固打非整治專項行動成果,全面推進打非整治工作常態化,將嚴厲打擊整治非法社會組織和執法監督工作相結合。通過年度檢查、等級評估、專項抽查、“雙隨機一公開”監督檢查等手段,強化監管,強化對名存實亡社會組織的清理整頓力度,引導社會組織依法依規開展活動,積極營造社會組織風清氣正的發展環境,促進社會組織高質量發展。 (據陜西社會組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