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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天津市民政局(市社會組織管理局)通過4期懇談會等形式面對面服務400余家市級行業協會商會負責人,持續加強社會組織監督管理工作,以“我為企業減負擔”專項行動、清理整治違規評選評獎、加強重大活動備案管理、開展專題培訓等形式打好社會組織監督管理的“組合拳”,凈化社會組織生態空間,促進社會組織高質量發展。 通過社會團體年報、重大活動事先備案、換屆備案、信用信息管理、信用聯合獎懲等工作形式,提升社會組織監管效能。將行業協會商會“我為企業減負擔”專項行動與2020年度年報工作相結合,在年度報告書中添加專項欄目并與審計信息進行比對,年報公示信息與“信用中國”進行對接,實現收費信息在線填報、系統對比、全網公示。夯實業務主管單位、黨建領導機關對“一講兩壇三會”、評選評獎活動以及換屆選舉等其他重大活動事項的監管主體責任,防范意識形態風險。 2021年,社會組織監管重點從關注活動信息向“活動與財務協同規范”拓展,與審計、網信、公安等相關部門密切協作,強化信息溝通機制,合力規范社會組織行為,并探索建立“服務社會組織專家智庫”,提升監管專業化、社會化水平,多元協同促進“十四五”時期天津社會組織邁向更高質量的發展道路。 (據天津社會組織動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