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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記者 王勇 3月12日,新華社受權全文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以下簡稱綱要)。 綱要根據《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編制,主要闡明國家戰略意圖,明確政府工作重點,引導規范市場主體行為,是我國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的宏偉藍圖,是全國各族人民共同的行動綱領。 綱要不少內容涉及社會力量、社會組織、公益慈善、志愿服務與社會工作等方面,對公益慈善事業的發展將產生深遠影響。 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 綱要強調,“十四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必須牢牢把握以下指導思想、原則和戰略導向。 指導思想方面,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方略,統籌推進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的總體布局,協調推進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的戰略布局,堅定不移貫徹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新發展理念,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以推動高質量發展為主題,以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以改革創新為根本動力,以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為根本目的,統籌發展和安全,加快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加快構建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實現經濟行穩致遠、社會安定和諧,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開好局、起好步。 必須遵循的原則包括堅持黨的全面領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新發展理念,堅持深化改革開放,堅持系統觀念。 民生福祉達到新水平 綱要按照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戰略安排,提出了2035年遠景目標和“十四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主要目標。 “十四五”時期,社會文明程度得到新提高。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深入人心,人民思想道德素質、科學文化素質和身心健康素質明顯提高,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和文化產業體系更加健全,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日益豐富,中華文化影響力進一步提升,中華民族凝聚力進一步增強。 民生福祉達到新水平。實現更加充分更高質量就業,城鎮調查失業率控制在5.5%以內,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與國內生產總值增長基本同步,分配結構明顯改善,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明顯提高,全民受教育程度不斷提升,勞動年齡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提高到11.3年,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更加健全,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率提高到95%,衛生健康體系更加完善,人均預期壽命提高1歲,脫貧攻堅成果鞏固拓展,鄉村振興戰略全面推進,全體人民共同富裕邁出堅實步伐。 國家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社會主義民主法治更加健全,社會公平正義進一步彰顯,國家行政體系更加完善,政府作用更好發揮,行政效率和公信力顯著提升,社會治理特別是基層治理水平明顯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風險體制機制不斷健全,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能力顯著增強,自然災害防御水平明顯提升,發展安全保障更加有力,國防和軍隊現代化邁出重大步伐。 全面實施鄉村振興戰略 綱要明確,要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全面推進鄉村振興。 要實施鄉村建設行動,把鄉村建設擺在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重要位置,優化生產生活生態空間,持續改善村容村貌和人居環境,建設美麗宜居鄉村。 要推進城鄉基本公共服務標準統一、制度并軌,增加農村教育、醫療、養老、文化等服務供給,推進縣域內教師醫生交流輪崗,鼓勵社會力量興辦農村公益事業。提高農民科技文化素質,推動鄉村人才振興。 要建立完善農村低收入人口和欠發達地區幫扶機制,保持主要幫扶政策和財政投入力度總體穩定,接續推進脫貧地區發展。 嚴格落實“摘帽不摘責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幫扶、摘帽不摘監管”要求,建立健全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長效機制。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精準幫扶機制,對易返貧致貧人口實施常態化監測,建立健全快速發現和響應機制,分層分類及時納入幫扶政策范圍。完善農村社會保障和救助制度,健全農村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機制。 要實施脫貧地區特色種養業提升行動,廣泛開展農產品產銷對接活動,深化拓展消費幫扶。在西部地區脫貧縣中集中支持一批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從財政、金融、土地、人才、基礎設施、公共服務等方面給予集中支持,增強其鞏固脫貧成果及內生發展能力。堅持和完善東西部協作和對口支援、中央單位定點幫扶、社會力量參與幫扶等機制,調整優化東西部協作結對幫扶關系和幫扶方式,強化產業合作和勞務協作。 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 綱要要求制定人口長期發展戰略,優化生育政策,以“一老一小”為重點完善人口服務體系,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 推動養老事業和養老產業協同發展,健全基本養老服務體系,大力發展普惠型養老服務,支持家庭承擔養老功能,構建居家社區機構相協調、醫養康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完善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網絡,推進公共設施適老化改造,推動專業機構服務向社區延伸,整合利用存量資源發展社區嵌入式養老。強化對失能、部分失能特困老年人的兜底保障,積極發展農村互助幸福院等互助性養老。 深化公辦養老機構改革,提升服務能力和水平,完善公建民營管理機制,支持培訓療養資源轉型發展養老,加強對護理型民辦養老機構的政策扶持,開展普惠養老城企聯動專項行動。加強老年健康服務,深入推進醫養康養結合。加大養老護理型人才培養力度,擴大養老機構護理型床位供給,養老機構護理型床位占比提高到55%,更好滿足高齡失能失智老年人護理服務需求。逐步提升老年人福利水平,完善經濟困難高齡失能老年人補貼制度和特殊困難失能留守老年人探訪關愛制度。健全養老服務綜合監管制度。構建養老、孝老、敬老的社會環境,強化老年人權益保障。 提升共建共治共享水平 綱要提出,要堅持盡力而為、量力而行,健全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加強普惠性、基礎性、兜底性民生建設,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制度,制定促進共同富裕行動綱要,自覺主動縮小地區、城鄉和收入差距,讓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民,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要創新公共服務提供方式。區分基本與非基本,突出政府在基本公共服務供給保障中的主體地位,推動非基本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在育幼、養老等供需矛盾突出的服務領域,支持社會力量擴大普惠性規范性服務供給,保障提供普惠性規范性服務的各類機構平等享受優惠政策。鼓勵社會力量通過公建民營、政府購買服務、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等方式參與公共服務供給。深化公共服務領域事業單位改革,營造事業單位與社會力量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要完善再分配機制。加大稅收、社會保障、轉移支付等調節力度和精準性,發揮慈善等第三次分配作用,改善收入和財富分配格局。 要優化社會救助和慈善制度。以城鄉低保對象、特殊困難人員、低收入家庭為重點,健全分層分類的社會救助體系,構建綜合救助格局。健全基本生活救助制度和醫療、教育、住房、就業、受災人員等專項救助制度,完善救助標準和救助對象動態調整機制。健全臨時救助政策措施,強化急難社會救助功能。加強城鄉救助體系統籌,逐步實現常住地救助申領。積極發展服務類社會救助,推進政府購買社會救助服務。促進慈善事業發展,完善財稅等激勵政策。規范發展網絡慈善平臺,加強彩票和公益金管理。 要提升未成年人關愛服務水平。深入實施兒童發展綱要,優化兒童發展環境,切實保障兒童生存權、發展權、受保護權和參與權。完善兒童健康服務體系,預防和控制兒童疾病,減少兒童死亡和嚴重出生缺陷發生,有效控制兒童肥胖和近視,實施學齡前兒童營養改善計劃。保障兒童公平受教育權利,加強兒童心理健康教育和服務。加強困境兒童分類保障,完善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健全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保障機制。完善落實未成年人監護制度,嚴厲打擊侵害未成年人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完善未成年人綜合保護體系。深入實施青年發展規劃,促進青年全面發展,搭建青年成長成才和建功立業的平臺,激發青年創新創業活力。 要健全黨組織領導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城鄉基層社會治理體系,完善基層民主協商制度,建設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享有的社會治理共同體。 積極引導社會力量參與基層治理。發揮群團組織和社會組織在社會治理中的作用,暢通和規范市場主體、新社會階層、社會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參與社會治理的途徑,全面激發基層社會治理活力。培育規范化行業協會商會、公益慈善組織、城鄉社區社會組織,加強財政補助、購買服務、稅收優惠、人才保障等政策支持和事中事后監管。支持和發展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和志愿服務組織,壯大志愿者隊伍,搭建更多志愿服務平臺,健全志愿服務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