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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記者 王勇 3月5日上午,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在北京人民大會堂開幕。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作政府工作報告。 雖然報告中直接提到公益慈善等內容的只有“支持社會組織、人道救助、志愿服務、慈善事業發展”,但其中多項論述與社會組織、公益慈善、社會工作等直接相關,涉及鄉村振興、教育公益、養老服務、社會治理、防災減災、突發公共事件等多個領域。 1.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完善新型城鎮化戰略。 李克強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對“十四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主要目標和重大任務進行了介紹,強調要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完善新型城鎮化戰略。 其中明確提到建立健全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長效機制,這意味著,包括社會組織、企業等在內的公益力量不僅不應從脫貧攻堅的戰場撤出,還要繼續做好各項幫扶工作,同時向鄉村振興的方向進行探索。 那么,社會組織、社工等社會力量在鄉村振興中具體可以做什么呢?報告提出,要實施鄉村建設行動,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 2021年中央一號文件《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的意見》列出了鄉村建設行動的具體內容,包括以下八項:加快推進村莊規劃工作、加強鄉村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實施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動、提升農村基本公共服務水平、全面促進農村消費、加快縣域內城鄉融合發展、強化農業農村優先發展投入保障、深入推進農村改革。 2.積極參與學前教育事業,開拓一個新的“希望工程”。 隨著財政投入的增長,我國義務教育的保障水平越來越高,教育類公益事業面臨轉型的難題。報告提出要進一步提高學前教育入園率,完善普惠性學前教育保障機制,支持社會力量辦園,這為教育類捐贈和教育類公益項目提供了一個新的巨大的空間,甚至是再造一個“希望工程”的可能。 這一領域目前還是公益的一個“北大荒”,目前只有中國發展研究基金會、浙江新湖慈善基金會等少數公益組織大規模地投入其中,需要也值得更多的社會力量投入其中。 3.促進醫養康養相結合,穩步推進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 截至目前,我國60歲以上老年人口規模已達3億人,老有所依是每個家庭面臨的問題,完善養老護理體系,將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不可缺失的一環。 報告提出,促進醫養康養相結合,穩步推進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發展社區養老、托幼、用餐、保潔等多樣化服務。對于民辦養老機構等社會組織,這既是責任也是機遇。 民政部的數據顯示,截至2019年底,在全國36185家養老機構中,32874家開展了醫養康養結合服務,占比90.85%。其中,30487家與醫療機構開展了合作,占比84.25%;13622家內設醫療機構,占比37.65%;11543家綜合采取了以上兩種方式,占比31.89%;5988家具備醫保資質,占比16.55%。 提供醫養康養結合服務已經成為養老機構生存的必須。從比例上看,具備醫保資質的養老機構還比較少,需要養老機構進一步努力。 與此同時,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護理服務需求還十分迫切。為了解決這一問題,截至2020年10月,醫保局在15個城市開展長期護理保險試點,同時,50余個城市和地區陸續探索長期護理保險自主試點項目,多數采用保險公司經辦服務模式,覆蓋人群超過5000萬人,累計受托資金超過80億元。 對于養老機構、養老公益項目來說,這無疑是一個重要的資金來源,也是機構可持續發展的必須——有否有能力參與到長期護理保險制度中。 4.健全城鄉社區治理和服務體系,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 社會治理離不開公益慈善力量的參與。報告提出,要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健全城鄉社區治理和服務體系,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試點。 全國民政工作視頻會議部署的2021年民政重點任務中,明確提到,要積極構建基層社會治理新格局。其中涉及到公益慈善領域的具體內容包括: 推進基層民主協商制度化建設,制定鄉鎮(街道)社工站建設目標,完善志愿服務配套政策;加強黨對社會組織的領導,健全支持和監管政策,做好行業協會商會脫鉤改革后續工作,規范行業協會商會涉企收費。 什么是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呢?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總體思路包括:不斷完善黨委領導、政府負責、民主協商、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科技支撐的社會治理體系,切實提高市域社會治理系統化、社會化、精細化、法治化、智能化水平,努力建設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享有的社會治理共同體。 完善社會協同體制需要科學界定政府與社會邊界,拓寬社會組織發展空間,實行“權隨責走、費隨事轉”,推動建立政府和社會的良性互動機制。積極培育公益性、服務性、互助性組織,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完善政府購買服務機制,讓社會組織承接起政府減政放權釋放的具體事務。 5.支持社會組織、人道救助、志愿服務、慈善事業發展。 將“社會組織、人道救助、志愿服務、慈善事業”放在一起論述,始自2019年的政府工作報告——引導支持社會組織、人道救助、志愿服務和慈善事業健康發展。 2020年的政府工作報告延續了這一論述——支持社會組織、人道救助、志愿服務、慈善事業等健康發展。 2021年的政府報告略有變化——支持社會組織、人道救助、志愿服務、慈善事業發展。 連續三年的并列論述,值得特別關注。社會組織、人道救助、志愿服務、慈善事業這四者之間有很多交叉的地方,但并不意味著可以互相取代,在報告中他們的地位是相同。因此,他們各有自己的發展邏輯、管理架構,有協同發展的地方,也有不一致的地方。 例如,全國民政工作視頻會議部署的2021年民政重點任務,關于慈善事業的表述是“研究制定發揮第三次分配作用、促進慈善事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主題是促進。 而關于社會組織的表述是“加強黨對社會組織的領導,健全支持和監管政策,做好行業協會商會脫鉤改革后續工作,規范行業協會商會涉企收費”,主題是支持和監管。 由于慈善事業的主體是慈善組織,而慈善組織可以采取基金會、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等組織形式。因此慈善組織的發展將同時受到慈善事業和社會組織兩個方面政策的影響,這種影響并不完全一致。 6.加強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提高防災減災抗災救災能力。 報告提出,加強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提高防災減災抗災救災能力,其中自然包括社會應急力量。 2020年9月12日,應急管理部發布了對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第8718號建議的答復,明確提出,下一步,應急管理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民政部、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中國紅十字會總會等部門和單位將進一步加強協同配合,共同推動企業、社會組織參與重大突發事件應對,構建多方融合的國家應急管理和社會救助體系。 一是推動相關法律法規修訂完善,健全社會應急力量登記審查、調用補償、保險保障等方面制度,鼓勵引導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參與災害事故搶險救援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等。 二是繼續優化完善應急資源管理平臺功能,指導省、市、縣三級應急管理部門與紅十字會加強合作,進一步提高政府、企業和社會救援救助組織的協同能力。 三是進一步健全完善應急資源信息共享機制,促進應急資源協同保障、提升突發事件應對能力。 四是進一步建立健全救助制度體系,強化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中困難群眾兜底保障,及時將困難群眾急難救助納入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應急預案,建立健全慈善力量應對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統籌協調機制。 五是進一步建立健全企業儲備,對各類應急物資保有一定的產能儲備,確保應急物資及時輪換更新、質量良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