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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記者 王勇 12月7日,民政部辦公廳印發《培育發展社區社會組織專項行動方案(2021-2023年)》。《方案》提出,要從2021年起用3年時間,開展培育發展社區社會組織專項行動,通過實施一批項目計劃和開展系列主題活動,進一步提升質量、優化結構、健全制度,推動社區社會組織在建設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享有的社會治理共同體中更好發揮作用。 具體來說,《方案》提出,要實施社區社會組織培育發展、能力提升、作用發揮、規范管理四大計劃。 四項基本原則 《方案》要求,堅持黨的領導。發揮城鄉基層黨組織的領導作用,將社區社會組織納入創新基層社會治理、完善城鄉社區服務體系的整體布局,確保社區社會組織工作始終沿著正確政治方向,始終服從服務大局。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廣泛調動社區居民和多方主體參與社區社會組織發展,做到需求由群眾提出、活動有群眾參與、成效讓群眾評判,引導社區社會組織更好提供服務、反映訴求、規范行為,積極推進共建共治共享。 堅持問題導向。針對社區社會組織發展短板,以培育發展、能力提升、作用發揮為重點,打造有效工作載體,落實鼓勵扶持政策,推動建立長效工作機制。 堅持因地制宜。根據區域特點和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制定專項行動實施方案,推動工作重心下沉,細化實化工作措施,保證資源到位,堅持不懈抓好政策落地。 培育發展計劃 《方案》提出,要進一步明確培育發展導向,制定培育發展規劃,完善培育發展機制,落實培育發展資金。到2023年,社區社會組織在結構布局上得到進一步優化,服務各類特殊群體能力進一步增強。 1.制定專項規劃。各地根據經濟社會發展實際,把社區社會組織培育發展工作納入城鄉社區治理總體布局,加強對社區社會組織工作的統一領導和統籌協調。結合編制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十四五”規劃,制定本地區社區社會組織發展專項規劃,部署、實施培育發展社區社會組織、提高社區社會組織服務能力項目;明確優先發展領域和重點扶持對象,加大服務性、公益性、互助性社區社會組織支持力度,提升社區社會組織在地域分布、服務對象、業務領域等方面的覆蓋面和志愿服務參與度;細化培育扶持、發展質量、內部治理、服務開展等方面工作目標,落實相關部門、街道(鄉鎮)、村(居)民委員會工作責任,為社區社會組織發展提供政策支持和資源保障。 2.建設支持平臺。實施社區社會組織“安家”工程,依托街道(鄉鎮)、城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和社區社會工作服務站點等,為社區社會組織開展活動提供場地支持。推進社區社會組織支持平臺建設,發揮社區社會組織聯合會等樞紐型、支持型社會組織作用,有條件的地方可以建設社區社會組織孵化基地。明確相關支持平臺和孵化機構工作職責,完善工作制度,強化工作力量,為社區社會組織提供黨建引領、培育孵化、資金代管、人員培訓等綜合服務和指導支持。有條件的地方可以探索委托具備專業能力的樞紐型社會組織或社會工作服務機構運營服務平臺與孵化機構。 3.加強政策扶持。推動建立多元化籌資機制,鼓勵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公益創投、社會支持等多種渠道支持社區社會組織培育發展。健全政府購買社區服務機制,支持各地加大向社區社會組織購買社區服務的力度。鼓勵街道(鄉鎮)為社區社會組織參與社區服務提供資源支持、項目對接等服務,鼓勵城鄉社區黨組織和村(居)民委員會為當地優秀人才領辦社區社會組織提供必要支持。各地可結合實際情況探索多種形式設立工作基金,支持社區社會組織發展。 4.補齊工作短板。要結合本地農村實際以及脫貧攻堅、鄉村振興等工作要求,加大農村社區社會組織培育發展力度,推動政府和社會資源向農村社區社會組織和服務項目傾斜。強化農村社區黨組織領導和村民委員會指導功能,動員引導村民根據生產生活需求、本地風俗、個人興趣愛好等成立農村社區社會組織。培育發展農村志愿服務組織,為村民提供生產生活服務,為農村留守老年人、兒童等特殊困難群眾提供關愛服務。加強農村社區文體團隊建設,豐富農民精神文化生活。注重發現培養農村社區社會組織骨干人才,加強農村社區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根據區域實際,選取一批基礎較好的農村社區開展農村社區社會組織培育發展試點,總結符合本地區實際的發展模式和經驗。 能力提升計劃 《方案》提出,要加強工作指導和統籌協調,從工作力量、工作方法、工作內容和工作資源等方面給予支持,不斷提升社區社會組織的組織管理和服務能力。到2023年,社區社會組織參與相關領域管理、提供專業化社區服務的能力進一步提升,成為居民參與社會治理和社區服務的有效載體。 1.培養一批骨干人才。各地民政部門要統籌社區、社會組織、社會工作力量,制定培訓計劃,培養社會組織工作的骨干隊伍。要通過舉辦示范培訓、網上課堂、新媒體教學等多種方式,面向街道(鄉鎮)民政助理、城鄉社區工作者、兒童主任、社區社會組織負責人、社區社會工作者、社區志愿者等,廣泛開展各類能力培訓,將社區社會組織黨的建設、培育發展、能力建設、日常運作等納入培訓內容。鼓勵社區社會組織從業人員參加社會工作知識培訓和全國社會工作者職業資格考試,有條件的地方視情況對參加考試人員給予考試教材、考前培訓、考試費用等幫扶激勵。力爭到2023年,全國普遍開展社區社會組織骨干人才培訓,社區社會工作人才培訓累計達到245萬人次。 2.對接一批活動項目。在推進社區、社會工作者、社區志愿者、社區社會組織、社區公益慈善資源聯動實踐的基礎上,結合實際組織開展社區服務項目洽談會、公益創投大賽等社區公益服務供需對接活動,通過服務項目加強對社區社會組織的引導。要進一步強化項目意識,提升社區社會組織需求調研、項目設計、項目運作水平。推進社區社會組織品牌建設,引導優秀社區社會組織完善發展規劃、加強項目宣傳,提高品牌辨識度和社會知名度。 3.提升專業服務能力。會同相關部門推動管理、服務資源下沉,指導街道(鄉鎮)和城鄉社區黨組織、村(居)民委員會落實責任,通過加強社區宣傳、建立聯絡制度、開展業務培訓、組織應急演練等方式,提升社區社會組織協同應對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社會安全等突發事件的水平;通過加強對群防群治活動的組織、指導和保障,提升社區社會組織參與平安社區建設、和諧社區建設的能力;通過購買服務、委托項目等方式,提升社區社會組織參與提供健康、養老、育幼等社區服務的能力;通過提供活動場地等措施,支持社區社會組織開展文藝演出、體育競賽等活動,增強社區文化建設陣地功能。鼓勵有條件的城鄉社區通過設置社會工作崗位等方式,配備專人聯系、指導和服務轄區內社區社會組織,不斷提升社區社會組織的專業服務能力。 (下轉06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