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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趙海林 我國公益捐贈政策經歷了曲折的發展歷程。1950年4月中國人民救濟代表會議在北京召開,董必武在大會上作了題為《新中國的救濟福利事業》的報告,報告明確地闡述了新政府對于民間慈善事業的態度:“中國人民成立了自己的政府,把中國的命運掌握在自己手中,救濟福利事業不再是統治階級欺騙與麻醉人民的裝飾品,也不再是少數熱心人士的孤軍苦斗,而是政府和人民同心協力醫治戰爭創傷并進行和平建設一系列工作中的一個組成部分。因此,它就有了新的意義和新的內容?!眻蟾鏌o形中否定了民間慈善公益事業的獨立地位,把政府視為整個社會救助事業的主體,這為政府在計劃經濟時代大包大攬社會救助事業奠定了基調。隨著20世紀50年代后期出現極“左”思潮和之后的“文革”,公益慈善事業走向衰落,并最終停滯下來。 改革開放后,公益慈善事業才開始發展起來。我國也開始制訂相關政策來規范和促進公益事業。20世紀80年代主要是關于境外和華僑、港澳臺同胞的捐贈政策;90年代主要是以救災濟困為主的捐贈政策;到21世紀,爭取更大的稅收優惠是其重要特征。 在這其中,公益事業捐贈政策變遷的原因主要有:、社會風險增加、社會貧富差距顯著擴大、非營利組織的發展等。 由外部壓力到內部需求 計劃經濟時代,我國自然災害的救濟是由政府統包下來,救災物資都是由政府負責的,在那個年代向災區捐贈等慈善行為甚至會被認為是“往社會主義臉上抹黑”,并不光彩,是要遭到批判的。在人們的意識中,社會主義中國無貧可濟,也無苦可救,自然就不需要公益捐贈。公益捐贈政策最初是應對外國政府、非政府組織以及港澳臺同胞、海外僑胞的捐贈管理,主要是有關國外捐贈、華僑和港澳臺同胞的捐贈政策,因而大多數是臨時的政策,主要是應對突發性的災害,其中重大的災害才會向國際社會通報,但這些政策的制定本身已經推動了我國公益捐贈政策的發展,也因此而了解到國外相關的捐贈政策,為建立我國捐贈政策體系奠定了基礎。隨著自然災害的增加,傳統的包干制為主要特征的災害救助制度日益不適應救災發展的要求,在國家沒有足夠力量來應對重要自然災害時,就有必要發動國內外社會組織和個人來共同應對,也需要相關的政策體系來引導和鼓勵個人和社會組織積極參與捐贈,同時也可以加強和規范公益捐贈,使公益捐贈發揮最大的效應。 社會風險 現代社會是一個不斷分化、充滿風險的社會。斯賓塞認為隨著社會的增長,社會結構愈加復雜并且分化,社會結構的分化伴隨著功能的分化,有機體和超有機體中分化的結構和功能通過相互依賴實現整合,每一個結構只有依賴其他結構才能維持其生存。吉登斯指出,現代性的出現使現代化的發展不同于傳統社會的時空結構,即現代化的擴散已經使得越來越多的社會過程和事件超出了傳統自然共同體“同時同地”的范圍。吉登斯指出現代性的降臨,通過對“缺場”的各種其他要素的孕育,日益把空間從地點分離了出來,從位置上看,遠離了任何給定的面對面的互動情勢。而現代社會在“時-空”結構上的高度伸延,是通過兩種脫域機制來實現的,一是象征符號系統,二是專家系統。處于分離和缺場狀態下的人們依靠符號系統和專家系統獲得信息,達成共識,形成共同行為,從而維持相互依賴。但問題在于,如果提供信息和解釋信息的符號系統出了問題,現代社會在時-空結構上的相互依賴就會受到極大損害,現代社會就有可能陷入高度緊張和突發性事件所帶來的混亂的風險之中。突發性的自然災害和人為災難都會引起社會秩序的混亂,這個巨大的社會系統,不可能保證各子系統完全按照既定的程序正常運轉,而且由于社會依賴程度高,會使原來的災難出現放大和加劇,比如雪災、非典、汶川地震,而要恢復到以前的狀況,就必須動員整個社會成員的參與,捐贈就在所難免。 社會貧富差距顯著擴大 20世紀90年代以后,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迅速發展,導致了利益分化的加劇。2005年1月,蓋洛普發布一項調查結果表明,中國富裕階層和低收入階層的收入差距在迅速加大。蓋洛普國際調查事務部主任博克霍德說,中國富人和窮人的差距正在急劇拉大。同年北京市統計局的一個報告顯示,北京高低戶人均可支配收入差距由2000年的3.1:1擴大到2003年的4.7:1。目前,對于中國的基尼系數,說法各異,國家統計局的數據為0.4左右,中國社科院經濟研究所課題組的數據是0.454,南開大學的研究成果認為已經超過0.5。但是考慮到最高收入階層中存在不少沒有納入統計的灰色收入,因此事實上中國的基尼系數已經超過警戒線。貧富分化的結果就是兩極分化,一極是大量貧困人口的存在,一極是新富階層和官僚權貴,兩者之間處于尖銳的利益沖突之中,隨著社會張力的積蓄,新的對抗就出現了,要彌合兩個社會階層之間的鴻溝,就要推動富人去做善事,救助一些社會弱勢群體,同時也要動員社會力量去關心和幫助社會中的弱勢群體。 非營利組織的發展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非營利組織得到了空前的發展,在社會變革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到1989年全國性的社團增加到1600多個,是1978年的16倍,地方性社團則增加到20萬個,是1978年的33倍。1988年國務院頒布了《基金會管理辦法》,1989年國務院頒布《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外國商會暫行管理條例》等法規,加速了非營利組織的發展。20世紀90年代隨著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的推進,市場中自下而上生出的社會空間,使得非營利組織得到快速的發展。1998年修訂了《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同年頒布《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條例》。非營利組織發展呈現多元化的趨勢,截至2006年底,中國共有民間組織35.4萬多個,從2001年到2006年的5年內,社會團體年均增長6.3%。我國社會團體逐漸發展,形成形式多樣、規模宏大的非營利組織,在經濟發展和社會和諧建設中成為一支不可忽視的社會力量,并逐漸構成了我國社會的“第三部門”。非營利組織資金來源的重要組成部分就是公益捐贈。公益捐贈越發達,非營利組織就發展越快。 (據《淮陰師范學院學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