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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7日,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法院一審判決王振華、周燕芬犯猥褻兒童,分別判處王振華有期徒刑5年,周燕芬有期徒刑4年。 一審判決后,王振華方面提起上訴,請求二審判決他無罪。7月10日,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決定立案受理。針對一審判決結果,引發輿論關切,網上不乏反對之聲,要求二審重審或重判。 除了判決引發的熱烈討論之外,一些民間兒童保護機構也聯合起來向有關部門發起倡議。 有法律專家指出,司法實踐中量刑偏輕,這主要是立法的問題,而不是司法的問題。因此,社會組織的發聲,更多是在推動未來法律、政策等方面的變革,具有較大的積極意義。 目前,有兒童保護的類似修法也正在進行中,《未成年人保護法(修訂草案二次審議稿)》向公眾征求意見,民間參與兒童保護的機構正在增加,渠道也呈現多元。 106家兒童保護機構 聯合發聲 河南省兒童希望救助基金會(簡稱“兒童希望”)是一家專門從事孤兒和困境兒童救助的公益組織,該機構創始人張雯是一名有著30多年的一線從業經歷的兒童社工。 一審判決后,張雯打破沉默,希望以民間機構發聲的方式回應公眾關切。 很快,兒童希望就制作完畢“王振華案”一審判決的調查問卷,將公眾看法、證據采信、保護政策等相關意見納入其中,通過網絡發布后,有5萬多人參與了調查,98%的人認為判決較輕,僅1%的人贊同維持原判,還有1%的人表示不了解。 民間組織獨立呼吁作用有限,必須擴大聲量,才可能引起相關部門的重視。兒童希望覺得這是一個可行的途徑,立即著手聯名材料并將先前公眾調查結果納入其中,聯合倡議“王振華案”二審重審,讓王振華罪有應得,為當事女童爭取公正審判。不久,一份由張雯擬出的聯名發聲的征求稿出爐并向同行征求聯名倡議,很快就得到了10家機構的響應,這其中不乏中華兒慈會、北京永真公益基金會、廣西愛佑社會工作服務中心等一些常年致力于兒童保護的民間機構身影。 不過,征集持續中也遇到難處,并非所有機構都愿意參與聯名,一些機構覺得聯名會觸及兒童隱私不太愿意。 “一開始‘意見稿’發出后,一些機構對于是否參與聯名有些猶豫,但我們想找兒童保護機構聯名,最后很多非兒童保護機構也參與其中,這種聯名看得出民間對于一審結果的態度?!睆場Α豆鏁r報》記者表示。 未曾想到,輿論對于此事熱情度頗高,聯名倡議通過兒童希望微信公眾號發布后,閱讀量很快突破10萬,72小時后閱讀量達到25萬左右,還有很多公眾號進行了轉載。 隨后,聯合響應的10家社會組織通過快遞方式將問卷結果送往最高檢、發改委、民政部、婦聯等兒童保護相關的機構。 張雯說,作為民間兒童保護機構,向國家相關部門反映兒童保護工作存在的問題,傳遞民間聲音是機構職責,并非找相關部門去抗議,只是立足于自身機構屬性來開展工作,并更好促進事件解決。問卷調查希望把公眾的聲音傳遞給兒童保護相關部門,對兒童保護工作起到更好促進作用。 “不能讓壞事持續發展,孩子繼續受傷害,應該重吼一聲,為兒童保護發聲。”張雯說。 張雯表示,截至2020年7月9日,聯名倡議的民間組織從10家已增至106家。 稍早前,遞送到兒童保護相關機構的調查問卷材料,也有了口頭回復,張雯說:“相關部門表示輿論形成合力,可以推進司法進步,大家都來呼吁,才有改進的希望,一起努力愿意加強與民間組織合作,共促兒童保護事業發展?!?/p> 兒童保護民間進行時 兒童保護在任何時候都是社會關注的焦點,一些兒童傷害案件頻頻被曝出。張雯覺得,民間組織至少在三方面可以發揮作用。 第一,預防。民間組織可以針對兒童性侵等實施公益項目,通過項目執行的整套方案,焦聚兒童保護。 “女童保護”是北京眾一公益基金會設立的公益項目,該項目以“普及、提高兒童防范意識”為宗旨,致力于保護兒童,遠離性侵害。據該項目負責人孫雪梅表示,截至2020年3月底,“女童保護”已在全國31個省份相繼開課,兒童防性侵課程覆蓋兒童超過372萬人,覆蓋家長超過59萬人。同時,每年全國“兩會”期間,通過代表、委員提交議案和提案,積極參與推動兒童保護制度的完善。 第二,應對。兒童性侵事件發生后,需要立即應對。通過報告、服務雙管齊下,讓律師、公安協同操作。當前,一些兒童性侵案件有時遭遇立案難問題,這讓受傷害的孩子不能得到有效幫助,這個任務非常重要,需要多方聯動推進。 第三,倡導。民間組織可以在事前或事后積極倡導兒童保護。 2020年7月3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將《未成年人保護法(修訂草案二次審議稿)》通過全國人大網向社會公布,目前正在面向公眾征求意見。 張雯表示,在《未成年人保護法(修訂草案二次審議稿)》征求意見期間,兒童希望已將法案中兒童保護涉及的“學校保護”“家庭保護”“社會保護”等方面內容結合港、澳、臺及國外實務,從實踐方面提出見解,并通過全國人大網提交意見。 兒童優先的國家戰略 對于“王振華案”,張雯覺得這次正、反方對于孩子隱私保護較好,審理前后也未出現孩子隱私暴露的現象,只是根據法庭審理需要提交相關證據。早期,人肉、追查等不利于兒童隱私保護等方式并未出現。 事實上,近幾年間,不僅在隱私方面,兒童福利的其他方面,公眾意識也得到了加強,保護力度也在逐年提高。 兒童保護服務體系建設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包括了兒童保護的政策法規和規劃、明確職責的協調聯動機制、財政及人力資源的投入、規范的預防及應對服務、專業的服務人員隊伍、社區參與、監督和評估等。 6月1日,北京師范大學中國公益研究院在北京發布《中國兒童福利與保護政策報告2020》。報告顯示,我國兒童福利、兒童保護、兒童健康、兒童教育四個方面均進展顯著,總體90%指標基本實現預定目標。 2010年以來,兒童優先被納入國家戰略,多部門跨領域聯合行動推進制度創新,完成了從“兜底保障”向“分類保障”、從“補缺”向“適度普惠”、從“物質保障”向“物質保障+服務保障”的轉型升級。 隨著我國防治性侵害、反家庭暴力、防治校園欺凌等多項政策法規的出臺,未成年人合法權益保護力度不斷加大,相關案件年均增長10.46%。2018年中國司法大數據顯示,2013~2017年,涉未成年人權益保護案件數量呈總體上升趨勢,從2013年的8.3萬件增加至2017年的11.8萬件,年均增長率達10.46%。 目前,“王振華案”二審已被上海法院受理。 張雯表示,尊重法院判決,也希望法院能聽到民意的聲音,經得住歷史的檢驗。 ■ 本報記者 張明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