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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陶冶 陳斌 作為家族財富和慈善觀念的載體,家族基金會一方面可以集合家族成員內心最純凈的力量,共同為家族的永續傳承和社會的和諧發展而不懈努力;另一方面又可以引領社會慈善風潮、吸引社會資源、集中力量在某一慈善領域縱深發展。在中國,家族慈善的文化傳統古已有之,人們常常認為家族的興盛是施行善舉的福報所致,并將其作為勸人行善的極佳范例。在歐美等發達國家,家族基金會已經有上百年的發展歷程,有著蓬勃的生命力,在整個慈善事業中扮演著中流砥柱的角色。 美國家族基金會的發展歷程 家族基金會的起源可追溯到歐洲文藝復興時期的美第奇家族、富格爾家族、羅斯柴爾德家族等財團家族。例如,富格爾家族于1516年在德國奧格斯堡建造了由8條小街和67幢樓房組成的富格爾福利院,其運營費用主要來自富格爾家族基金會,直到今天,入住老人仍只需與500年前一樣支付一個萊茵盾(約合0.88歐元),被當地人稱為“城中之城”。19世紀末20世紀初,現代意義上的家族基金會在美國誕生。 19世紀末,美國經濟蓬勃發展,各行業開始出現壟斷,例如卡耐基家族的鋼鐵托拉斯和洛克菲勒家族的石油帝國。與此同時,廣大的無產階級勞動人民,尤其是黑人和外來移民生活卻苦不堪言。貧富嚴重分化、經濟危機打擊,最終導致工人運動的規模空前高漲。在財富積累日趨驚人、社會運動風起云涌的背景下,1913年洛克菲勒家族成立洛克菲勒基金會,現代意義上的家族慈善基金會正式走上美國舞臺。 1913年,政府開展“沃爾什調查”,審定基金會與財團之間的界限。調查以指控不成立告終,反而提高了這些基金會的聲譽。同年,聯邦所得稅制度入法,并于當年10月將個人所得稅定為最低稅率1%、最高稅率7%的7級累進稅種。1916年,遺產稅首次被永久化和制度化,稅率定為1%(遺產5萬美元以上)到10%(遺產500萬美元以上)。1917年3月,開始對慈善捐贈給予優惠扣除待遇。在最早建立的家族基金會的帶領與聯邦稅制的作用下,越來越多的富豪家族紛紛成立了家族基金會。到20世紀40年代末,美國共有479家家族基金會。 二戰之后,隨著經濟復蘇,美國家族基金會開始平穩增長。已成立的家族基金會影響力不斷增強,慈善事業也延伸到了世界其他國家,取得了杰出的成果。關于這些家族基金會是否從事了“非美或顛覆性活動”的擔憂,使得政府發起了“里斯及考克斯調查”,引起社會輿論一片嘩然。眾多高等院校、學者和媒體盛贊基金會的功勞、批評政府的猜忌。調查仍以指控不成立告終,進一步鞏固了基金會的聲譽。值得一提的是,這一時期,一些政客家族也開始參與到這一行列中來,如曾連任三屆政府財政部長的安德魯·威廉·梅隆家族。1950年到1969年間,新成立的家族基金會數量持續增加。 1961年,政府再次啟動“帕特曼調查”,內容是檢查基金會的設立目的是否為避稅。最終,此次調查中基金會濫用免稅權力的種種證據扭轉了社會輿論,人們不再一邊倒地對基金會進行肯定。1969年,《稅制改革法》出臺,政府對基金會的資產來源、資產管理、資產使用比例、捐助要求、信息公開和法律責任等施以眾多限制條款,基金會在短期內受到了負面影響。1973年,中東石油危機爆發,美國經濟產出不斷下降,失業率攀升,出現了以滯漲并存為特點的結構性經濟危機,越南戰爭的創傷也使得經濟困境雪上加霜。1970到1979年間,美國家族基金會的新增數量只有上個十年間的一半。 1981年,里根總統上臺,他認為“政府并不是解決問題的方法,政府本身才是問題所在”,意在鼓勵自由市場機制自行修正所面臨的問題。在降低稅率和削減福利開支的寬松經濟政策作用下,美國經濟持續增長,通貨膨脹率和失業率均維持在較低的水平上。政府在福利領域的后退加上經濟的蓬勃發展,極大地促進了家族基金會的發展。1980到1989年間,多達4117家的家族基金會成立了。 進入上世紀90年代,信息技術在政府力推下突飛猛進,向各個領域滲透。新興產業的比爾·蓋茨、戈登·摩爾、比爾·休利特等新貴家族,也紛紛建立了家族基金會。同時,政客家族也不甘落后,如布隆伯格家族基金會的誕生。此外,許多中產階級的普通家族為了在周圍的社區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善事,也開始建立規模不大的基金會。因而,在1990到1999年的十年間,美國家族基金會的發展進入了一個“黃金時代”,新增數量高達13345家。 時至今日,在總量上,美國家族基金會呈現出機構數量多、捐贈規模大的特征,2010年數量約為38671個(占基金會的45%),捐贈總額約為206億美元(占基金會的42%);在結構上,美國家族基金會以小規模基金會為主,2010年資產規模在百萬美元以下的占全部家族基金會近2/3。從一定意義上來說,家族基金會的發展對于美國慈善事業的繁榮功不可沒。 在一個多世紀的發展歷程中,美國家族基金會的發展雖然有快有慢,外部經濟、政策、社會等環境不斷變化,其間還不乏人們的質疑和政府的戒備,但總體上講始終在完善和進步,從而形成了相對成熟的運行機制。 根據美國家族基金會管理主體的不同,其管理模式主要表現為以下三類: 1.由設立家族管理。家族基金會在建立之初,一般采取由設立家族進行管理的封閉模式;小規模家族基金會人員較少,成本有限,也多由設立家族直接對其進行管理。這種完全由設立家族管理的模式,優勢在于結構簡單、靈活性高、適應力強;能夠保證基金會完全按照家族的意愿運行,決策往往比較迅速;由于家族成員不從基金會領取薪酬,管理成本較低。缺點則在于家族成員的經驗和能力有限,很難保證基金會資產管理的有效性和慈善項目運作的科學性,一旦經營管理不善,無法良好地發揮基金會的作用,甚至會大大縮短基金會的壽命。早期的福特基金會采取的就是這種管理模式。 2.由專業理事會管理。為了使運作更科學有效,家族基金會在發展到一定階段后往往會進行結構調整,聘用經驗豐富的外部人士,組成專業理事會對基金會進行管理,由家族成員單一決策轉變為家族內外部成員集體決策。在這種管理模式下,家族外部成員往往在相關的政府、企業或非營利組織任職多年,管理經驗豐富,能夠保證基金會順利運營;家族成員與專業人士共同對慈善項目的選擇、開展和慈善資金的管理、流向進行決策和監督,能夠避免由于家族成員的非理性偏好或外部錯誤信息等原因引起的失誤。然而聘請專業人士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家族基金會的人力成本。洛克菲勒家族建立的系列基金會均采取這種管理模式。 3.由金融機構/慈善管理公司管理。一些家族由于家族成員沒有經驗或精力管理家族基金會,或者希望基金會能夠得到更好的管理,采用委托慈善管理公司或專業金融機構的方式對基金會進行管理。進入新世紀,許多私人銀行、家族辦公室和咨詢公司等金融機構都將慈善服務納入了財富管理的業務范疇,專門為家族提供慈善咨詢和慈善服務的慈善管理公司也應運而生,它們根據設立家族的要求搭建慈善組織構架,進行專業化管理,為家族成員無暇或無力打理基金會的情況提供了服務便利。其中最有名的當屬洛克菲勒慈善顧問機構和甲骨文資本集團。西德尼·弗蘭克基金會就是由前者進行管理的。 美國家庭有著良好的慈善捐贈習慣。有關統計分析表明,大約3/4的美國家庭每年都會進行平均1800美元的慈善捐贈。大約相當于家庭總收入的3.5%。2012年,美國共有1.58億人進行了慈善捐贈,占全國人口的62%,捐贈人數居世界第二(僅次于印度)。美國家族基金會的創立家族,既有富可敵國的商人家族,如洛克菲勒家族、福特家族、比爾·蓋茨家族等;也有聲名顯赫的政客家族,如安德魯·威廉·梅隆家族、布隆伯格家族等;更多的則是來自醫生、律師、企業高管等行業的普通富裕家族。前兩種家族的財力雄厚,他們建立的家族基金會更加廣為人知;后一種家族建立的基金會規模較小,活動范圍有限,常常默默無聞。但實際上在美國,普通家族才是設立家族基金會的主體。家族基金會的資金全部或主要來自于家族財產,有的通過死后遺產捐贈建立,有的通過生前現金捐贈或股權捐贈建立;家族基金會并不主動對外募集資金,只是偶爾吸收外部捐贈。 美國家族基金會的活動領域廣泛,包括醫療衛生、教育科研、公共服務、文化藝術、人權保障、環境保護、宗教事務和國際事務等。從捐贈數額來看,對美國大型家族基金會而言,最多的慈善資金被用于醫療衛生領域(26%)和教育領域(25%),公共服務領域次之(12%),公共事務/社會利益領域、藝術和文化領域第三(9%)。 根據美國家族基金會資金使用的不同,其運作多采用以下兩種方式: 1.資助型。從功能上講,基金會是慈善資金的籌集者、經營者和撥付者,是慈善捐贈和受助對象之間的重要橋梁,一般并不承擔具體慈善項目的運作。大部分家族基金會也采取資助其他非營利組織的方式運作??傮w來看,家族基金會多通過資助具體項目而非直接對人進行現金資助。他們傾向于資助各種改善人們機會不平等的項目,如控制和緩解疾病疫情、改良農業生產、改善生態環境、提供教育資源等。家族基金會也關注科學研究,增進人類對于自身機體和世界萬物的認識;他們還資助人文社科項目,以促進文明傳播和社會進步。對亟需錢款支持的弱勢群體和學生,家族基金會也會慷慨資助。保羅·艾倫家族基金會就是資助型的家族基金會。 2.資助與項目運作型。一些實力強大的家族基金會,一方面資助其他非營利組織開展慈善項目或支持非營利組織能力建設,另一方面還自行運行一部分慈善項目。如洛克菲勒基金會成立后,立即建立國際衛生部,并將其作為基金會初期最大的工作重點。國際衛生部在1932年首先進行職業病和精神病等新興學科的研究,在1937年成功分離出黃熱病的疫苗,在醫療衛生領域做出了杰出貢獻。戴維和露西爾帕卡德基金會建立露西爾帕卡德兒童醫院,瑪麗恩&亨利諾特基金會設立“牧羊人診所”項目、喬伊康復中心等,也是自行開展項目運作的實例。 (據《新視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