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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記者 王勇 3月17日,成都市民政局印發了《有效應對疫情促進社會組織正常運轉8條措施》。從實施關愛扶持、優化項目實施、優化社會組織管理三個方面提出了8條支持措施。在成都市及各區(市)縣登記成立的社會組織可獲得相應支持。 三方面八條支持措施 第一,實施關愛扶持,具體包括: 1、發放關愛慰問金。關懷、慰問參與疫情防控表現突出的社會組織及其工作人員,因參與疫情防控工作被感染接受治療的人員,發放一次性關愛慰問金,相關經費在成都市社會組織發展專項基金中列支。 2、政策重點傾斜。參與疫情防控工作的社會組織,在參與2020年度政府購買服務、評優評先、等級評估等工作時,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受到中央、省、市黨委政府表彰表揚的,加大優先力度。 第二,優化項目實施,具體包括: 1.據實推進項目執行。已簽約并履行中的購買社會組織服務項目協議因疫情而暫停的,可采用內容調整、延期履行等方式進行調整,并及時足額按項目進度撥付資金。對已撥款的購買服務項目,確因疫情無法執行而被迫終止的,可支付適當人力成本。 2.建立機構發展金制度。全市民政領域社會組織扶持項目建立機構發展金制度,機構發展金可用于項目執行機構管理人員的工資、差旅費、辦公場地租金、辦公費、咨詢費等非限定性支出,總額不超過項目扶持資金總額的20%。2020年擬簽約實施的扶持項目,可按照不超過25%的比例設置項目機構發展金。 3.支持防疫相關項目實施。為更好支持社會組織開展疫情后的社會服務工作,2020年度成都市社會組織發展專項資金擬安排100萬元支持疫情后的健康關懷、防疫體系建設、醫務人員關懷等項目。 第三,優化社會組織管理。具體包括: 1.優化年度檢查程序。按照“數據多跑路、群眾少跑路”的原則,2020年組織實施的市本級社會組織年度檢查實行網上申報、網上審批,減少人員聚集和接觸,切實減輕社會組織負擔。 2.放寬年度檢查條件。實施2020年度社會組織年檢時,因疫情收入減少,造成凈資產低于開辦資金的,可向登記管理機關提出延期年檢申請,延期時間最長不超過3個月。 3.延長到期證書時限。社會組織因疫情無法及時召開會員大會、理事會等決策機構會議,造成證書過期的,可向登記管理機關提出申請,符合條件的延期至疫情結束后三個月,延期期間不凍結銀行賬戶,社會組織可正常開展活動。社會組織評估等級證書在2019年12月底到期的,證書有效期延長至2020年6月底。 穩定經濟運行20條政策措施 據介紹,以上8條措施是根據《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有效應對疫情穩定經濟運行20條政策措施的通知》文件精神制定的。 2月6日,成都市人民政府發布了該《通知》,提出要持續加大疫情防控力度;支持各類企業有序復工復產;加大金融財稅支持力度;加大援企穩崗力度;補齊短板加大項目投資力度;著力穩定居民消費發展新經濟新業態。 在持各類企業有序復工復產方面,《通知》提出,要協助企業達到復工防疫標準。各區(市)縣以企業為主體,以街道(鎮)、社區(村)為單元,幫助建立多方式的科學防疫體系,支持企業依據防疫物資儲備水平和防疫能力全部或部分復工復產。對安全復工復產企業的防疫體系建設投入給予30%、最高不超過10萬元的補助。 在加大金融財稅支持力度方面,《通知》提出,可以延期繳納稅款。整理公開防控疫情稅收政策指引,全面落實支持物資供應、科研攻關、困難減免等稅收優惠政策。對納稅人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經稅務機關核準,依法予以緩征、減征或者免征。對受疫情影響申報困難的企業,依法辦理延期申報。對確有特殊困難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企業,依法辦理延期繳納稅款,最長不超過3個月。 要加大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力度。采取預留份額、評審優惠、消除門檻等方式,力爭政府采購中小企業貨物、服務比例達80%以上。建立健全預付款制度,鼓勵采購單位向中標供應商預付一定比例的合同價款。全面執行“蓉采貸”政策,鼓勵融資機構對獲得政府采購合同的中小企業提供免抵押、高效率的信用融資服務,放大授信額度,下調貸款利率。 在著力穩定居民消費發展新經濟新業態方面,《通知》提出,減免中小企業租金。減輕受疫情影響嚴重的休閑娛樂、餐飲住宿、旅游商貿、康體美容及相關制造行業資金負擔,承租國有企業經營性物業的非國有中小企業(個體經營戶),2020年2月份租金全免,3、4月份租金減半。由其他市場主體建設運營的物業,鼓勵商協會倡議業主與承租方共度時艱、協商減免緩企業租金。各區(市)縣可對減免的業主給予適度財政補貼。 要聯動激發服務業產業鏈活力。發揮商協會作用,支持上下游聯動,適時組織相關行業企業加入熊貓金卡升級計劃,聯合開展消費服務。鼓勵進行線上轉換的消費業態發展,舉辦網上博覽會,滿足多樣化消費需求,支持線上線下聯動,推動成都元素創新IP在蓉轉化為新興消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