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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記者 王勇 1月26日,民政部發布《關于動員慈善力量依法有序參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 《公告》倡導各級慈善組織發揮自身優勢、動員社會力量、匯聚人民群眾愛心,發揚一方有難八方支援的優良傳統,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對湖北省武漢市等疫情嚴重地區提供支持,協助黨和政府遏制疫情蔓延勢頭并做好后續相關工作,為全國各地疫情防控工作貢獻力量。 《公告》提出,開展相關慈善和志愿服務活動的慈善組織、志愿服務組織應當配合湖北省、武漢市等地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揮部的安排。慈善組織為湖北省武漢市疫情防控工作募集的款物,由湖北省紅十字會、湖北省慈善總會、湖北省青少年發展基金會、武漢市慈善總會、武漢市紅十字會接收,除定向捐贈外,原則上服從湖北省、武漢市等地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揮部的統一調配。外地慈善組織、志愿服務組織在疫情應對響應終止之前,不派工作人員、不發動組織志愿者進入湖北省。 《公告》明確,慈善組織應當根據湖北省武漢市等疫情嚴重地區的需求確定募捐方案,首先幫助籌集用于疫情防控的物資,包括:醫用防護服、N95口罩、醫用(外科)口罩、正壓隔離衣、防護面罩、護目鏡、消毒液等。現階段慈善組織暫不為疫情嚴重地區募集和轉送與疫情防控無關的物資,下一步根據疫情嚴重地區的需求再適時調整募捐方案。 《公告》要求,開展公開募捐的慈善組織應當按照慈善法和《慈善組織公開募捐管理辦法》的規定,將募捐方案報送登記的民政部門備案。慈善組織要依法依規開展募捐,定期公布捐贈收入和支出明細,確保信息長期可查詢,并接受捐贈人和社會的監督。各互聯網公開募捐平臺要為慈善組織開展互聯網公開募捐做好服務和社會監督。不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組織或者個人,可以依法與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慈善組織合作開展公開募捐活動。 《公告》強調,各級民政部門要引導慈善組織、志愿服務組織在黨委和政府的統一指揮和統籌協調下,依法有序參與疫情防控;要做好捐贈款物數據的統計和匯總工作,并及時回應社會對捐贈工作的關切;要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指導有關組織按照募捐方案使用捐贈款物,保障社會愛心切實用于疫情防控工作。 其他社會組織參與疫情防控工作參照上述要求執行。 《公告》還公布了湖北省、武漢市有關慈善組織接收捐贈的銀行賬戶信息和聯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