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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劉海燕 教育的發展、繼承和創新同樣重要,中國古代教育遺留的寶藏異常豐富,其中具有鮮明特色的書院的教育經驗,特別值得引起我們的重視和借鑒。古代書院產生于五代時期,歷經元、明、清,其由盛而衰,曲折發展的歷史為后人提供了研究和借鑒的寶貴資料。目前,我國許多歷史悠久的中小學甚至高等院校,都是由書院演化而來的,具有一千多年歷史的書院制度,無論是成功或失誤,其經驗都是很有價值的。 古代書院的學田制 教育經費的籌措始終是關鍵,充足的經費使得學校得以維系發展的,不僅國內如此,國外也如此。曾擔任加利福尼亞大學的伯克利分校校長田長霖教授曾指出,社會民主化程度愈高,籌措大學辦學經費的任務就愈益艱巨。也就是說要使高等教育獲得使社會和公眾完全滿意的發展,集資、斂財,越來越具有技巧性和挑戰性。 在集資養學方面,中國古代書院有著很獨特的經驗。經費是維系書院生存與發展的經濟基礎,在農業封建社會中,它的主要表現形式是“學田制”可以說是古代書院在集資養學方面的一大創舉。 東佳書堂是目前有記載的最早書院學田,南唐徐鍇《陳氏書堂記》中說:“(東佳)為書樓,堂廡數十間,聚書數千卷,四二十頃,以為游學之資。”這二十頃田,雖未冠以“學田”之名,但確有“學田”之實。中國在封建社會時的支柱就是小農經濟,那個時候的經濟來源就是農業,大凡一個書院的開辦,置學田是其首要任務,學田落實了,書院才有穩定的財源。婁性在《白鹿洞學田記》中說:“書院不可無田,無田是無院也”,“院有田則士集,而講道者千載一時;院無田則士難以集,院隨以廢。”可見學田的作用之重要。朱熹在興復白鹿洞書院時就很注意學田的建設,認為這是維持書院的“久遠之計”。他制定了購置的計劃,籌集了一部分購置田地的資金。 許多書院都有自己的學田,據洪邁《容齋隨筆》所載,南唐時廬山國學曾置學田數十頃,收取田租以支付學校的各項開支。書院學田數量是隨書院大小而不很均等的,萬歷3年(1575年)白鹿洞書院有田二三百畝,岳麓書院在嘉慶19年(1540年)則有學田2222.9畝。 學田的來源 一是私家捐贈;二是地方政府劃撥;三是皇帝的所謂御賜。在三種渠道中,私人捐贈尤為突出。由于傳統的書院,大多數由私人所創,而為書院設置學田,是創建書院的連帶工作。我們可以說,民眾的捐助,是書院學田中最基本來源。官府的劃撥,往往有賴于主政者個人的喜好和意愿,也就難免有“或作或輟”之弊,而民眾的捐助,是書院學田最持久、最穩定的來源。書院從民間集資,或由個人出資,或由家族籌集,亦有由地方公眾等集錢銀、田地和房屋的,其中也有是由地方官史帶頭倡捐的。 在中國現存的地方志或專門的書院志中,記載土地和銀兩的捐贈事例非常多。不僅除地方官紳、富庶人家,家境一般的普通百姓也有捐贈,當然,捐贈通常是有組織的。西北地區方志中有一則有趣的記載:一位縣太爺上任后,為興建書院,曾連續三天宴請地方土紳,直到他們愿掏腰包為止。有的地方官員帶頭興學,將自己的部分信奉甚至變賣夫人的首飾釵簪捐獻出來。 學田收入的管理 書院是一個教育機構,但又不是完全意義的純消費性的機構,又是一個兼有經營性質的經濟實體。書院本身的經濟活動,是維持書院生存的必要手段。書院經費的經常維持是依靠學田,學田出租便是書院最主要的經營活動。學田出租的形式各地是不一樣的,各個時期也不一樣的。清代岳麓書院的學田大都“登載在書院戶頭之下,但書院并不直接經營,一般來講,學田都分散在各地,如寧鄉縣有三處,計250畝,長沙縣19處計552畝等。租谷由各官府代為‘經理’授受,由善化縣碾成米后連同每個月的膏火銀一起發放到書院”。這是一種間接經營。清代白鹿洞書院學田租佃的情況則是另外二種形式,其一是把他們直接租給佃戶,第二,由二地主承佃轉租,實際上第二種人租佃了學田的90%左右。從岳麓書院和白鹿洞書院的經營情況看,它們的學田都不是直接經營的,而是間接經營的,前者依靠官府,后者主要靠二地主的承佃轉租,這種做法的原因雖各有異,但怕麻煩,“儒士不善理財”可能是其共同的原因。 公眾興辦的書院中,一般都會推舉若干經理人員輪流值年負責,掌管辦學經費,修繕院舍,購置器具,聘任山長,并與山長共同商辦書院大事。很多書院吸收年長學徒參加書院管理,擔任堂長、齋長、管干、經長、引贊等職事,管理風紀、經濟、迎賓、祭祀圖書、作息等事務。有時學徒還參與了書院志的編校、院田的清查、田租的征收工作。公眾代表負責管理,既能反映地方公眾的要求,亦可發揮其辦學積極性,對書院資金籌集、院舍建設、院產保管,學徒教育都能起作用。這種管理方式也使書院組織比較緊湊簡單,教學行政人員很少,例如,白鹿洞書院通常就只把管理人員維持在15人左右。這種簡單的機構,比較容易節省人力、物力、財力。一般行政費用開支較少,而學生參加管理,既實行了民主管理,也讓學生得到一些津貼,以改善生活。 學田的收入有的用來修復或擴大舊書院,有的甚至用來新建書院,余者存入錢莊生息,供師生膏火、獎勵及其它開支。有的書院學田(如岳麓書院)包括若干種類,如供書院吃的叫“食田”,供祭祀用的叫“祭田”,有的院長專門設有“食米田”。此外還有獎賞田、旅資田等,但不一定專款專用。 在集資養學方面最成功的范例之一是岳麓書院,它自北宋開寶9年(公元976年)創建以來,一直是全國著名的書院之一。它擁有從岳麓山腳到湘江邊廣闊而肥沃的學田,整個岳麓山實際上屬于它的管轄。這種情況一直延續到書院改學堂后的20世紀50年代,而此前租種書院學田的農民,在新中國建立后才脫離與書院的關系。據《岳麓書院志》等資料記載,該院宋代有學田50頃;明代有學田222.9畝;另有水塘,湖壩等41處,以及可供出租的許多屋基、茶園等;清代也還有學田1595.5畝,另有數千兩白銀存商生息。上述資料還說明,當時90%以上的收入都用于教學,行政管理開支不及l0%。 對民辦學校的啟示 書院經濟得到社會各階層的長期關注與支撐,學田的來源渠道多元;學田的經營多樣合理,地方官員以身作則關心學田的置辦,監督學田收入的使用;書院機構簡單,行政開支較少;學田經費收支條文明晰,便于監督。書院學田制的這些成功做法,是值得我們認真研究與整理的,對于目前我國舉步為艱的民辦教育尤其具有借鑒意義。 首先,民辦學校應該給自己正確定位。所謂“民辦”,即社會力量辦學,它的優勢是辦學方式多樣化和可選擇性。體現在專業設置、教師聘任、招生就業、課程教學、教學基本建設等方面比較靈活,適應性社會需求,既能充分利用社會資源又能滿足人們對教育的多元化的需求。 其次,民辦教育應該樹立“成本”和“效益”觀念,積極推進教育產業,成為多種渠道籌措教育經費的典范。目前我國民辦學校經費來源主要有三部分:學費收入;社會捐資、投資、集資;政府補貼等。學費作為民辦學校的主要經費來源是個正常現象,然而目前多數民辦學校所收的學費只能滿足日常經費支出,不能形成自我積累和自我發展的能力。因而社會捐資、投資、集資就非常有必要。例如可以由企業投資辦學,采取基金制,即企業建立教育發展基金,支持學校辦學;有的是建立教育產業集團,企業直接進入教育領域,產學合作,“以產養學”,進而“以學養學”。股份制學校則有效利用了社會閑散資金,調動社會各方面關心教育、投資教育的積極性。民辦高校應該樹立“大教育”觀,充分利用社會上一切可以利用的教育資源來為教育服務,優化教育資源配置,減少教育成本,提高辦學效益,使教育步入良性循環。 最后,從長遠來說,政府對民辦學校,應該是民辦公助。政府對民辦學校的資助主要通過對學校在稅收等方面的優惠政策。政府要加強對民辦學校的財務的監管,調控資金流向,提高民辦教育經費使用效益。政府部門應充分利用中介組織的作用,對民辦學校進行分等評估,頒發質量合格證書和學校認可資格證書,并實行不同等級不同收費辦法以鼓勵民辦學校提高辦學水平。同時選取部分有較強辦學實力、有較強辦學特色、有較大影響的民辦高校,通過政府撥款扶助,鼓勵他們發展。 (據《科技創新導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