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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進一步加強脫貧攻堅志愿服務宣傳展示工作 近日,民政部辦公廳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脫貧攻堅志愿服務宣傳展示工作的通知》,要求6月至12月,各地圍繞活動重點持續開展脫貧攻堅志愿服務宣傳展示活動。 要聚焦脫貧攻堅,突出宣傳展示重點: 1、宣傳脫貧攻堅志愿服務好聲音。大力宣傳接地氣、惠民生、暖人心、有良好社會影響力的脫貧攻堅志愿服務品牌項目,展示志愿服務在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工作中的強大生命力。 2、講述脫貧攻堅志愿者好故事。廣泛講述脫貧攻堅志愿者的感人故事,展現廣大志愿者積極投身脫貧攻堅戰,決勝深度貧困地區脫貧攻堅的先進事跡。 3、展示志愿服務組織好做法。積極傳播志愿服務組織開展脫貧攻堅志愿服務的模式方法,展現廣大志愿服務組織在打贏脫貧攻堅戰中盡銳出戰、攻堅克難的精神風貌。 4、展現脫貧攻堅志愿服務好效果。重點宣傳各單位、各志愿服務組織策劃實施脫貧攻堅志愿服務基本情況及工作成效,展現志愿服務在脫貧攻堅中的積極作用。 5、推廣脫貧攻堅志愿服務好經驗。推廣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培育發展志愿服務組織、招募使用志愿者,有效開展脫貧攻堅志愿服務的好經驗好做法。 (王勇) 河北:嚴重失信人員不得作為社會組織負責人人選 近日,河北省社會組織黨委研究制定了《河北省省屬社會組織負責人人選審核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 《辦法》規定了社會組織負責人人選應具備的六個條件和不得作為社會組織負責人人選的六種情形。 其中,社會組織負責人人選應具備的六個條件:一是自覺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能夠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二是遵紀守法,勤勉盡職,個人社會信用記錄良好;三是具備相應的專業知識、經驗和能力,熟悉行業領域情況,在本行業領域內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影響力;四是身體健康,能正常履職,年齡符合相關規定;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六是無法律法規禁止任職的其他情形。 不得作為社會組織負責人人選的六種情形有:一是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二是正在或者曾經受到剝奪政治權利刑事處罰的;三是因故意犯罪被判處刑罰,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起未滿5年的;四是曾擔任被吊銷登記證書或者被撤銷社會組織負責人,吊銷登記證書或者撤銷時間未滿5年的;五是被列入嚴重失信名單的;六是在職或退休國家公職人員,未經干部管理權限部門備案同意的。此外《辦法》還詳細規定了社會組織負責人人選的審核方式和審核程序。(據河北新聞網) 貴州:養老服務體系建設項目獲國際貸款近32億元 6月5日,世界銀行、法國開發署聯合融資貸款貴州養老服務體系建設項目啟動儀式在京舉行。貴州省民政廳廳長彭旻在儀式上介紹了世界銀行、法國開發署聯合融資支持貴州養老服務體系建設項目的基本情況。據悉,項目貸款金額分別為世界銀行3.5億美元,法國開發署1億歐元,折合人民幣總計近32億元。 彭旻介紹,該項目將支持貴州養老服務體系規劃中的加強居家和社區養老、提升養老服務質量、提高公共財政資源的使用效率等方面的活動。意在提高老年人獲得基本養老服務的公平性和可及性,提升服務質量和養老服務體系的效率。前期選擇貴陽市、六盤水市、遵義市、黔南州和黔西南州五個市(州)48個縣(市、區)進行試點,為今后的全省覆蓋提供借鑒。 彭旻表示,項目建成后貴州養老服務會形成一整套的養老服務政策、監管體系;搭建起一個集合各類資源的省級智慧養老服務云平臺;1650個標準化的居家社區養老設施和640個標準化的城鄉養老機構得到提質改造;培訓3.7萬名養老專業人才;養老產業發展得到促進,為老年人提供多樣化多層次的養老服務;獲得政府基本養老服務的城鄉老年人將達40余萬。 (據民政部網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