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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社會管理職業學院社會工作系講師 盧磊/文 十九大報告提出,要將社會治理重心向基層下移并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那么,如何激發基層活力?如何聚合不同利益主體的力量?這兩個問題就成為了破題的重點和難點。從具體實踐來看,北京市朝陽區和東城區的部分街道及大連市興華街道以項目化運作和管理為主要手段、整合社區內外部資源并推動多元主體參與和協作的做法,值得借鑒。 本文主要從社區治理項目化實踐的根本原則和核心理念出發,就相關實踐經驗加以介紹和梳理。 其一,立足于社區居民真實問題的需求導向原則及其實踐。社區成員長期生活或工作于社區,對于社區居民真正需要什么,他們是最有發言權的群體,因此近些年,社區服務的設計越來越體現了“問需于民”的理念,而社區服務項目化運作方式則突破了傳統社區服務以基層政府或某一方面為主體的單向服務供給,創新的嘗試了讓居民自己發現社區需求、自己迸發解決需求的靈感,自主進行靈感變成現實舉措的行動。以街道級樞紐平臺為載體運行社區服務項目,不僅為他們的這些行動提供資金、能力建設等方面的支持,而且使得社區居民從被動的接受者、參加者轉化為的主動的助人者和參與者。 其二,嵌入到項目化實施各層面的多元協作理念及其內化。社區服務項目化運作的全過程應充分秉承和顯現多元參與,從北京市朝陽區三里屯街道和大連興華街道的實踐來看,參與主體都涵蓋了基層政府、專業社會組織、街道樞紐型社會組織、服務性社會組織、駐區單位、社區社會組織以及高校志愿者等。更值得思考的是,我們應在實踐中,將這些主體從“參與”邁向“協作”,相比較傳統意義上的多元參與,多元協作更加強調如此豐富主體之間協作的有序性、有效性。這種有序性、有效性來自于多元主體擁有較好的共識。同時,各主體間分工明確,邊界清晰,且分工充分體現了組織優勢。支持型社會組織負責社區服務項目化運作的整體策劃和專業支持,街道提供資金支持和必要的行政協調,街道級樞紐型組織做好統籌協調,外部服務性社會組織作為助力者,以服務促參與,培養在地化的團隊,而社區社會組織和駐區單位等在地力量是重要的行動主角,正是因為各方的有機協作,使得社區服務項目化運作得以順利實施并取得預期成效。 其三,貫穿于項目化實施各階段的參與式協商及其落地。居民參與是社區治理的主要理念,其既體現在衡量哪些項目可以獲得資金支持的標準設置上,亦體現在獲得資金支持的各項目實施的全過程之中,例如在具體項目需求調研階段,很多項目邀請了潛在服務對象一起參與了項目的設計討論和優化提升;在項目實施階段,針對某一具體活動內容和形式的改進,大部分項目也開放的邀請服務對象共同商討,讓參與式協商的理念體現在了項目細節之中。與此同時,參與式協商的組織形式也從傳統的線下協商會議延續到線上即時性討論。各社區服務項目在借助互聯網社交平臺上也具有較高的意識,這也是互聯網+公益的一種體現。 其四,落腳于社區內生力量培育的可持續發展理念與實踐。為了確保各項目成效盡可能地可持續或延續發力,社區服務項目較為重視基于項目團隊的社區社會組織培育,并大都取得了可喜成效。這些組織的產生或進一步發展主要來自兩方面:一是原有文化娛樂類組織“裂變”而成,從自娛自樂的文體團隊轉型為兼具公益性的志愿組織;二是在街道樞紐型組織的引導下,借助社區服務項目大賽的平臺,由有熱情、有能力的熱心居民帶頭人發起成立新的社區社會組織。這些基于小微項目而發展出來的,具有活力、居民基礎和一定組織化管理理念和能力的社區社會組織,將會成為社區治理的重要內生力量和持續發展的重要保障。 在推動項目化方式助力社區治理創新的實踐中,以社區居民和服務對象的實際需求為基本導向是核心基礎和根本原則,缺失了這一原則,社區治理創新將失去最基本的意義。同時,當前社區治理和服務正面臨著前所未有的難題和挑戰,需要更好地整合多方力量并形成合力才能有效解決更多難題,也就是說多元共治已逐步成為社區發展的一個基本理念。現代社區治理需要不同利益相關方的參與、貢獻、支持和協作,各顯其能、各獲所需。 (本文為大連市興華街道“益互聯樞紐平臺發展規劃項目”的部分研究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