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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6月1日,《基金會管理條例》正式實施,打開了民間資本成立非公募基金會的大門。2016年9月1日,《慈善法》實施,放開公募權;10月,《關于慈善組織開展慈善活動年度支出和管理費用的規定》發布;《基金會管理條例(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擬不再區分公募和非公募基金會。“非公募基金會”的名字即將卸任,但眾多基金會仍會以“非公募”的形態存在。 從民間資本進入基金會領域,到放開公募權,在這兩個重要結點之間的12年里,非公募基金會從一個年輕的社會組織形態,迅速發展到現在不僅數量占絕對優勢,在社會建設中發揮的作用亦日趨重要。 在2016年這個結點,我們回顧非公募基金會發展的12年,作為總結,也作為新起點。 2004—2005: 雙重管理下初登舞臺 上世紀80年代,中國開始出現基金會,但隨后的發展并不迅速。2003年全國基金會數量954個,2004年減少到892個(據《2004年民政事業發展統計公報》)。 原來成立基金會的最低注冊資金要求是10萬元,2004年正式實施的《基金會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注冊資金提高到全國性公募基金會不低于800萬,地方性公募基金會不低于400萬,非公募基金會不低于200萬。 2003年“非典“時期捐贈熱情的爆發,2004年《條例》出臺,尤其是非公募基金會被鼓勵發展,為個人和企業投身公益慈善事業提供了意識和政策兩方面的準備。 2004年非公募基金會數量180家,2005年增長至245家,2005年以后,非公募基金會的年增長率都在20%以上(數據來自基金會中心網)。 與此同時,《條例》實施后,非公募基金會的注冊并非一帆風順。2005年6月,本報推出“《基金會管理條例》一周年”系列報道,“河里有石水不平”,各地非公募基金會發展有欣欣向榮之景,也有不那么順利的情況,雙重管理體制的阻礙也初現端倪。當時的廣東省,因為業務主管單位問題,咨詢的單位、企業有二十多家,但一年里只有一家非公募基金會得到審批。為此,廣東省民政廳決定擔任公益慈善類基金會主管單位,并專門增加了人員編制。 2006—2007: 管理與鼓勵并行 2006年,《基金會年度檢查辦法》和《基金會信息公布辦法》頒布實施。這“兩個辦法”為日后基金會透明化的發展奠定了重要基礎。2007年3月16日,《企業所得稅法》通過,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免稅額度的提高,對非公募基金會的發展意義重大。 2006年,非公募基金會數量349家,2007年436家(此處基金會中心網與民政事業發展統計公報不同,以后者為準。民政事業發展統計公報部分年份無非公募基金會數量)。 與此同時,地方性的非公募基金會穩步上升,廣東省從2005年的1家非公募基金會上漲到2007年的34家,而北京市的非公募基金會已經占據總數的75.6%,超過了公募。 但這個階段,非公募基金會剛成立不久,在內部管理、項目運營等方面仍有很多不足。在北京市2006年基金會年檢中,實際參檢41家非公募基金會,合格的基金會為26家,基本合格的基金會為15家,合格率僅為63.4%。很多基金會的運作處于半封閉和不透明狀態。至于企業基金會無法獨立運作的問題,比如資金過于依賴企業、專職人員太少、項目執行受企業/學校干預等,則是從非公募基金會開始成立到現在,貫穿始終并且將繼續存在的問題。 2008—2009: 數量迅速增長 2007年8月民政部印發了關于《全國性民間組織評估實施辦法》的通知。2008年,首批62家符合參評條件的基金會中,有6家獲得最高評級5A級、13家獲得4A級、19家獲得3A級。作為民政部批號為“001”號的國家級非公募基金會,香江社會救助基金會被評為3A級基金會。時至今日,對基金會的評估工作仍在每年有序地進行,“等級”也成為公眾衡量一家基金會優劣的標準之一。 2009年,雖然面臨著金融危機,但歷經汶川大地震后的中國慈善事業卻迎來跨越式發展,很多企業考慮選擇設立非公募基金會。同時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民政部出臺的《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的優惠政策》普惠到非公募基金會,又進一步促進了非公募基金會數量的增加。 2009年,中國非公募基金會數量為846家(基金會中心網數據),增速亦遠超公募基金會。 非公募基金會不僅數量上激增,注冊資金規模也逐漸擴大。以民政部注冊的非公募基金會為例,2008年平均注冊資金上升到7907.5萬元,2009年注冊的10家非公募基金會,有3家超過一億元。 另外,首屆中國非公募基金會發展論壇的舉辦使得成立5年卻仍在散兵作戰的非公募基金會在這一年開始學習走向聯合。 2010—2011: 捅破制度的天花板 2010年7月8日,由35家基金會發起成立的基金會中心網正式啟動,預示著公益慈善信息透明邁入一個新階段。2010年底,民政部發布《社會組織評估管理辦法》,這是民政部首次以部門規章的形式對社會組織評估加以規范,社會組織評估工作從此“有章可依”。 經過六年的風起云涌,非公募基金會已成為了一支不可小覷的力量。截至2011年9月7日,非公募基金會的數量達到1232家,已經超過公募基金會的數量1157家。 2011年,非公募基金會與公募權的一次交鋒——壹基金非公募轉公募終于塵埃落定,成為第一家民間公募基金會。為了在制度上劃開這個小口,李連杰笑稱自己“用盡了前半輩子的人脈關系”。 2011年4月,另一位探索者曹德旺,向河仁慈善基金會捐贈自己及家人持有的3億股福耀玻璃股票(市值35.5億元)。從宣布股捐到最終財政部發文允許企業股捐做慈善,曹德旺奔波了兩年,而直到2016年,隨著《關于公益股權捐贈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發布,這次股捐涉及的所有問題才最終全部畫上句號。曹德旺的股捐,實實在在推動了政府部門在慈善制度上的創新。 數量的激增和規模的擴張,2008年民間捐款的“井噴”效應加之2011年的郭美美事件,一下將基金會的公信力推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公益慈善項目運行與管理的規范化問題、機構治理與信息公開問題、捐款使用透明度與資金使用效率等問題都開始引起社會的密切關注,也成為業內討論的重點。 而根據《中國慈善發展報告》(2012)統計,2010年,調查的875家非公募基金會中,全職員工為0的非公募基金會占29%,這個比例高于公募基金會的19%。在政府補助性收入方面,公募基金會是非公基金會的29.8倍,政府補助性收入占公募基金會總收入近10%,僅占非公募總收入的0.58%。 2008~2010年末非公募基金會非限定性凈資產都超過了凈資產總量的70%,高于公募基金會的55%左右。非公募基金會在資金使用上自由度更大些。 2012—2013: 非公募基金會審批權下放 2012年3月20日,第十三次全國民政會議決定將在全國下放非公募基金會審批權、異地商會審批權等。9月,廣州市率先開始登記非公募基金會,并在廣州市社會組織信息網公開了“非公募基金會登記辦事指引”。緊接著,2013年初開始,市級民政登記注冊的非公募基金會如雨后春筍在全國多地出現。 2012年,成美慈善基金會在海南省民政廳的批復下轉為地方公募基金會。2013年9月,北京新陽光慈善基金會正式獲得公募基金會身份。公募權突圍,更大范圍地開放公募權愈加可期。 (下轉10版) ■ 本報記者 王會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