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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5月30日10時 據《成都商報》5月13日報道,去年4月,在天津上大學的小芹被確診白血病。治病期間,四川巴中一個名為“巴中愛心志愿服務大隊”的組織在巴中多個鄉鎮為她組織募捐。但事后證明,募捐到的11萬余元愛心款,并未全額打進小芹賬戶。隨后,一場慈善組織與求助者的善款紛爭爆發,并持續至今。 對于募捐活動,小芹母親肖蘭瓊對“巴中愛心志愿服務大隊”提出質疑。 肖蘭瓊說,“巴中愛心志愿服務大隊”前后給女兒的銀行卡打過三次錢,一共49252.9元,家屬對此提出質疑,雙方發生爭吵。 “巴中愛心志愿服務大隊”事后發表聲明,稱愛心款中的5萬余元系用于活動開支。 最終,巴中市民政部門隨后介入調查并查證發現,這是一個未在民政部門注冊的組織,其開展的公開募捐活動屬于非法募捐。 巴中市民政局民間組織管理科科長趙勇靈對記者表示,根據他們查證,這個名為“巴中愛心志愿服務大隊”的組織并未在民政部門注冊。此外,即便“巴中愛心志愿服務大隊”系在民政部門正規注冊的合法組織,在沒有取得公募資格之前,也無權面向公眾公開募捐,必須與具有公募資質的慈善組織(巴中目前只有慈善協會或紅十字會具有公募資質)進行合作,由后者對其募捐情況進行監管。 今年3月16日,我國首部慈善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獲得通過,將于今年9月1日起實施。 該法對慈善活動進行明確界定,同時在規范慈善組織設立運營、慈善財產來源和使用、開展慈善服務、促進慈善事業發展等方面作出規定,依據該法案,不具備公開募捐資質的組織開展募捐,應與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慈善組織合作,由慈善組織開展公開募捐。 針對這一事件,《公益時報》聯合新浪公益、問卷網和鳳凰公益發起本期“益調查”:如何看待民間組織募款的行政成本近半? 本次調查從5月25日10時開始,到5月30日10時截止,共有1022人參與。 對于民間組織募款近半被用于行政成本,50%的網友認為可以理解,認為不管怎么說,求助者還是得到了幫助。有42%的人表示反對,認為募款額半數用于行政成本太高,違背了募款初衷。有8%的人無所謂。 在被問及你怎樣看待慈善組織的行政成本時,28%的網友認為募捐機構過度追求低成本募款會限制組織發展。37%的網友認為募款過程中,會產生一定行政成本,比例可與捐贈者協商。35%的網友認為,《慈善法》對募捐機構的行政成本有明確規定,應遵照執行。 如何能夠有效募款?25%的網友認為應與政府指定募款平臺或有公募資質的機構聯合募款。35%的網友認為公眾捐款時,應辨認募款組織的合法性、公信力,甄別后再捐款。10%的網友覺得應該多參與公益活動,提升自身參與公益能力、水平,理性捐款。30%的網友認為,政府對募捐行為應該嚴格管控,違法行為立即查處,給慈善以良好的生長空間。 網友留言: 沈陽的李曉東:非營利絕不代表零成本,零成本本身就是偽命題。 愛心幫-公益APP:公益組織有行政成本,也提升公眾的信任感,更根本在于保證慈善事業的質量和品質。 OF糖糖:公益組織包括人力資源等行政成本受限是重大瓶頸。 快樂小桃子:民間公益組織需要行政費用人員工資等現實需求,10%行政成本確實不太夠,我們草根公益組織很受傷啊。 ■ 本報記者 張明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