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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30日,第21屆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在巴黎揭幕,其目的是促使196個締約方形成統一意見,達成一項普遍使用的協議,以應對氣候變化、提升經濟綠色水平、實現人類可持續發展。 國家主席習近平出席了本屆大會開幕式并發表題為《攜手構建合作共贏、公平合理的氣候變化治理機制》的重要講話。 經過兩周的談判和磋商,本屆大會最終通過了《巴黎協定》,這一協定代表了人類應對全球氣候變化挑戰的一個新的里程碑。 協議共29條,包括目標、減緩、適應、損失損害、資金、技術、能力建設、透明度、全球盤點等內容。 根據這一協定,《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近200個締約國將加強對氣候變化威脅的全球應對,把全球平均氣溫較工業化前水平升高幅度控制在2℃內。發達國家則承諾在2020年至2025年間,每年撥款至少1000億美元,協助發展中國家應對氣候變化帶來的沖擊。 外交部發言人洪磊在發言中表示,《巴黎協定》確立了2020年后以“國家自主貢獻”為主體的國際應對氣候變化機制安排,重申了《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確立的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平衡反映了各方關切,是一份全面、均衡、有力度的協定。 國家氣候變化專家委員會副主任、清華大學教授何建坤在巴黎見證氣候變化大會全過程后,對于中方團隊在參與談判中負責任、合作精神和建設性態度表示:“習近平主席在巴黎大會開幕式講話中提出推動建設人類命運共同體,探索未來全球治理模式的理念,即創造三個未來:‘創造一個各盡所能,合作共贏的未來’、‘創造一個奉行法制,公平正義的未來’、‘創造一個合作互建,共同發展的未來’。中國積極推動巴黎氣候變化大會的成功,即是貫徹習近平主席的理念、深度參與全球治理的成功范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