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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突破 新生 2015年1月1日,隨著新修訂的《環境保護法》正式生效實施,討論多時的“環境公益訴訟”被以法條的形式明確。據估計,全國約有700家環保NGO符合環境公益訴訟主體資格,環境公益訴訟長期受司法排斥的現象悄然發生著改變。 當天,由兩家民間組織北京自然之友和福建綠家園作為共同原告提起的福建南平市延平區葫蘆山非法開采山石、傾倒廢棄石料,造成植被嚴重毀壞的環境公益訴訟案件被福建省南平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受理,這是新修訂《環保法》正式實施后立案的第一例由社會組織提起的生態破壞類環境公益訴訟案件。 在新《環境保護法》實施以前,環境公益訴訟要想得到立案并不容易。 1月10日,作為環保部民間環保樞紐組織,中華環保聯合會在2014年民間組織可持續發展年會上公布環境公益訴訟成績單顯示,2014年中華環保聯合會共提起8起環境公益訴訟,4起立案,2起當庭勝訴,2起通過調解解決。而2013年共提起8起環境公益訴訟案件,均未獲法院立案。 為推動環境公益訴訟,老牌環保NGO自然之友宣布,鑒于目前關注環境領域基金會并不多,自然之友將在北京自然之友公益基金會中設立“環境公益訴訟支持基金”專項基金,用于符合環境公益訴訟主體資質的民間環保NGO在提起環境公益訴訟前期階段所需的調查、取證、聘請專家等費用。 目前,“環境公益訴訟支持基金”的首批資金是由阿里巴巴基金會捐資的30萬元,并準備進行多渠道籌資。 “即便成立環境公益訴訟支持基金資助民間環保NGO進行環境公益訴訟,但力度還很有限,資金池的量也不多,希望環保NGO和環境公益訴訟案例能夠找到基金,同時也希望搭建環境公益訴訟行動網絡的這樣一個平臺。”自然之友秘書長張伯駒對《公益時報》記者表示。 專家點評 民間環保組織在公益訴訟中要發揮作用。 首先,這是一種聯合,一種在組織、資源、專業力量的聯合。其次,是一種專業性。首先是環境相關知識的專業性,還有一種專業性就是法律知識的專業性。再次,是一種法治性,公益訴訟是法律的專業事件,不是一個政治事件,也不是越敏感越好,以一種理性的方式,以去敏感化的方式實現理性訴求。 作為一個法治事件,提出合法訴求,同時自身的行為也要合法。這不是一個正義或非正義的博弈,而是需要基于法律的理性。這也是一種價值倡導性,環境看似是一個污染事件,其實是一個發展問題。在溫飽沒有解決的時候,環境問題就無足輕重了。現在大家關注環境問題,開始反思發展,反思這是我們需要的發展嗎?也開始反思人和自然的關系,反思背后具有很深的價值關懷。 (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副教授 賈西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