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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公益傳播如火如荼,這一方面與新媒介發展相關,另一方面則是社會轉型的產物和需要。新媒介承載著人與人的關系,從強調秩序、穩定向一種混沌、失控狀態發展,這對傳統社會結構與社會關系產生很大的影響,其根本是政府、企業、社會、媒體、公民之間關系的改變。過去,公益事業強調的是NGO和公民參與,是介于政府與市場中的另外一種力量與權力,它事關統治秩序的穩定與不穩定,是一種矛盾斗爭甚至是革命的姿態,然而,以“愛”的力量和所形成的新的權力體系是社會多元“共治”與“善治”的基石。這些權力的生成與博弈本身是一種結構性的存在。 “愛”的力量:社會多元“共治”與“善治”的基石。新媒介環境下社會轉型中社會結構與社會關系解構與重構的基礎是問題的根本,這里需要設問的是,這個基礎的人與人之間的關系是如何建立的?按余英時的話來說,個人、社會、國家都是西方近代的概念,傳統的中國不存在這樣的劃分。《大學》曰“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孟子也說:“物之不齊,物之情也”,又說:“人心不同,各如其面。”王安石強調《論語》中“古之學者為己”的說法,所以他說:“為己有余,而天下之勢可以為人矣,則不可以不為人。”這對我們打破社會是如何可能的提供了人與人之間連接會產生改變的另一種視閾。 愛是一種力量,一種將社會各界連接起來、讓社會變得美好的力量,也說明了社會轉型期人與人、人與社會之間連接的相互需要。以美籍德國猶太人艾瑞克·弗洛姆為代表的人本主義哲學和精神分析心理學的主要論點是,“人的基本感情并不是植根于本能需要,而是產生于人類生存的特殊環境。人演變到人之后,便喪失了先前那種與自然界保持的原始聯系。于是,他需要尋找一種新的人與人、人與自然的相互關系。人的基本感情即植根于這種需要”。這為愛的力量在社會共治與善治中提供了理據。 “愛”的智慧:群己權界的重新認識。長久以來,愛的力量似乎更多的是私人領域的事情,在公共領域長久爭議的是集體主義與個人主義之間的關系。群體秩序與個人自由之間關系的中介、原則、規則等就構成了中國傳統語言中所謂群與己的問題。嚴復用“群己權界論”來翻譯穆勒(John Stuart Mill)的《自由論》(On Liberty)最早提到這個問題。公益行動中的思想源泉是偏重集體主義還是個體主義?還是愛的智慧與體驗? 互聯網時代,政治、法律、經驗、情感、體驗等都在重新界定著個體與群體間的關系,關系是在實踐行動過程中構建和發生作用的,更是在時間長河中的智慧博弈中存續與延伸的。持續多年的“深圳關愛行動”就是一個最佳案例,在這愛的生動實踐中,它重新連接著人與人的關系、人與組織的關系、人與城市的關系,讓深圳這座移民城市擺脫“見物不見人”的弊端,實現真正人的連接,成為一座有溫度的城市. 新媒介賦權下的人與人的連接。互聯網尤其是移動互聯網的出現,人與人連接以及連接的結果與效果都與傳統媒體時代有很大的區別,其根本的變化是,傳播不僅僅是一種連接,一種載體、介質,它更是一種權力,它能決定誰是傳播者、傳播什么內容,以何種方式傳播,傳播效果及反饋成為下一次傳播內容生產與再生產的來源,它們不斷加入并定義著新的傳播內容、形式等等。 傳播渠道的便利以及傳播速度的改變,很難以媒體自身為中心,而是以問題和議題為中心,傳播議題的設立也不僅僅是社長、總編輯的事情,這為公益傳播以及社會各界的聯動打下了基礎。正是在這個意義上,我們提出新媒介賦權的概念,這也是為什么我們一直強調人與人連接重要性的所在。新媒介賦權存在三重結構,即:一是社會交往網絡中傳播-行動-改變;二是關系-事件-權力;三是創新-差異-生命力。 新媒介賦權在傳播、行動中的改變,從機理上應在與關系-事件-權力及創新-差異-生命力復雜關系中展開和分析,使得傳播-行動-改變成為有源之水,有本之木。更重要的是,讓互聯網時代每個人都應參與其中。 北京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教授 師曾志/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