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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了《關于加大改革創新力度加快農業現代化建設的若干意見》,對“三農”工作做出了部署。文件提出“激發農村社會組織活力,重點培育和優先發展農村專業協會類、公益慈善類、社區服務類等社會組織”,公益組織在農村將大有可為。 農民的增收是一個長期過程,在這一過程中,會產生留守兒童、留守老人等諸多問題,公益組織可參與的地方很多。特別困難的家庭在子女教育、養老等方面仍然需要濟助;農民脫貧要提高人的素質,就要從教育上入手,現在村小學、教學點還存在諸多困難,需要全社會的關注;因病致貧是農民的一大苦惱,農村醫療條件的改善、大病的扶助也是需要解決的課題;農民要提高現代農業技術知識、信息化知識同樣需要社會的幫助,等等。 新農村建設,同樣需要公益組織的介入。環境保護在農村非常急迫,白色污染、衛生防疫、農藥安全等,有制度法規原因,也有環境意識問題,公益促進十分必要;鄉村文化建設,鄉規民約完善,移風易俗,鼎新時尚,這些都不能只是行政的管理和約束,需要公益性引導和介入;深化農村改革,不論是產業化示范基地試點還是農戶家庭農場,都會為公益發展提供了舞臺;農村的法治建設、普法工作,也需要眾多社會組織、志愿者的公益關懷。 在農業科技創新激勵機制中,社會公益創投十分必要。不論是生物育種還是智能農業,乃至農機、化肥、農藥企業技術創新,公益組織都可以介入。公益性支持和實驗,既能緩解政府壓力,又能廣泛調動社會物力、財力、智力資源;在推動污染治理、節水、防旱、退耕還草還林還濕、土地保護等方面,有的公益組織已取得了成功的實踐。 資深公益從業者 崔子研/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