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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充分發揮典型引路、輻射帶動的作用,系統展示全國社區治理改革創新新成就,推動新形勢下和諧社區建設再上新臺階,民政部自2013年以來開展了第二次全國和諧社區建設示范單位創建活動。在各地自查申報、省級考察推薦的基礎上,經第三方獨立評審和民政部部長辦公會議研究,民政部日前下發《民政部關于確定全國和諧社區建設示范單位的通知》(民發〔2014〕224號,以下簡稱《通知》),確定了一批全國和諧社區建設示范單位。 《通知》確定江蘇省南京市等14個城市為全國和諧社區建設示范城市、北京市東城區等140個城區為全國和諧社區建設示范城區、北京市東城區東花市街道等200個街道為全國和諧社區建設示范街道、北京市東城區崇文門外街道新怡家園社區等1000個社區為全國和諧社區建設示范社區。 《通知》勉勵全國和諧社區建設示范單位發揚成績,再接再厲,繼續發揮示范帶頭作用,為全面推進和諧社區建設做出新的更大貢獻。希望各地以全國和諧社區建設示范單位為榜樣,認真學習借鑒先進經驗,積極推進社區治理創新,增強社區自治和服務功能,努力把城鄉社區建設成為服務完善、管理民主、充滿活力、和諧幸福的社會生活共同體,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增進人民福祉而不懈奮斗。 《通知》要求各級民政部門要加強對全國和諧社區建設示范單位的跟蹤指導和動態管理,全國和諧社區建設示范城市、全國和諧社區建設示范城區要根據民政部、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財政部《關于推進社區公共服務綜合信息平臺建設的指導意見》(民發〔2013〕170號)的要求,率先開展社區公共服務綜合信息平臺建設工作,逐步實現社區公共服務事項的一站式受理、全人群覆蓋、全口徑集成和全區域通辦。 《通知》明確民政部將健全全國和諧社區建設示范單位聯系制度和年度評估制度,加大工作指導力度,確保示范單位的良好發展態勢。 ■ 本報記者 張木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