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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前頒布的《關于推進環境保護公眾參與的指導意見》中,環保部要求各地積極搭建公眾參與環境保護平臺,暢通聯系渠道,及時公布涉及環境法律法規、政策制定、環境決策、環境管理等方面的信息,接受社會監督。從五大重點領域,大力推進公眾參與環境保護。 環保部宣傳教育司司長陶德田介紹,環保部門應為公眾參與環境保護提供五個主要路徑: 在“環境法規和政策制定”時,應依法在政府和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門戶網站、當地主流媒體上公布草案,召開座談會、論證會、聽證會等,公開征求公眾意見,并對公眾意見的征求、采納情況及時予以公布。 在“環境決策”時,要提高環境決策透明度,鼓勵建立環境決策民意調查制度,把民意支持度作為是否決策的重要參考。建立健全專家論證會制度,發揮專家的專業支撐作用。鼓勵公眾、社會組織全程參與環境規劃的實施與考核,提高環境決策民主化和科學化水平。 在“環境監督”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可以聘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環保社會組織代表擔任環境保護特約監察員,對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環境執法工作進行監察;可以聘請環保志愿者、環保社會組織代表擔任環境保護監督員,監督企業的環境保護行為和建設項目的環境事務。 在“環境影響評價”時,及時公開建設項目環評信息,并召開專家論證會、公眾聽證會,充分、廣泛征求公眾意見. 在“環境宣傳教育”時,應引導公眾和環保社會組織積極參與環境宣傳教育和知識普及工作,發揮網絡、手機、微博等新媒體的作用,為公眾解疑釋惑。 (據《光明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