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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鄰避效應”引發的群體性環境事件此起彼伏,民眾參與方式從廈門溫和的“散步”逐漸演變為以什邡為代表的街頭抗爭。 事實上,鄰避運動由來已久,可謂伴隨著經濟發展和市民社會的成熟而興起,世界許多發達國家和地區都曾經歷。而迄今為止中國發生的鄰避運動以PX事件最為集中,雖然也有專家冒著挨磚的危險意欲說明PX項目本身風險可控并非洪水猛獸,但這些微弱的聲音很快被淹沒于民意滔滔之東流水中。 那么究竟誰應該對民間瀕危的信任感負責呢?答案也許在風中,但追本溯源,環保組織和民眾擔心的焦點卻是環境影響評價報告體系的不公開、不透明。根據眾多主流媒體最近一段時間的報道和評論不難看出,環保組織和民眾的擔心其實并非空穴來風、無的放矢。 我們看到,一直以嚴格履行企業社會責任而自我標榜的中石油,其大連分公司一再發生油罐爆炸,與此同時,中石油昆明煉油項目的環評報告迄今為止只有一版語焉不詳的摘要版在網上公布;我們看到,80后市長耗資10億在湖北神農架國家自然保護區開山辟地建機場,其環評報告卻如神農架野人一樣至今還是一個傳說;我們看到,有“滇中地區生命之水”美稱的撫仙湖,因當地違規建高爾夫球場和大規模開發房地產而受到致命的污染,而這些無一例外是未批先建的違規項目,迄今未能出具環評報告,卻神奇地獲得了施工許可和銷售許可。 有鑒于此,我們有理由擔心鄰避運動還將不斷發生,民眾在環境影響評價信息不公開、公眾參與機制缺失的情況下,出于對自身健康和資產貶值的顧慮,會傾向于抵制具有環境和安全不確定性的所有項目。 無獨有偶,萬眾矚目的環境公益訴訟領域又面臨一個歷史性倒退。日前披露的被寄予厚望的《環境保護法》修正案,規定只有準官方的中華環保聯合會有資格提起環保公益訴訟,除此以外,其他任何個人和民間組織皆不能作為環境公益訴訟的主體。 一方面是伴隨中國多年粗放式發展而來的環境問題日漸突出,一方面是衣食足而知環境的民眾的保護意識空前覺醒,建立環境信息公開和公眾參與機制越來越成為全社會的共識。此時此勢,如果繼續無視普通民眾對于環境影響評價的知情權,限制民間環保組織發揮作用,則美麗中國之夢,不知路在何方。 流水今日/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