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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4日下午,全國民政法制工作會議在北京召開。民政部部長李立國出席會議并講話。民政部副部長姜力、顧朝曦,中紀委駐民政部紀檢組組長曲淑輝,全國老齡辦常務副主任陳傳書,國務院法制辦黨組成員胡可明,全國人大內司委內務室主任于建偉等出席會議。會議由民政部副部長竇玉沛主持。 李立國在講話中總結了近年來民政法制工作取得的顯著成績,闡述了加強民政法制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對今后一個時期的民政法制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 李立國說,根據2010年確立的目標任務,民政法律法規制度體系建設不僅有“精裝修”的現實需要,更面臨“打地基、搭架子”的緊迫任務。 從國家層面看,今年,當務之急是要配合全國人大、國務院制定社會救助法和慈善事業法,配合國務院法制辦修訂《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基金會管理條例》、《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殯葬管理條例》,制定《中國公民收養子女登記條例》。 明、后兩年,需要抓緊研究論證起草,適時上報國務院法制辦的立法項目包括《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修訂)、《地名管理條例》(修訂)、《行政區劃管理條例》(制定)、《行政區域界線管理條例》(修訂)、《退休軍官安置條例》(制定)、《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管理條例》(制定)和《兒童福利條例》(制定);需要制定或修訂的部門規章包括《家庭寄養管理暫行辦法》(修訂)、《軍隊離退休干部服務管理辦法》(制定)、《烈士公祭辦法》(制定)、《難民甄別和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制定)、《民政部行政復議與應訴辦法》(修訂)以及社會組織管理配套規章。 從地方層面看,有立法權的民政部門,要積極配合當地人大、政府抓緊制定《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自然災害救助條例》等已經出臺的法律、行政法規的配套規章。還要提前做好《社會救助法》、《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等即將出臺的法律、行政法規實施辦法的起草調研論證工作。要充分發揮地方立法先行先試優勢,還要注意在人大、政府其他立法項目中增加民政職能和地位等相關內容。對短期內在全國范圍很難形成法律、行政法規的項目,盡快出臺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為國家層面的立法奠定實踐基礎、積累經驗。 李立國強調,法律法規的制定或修訂,決定權在全國人大或國務院,但草案的基礎工作在民政部。我們要通過扎實有效的工作,推動列入年內完成的民政立法項目如期出臺,推動列入預備和研究的民政立法項目排序靠前。部門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制定或修訂,主導權在民政部。我們要充分發揮這一優勢,加快推進部門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制定進程。 (本報記者 張雪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