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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作為青少年社會化與再社會化的重要空間和場域,對于青少年公益教育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因此,了解當前社區開展公益教育的現狀,對推動社區公益教育發展,實現公益教育目標具有重要意義。為此,北京師范大學中國公益教育研究所作為國內首個專門從事青少年公益教育研究的機構,于2012年5-6月組織研究團隊就社區開展青少年公益教育活動的現狀、支撐條件、影響因素和社區對公益教育的認識等方面,對北京市海淀區207個社區(181個社區居委會和26個村委會)進行了相關調查研究。 儀式化、組織化、政治化 傾向明顯 絕大多數社區或多或少地開展過青少年公益活動,但主要集中在社區勞動、環境保護、安全教育和健康教育等常規性活動方面,同時也開展一些諸如慰問演出、捐錢捐物等具有儀式性、組織化和政治化傾向的公益活動。 調查結果顯示,在過去的2011年,有94.9%的社區開展過青少年公益活動。從開展活動的頻次來看,開展過1-2次的社區占40.1%,3-4次占41.4%,5-7次的占10.2%,8次以上的占3.2%,沒有開展過活動的社區占5.1%。大部分社區在一年中開展過1-4次活動。從社區開展青少年公益教育活動的主題來看,主要分為常規性主題活動和具有政治化色彩的主題活動。其中,社區勞動、環境保護、安全教育和健康教育是社區開展的常規性活動。調查結果表明,有74.5%的社區開展過社區勞動活動,73.9%的社區開展過環境保護活動,65%和43.95%的社區分別開展過安全教育和健康教育活動。同時,社區也開展過捐錢捐物、慰問性活動等主題活動,但這些活動往往具有儀式性、組織化和政治化的傾向 面臨內外部資源條件挑戰 在社區中開展公益教育活動具有一定程度的現實基礎條件,但公益教育要扎根社區,仍然面臨著設施、資金、專業化人才,以及志愿者參與、家長支持、與學校合作等多種內外部資源條件的約束。 從社區開展青少年公益教育活動的自身資源來看,社區具有一定的公共服務設施、資金和專業人士,但總體情況不容樂觀。首先,社區開展青少年公益教育缺乏專業化人才支持。從獲取有效資料的151份有效問卷中發現,僅有12人獲取了中級社會工作師資格證書,26人獲取了助理社會工作師資格,分別占總人數的7.9%和17.2%。這個比例意味著大多數的社區工作者并沒有獲得相關的職業資格,這對于開展社區青少年公益教育是一個巨大的挑戰。其次,從社區公益活動經費來看,來源渠道單一,經費支持乏力。研究團隊發展、社區開展公益教育活動的經費主要來源于社區的經費預算,例如85.2%的社區公益活動經費來自于社區經費預算。但是,專門用于青少年公益教育的資金短缺,很少有社區為青少年公益教育列出專項經費。一位社區工作者說:“社區的經費非常緊張,前段時間我們想給孩子們搞個活動,向街道文教科申請經費,最后只給了我們100塊錢,甭說發獎品了,就是連購買活動材料都不夠。”最后,服務機構和服務設施建設薄弱,已成為制約社區開展青少年公益教育工作的重要影響因素。 從社區公共服務設施來看,在獲取有效資料中,直接或間接與青少年公益教育相關的有社區服務中心、兒童服務設施和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其中雖然120個社區設置有社區服務中心,然而據研究團隊多次觀察,這些社區服務中心大都場地不足、辦公條件簡陋。另外,只有32個和33個社區分別設置有兒童服務設施和社會工作服務機構,150多個社區完全沒有設置相應的機構。 從社區開展公益教育活動的外部支持資源來看,大部分活動中有志愿者和家長參與,但參與程度不高,與周邊學校的溝通合作程度較低,缺乏互動性。調查結果表明,16.4%的社區認為所有活動都有社區志愿者參與,44.7%的社區認為大部分活動有社區志愿者參與,27.6%的社區認為一些活動有社區志愿者參與,另外還有5.9%的社區認為很少的一些活動有社區志愿者參與,5.3%的社區認為社區志愿者沒有參加任何活動。家長實際參與社區青少年公益活動的情況不容樂觀,僅有38.85%的家長有時參加,29.3%的家長偶爾參加,18.47%的家長很少參加,4.46%的家長從不參加,8.92%的家長經常參加。從社區在開展青少年公益教育活動中與周邊學校的互動情況來看,44.1%的社區與學校有過偶爾合作,29.6%的社區與學校極少合作,16.4%的社區與學校從未合作過,而僅有9.2%的社區與學校合作比較多,0.7%的社區與學校合作頻繁。父母雙方有一方來參與和祖孫一起來參與是目前家長參與的主要方式,兩者所占比例較高,分別為58.7%和27.1%。父母雙方都來參與和都不來參與的各占3.9%。 三大瓶頸因素并存 缺乏資金支持、社區機構設施不足和人力資源短缺是影響當前社區開展公益教育活動最為主要因素,安全問題與學習成績次之。 從本次問卷調查的結果來看,有89.2%的社區認為影響社區開展公益教育的主要因素是缺乏資金支持;25.5%的社區認為家長擔心孩子的安全問題是主要因素;34.4%的社區認為家長擔心影響孩子的學習成績是主要因素;63.1%的社區認為社區機構設施不足是主要因素;54.1%的社區認為社區工作任務太多,人力資源不足是主要因素;12.1%的社區認為社區缺乏專業化人才支持,社區工作人員不知道該如何開展是主要因素;2.5%的社區認為其他因素是主要因素。從這組數據來看,缺乏資金支持、社區機構設施不足和人力資源不足是影響當前社區開展公益教育活動最為主要的三大瓶頸因素。此調查結果進一步印證了“社區開展公益教育活動現實基礎條件”中的調查結果,由此說明社區自身對制約其開展社區公益活動的相關因素認識比較清晰、準確。有意思的是,與學校認識不同,社區認為安全問題、學習成績并非主要影響因素。 主體意識有待增強 盡管大部分社區工作者對公益教育概念認知程度不高,對公益教育責任主體認識比較模糊,但對社區開展公益活動對青少年成長作用的認識較高。社區對公益教育的認識與理解程度直接關系到公益教育在社區的實施與推進。 研究團隊從社區對公益教育概念的認知與理解程度、社區對開展公益教育活動對青少年成長意義的認識、社區對公益教育責任主體的認識三個方面進行了調查。結果顯示,社區對公益教育概念的認知程度較低,從來沒有聽說過的社區占6.33%,非常了解的占3.8%,比較了解的占14.56%,了解一點的占75.32%。從社區對公益教育責任主體的認識來看,認為政府、學校、家庭、社區是責任主體的社區分別占38.85%、26.75%、18.47%和13.38%,還有2.55%的社區認為是其他責任主體。實際上,社區公益教育是一種以學生為中心、以家庭教育為基礎、以學校教育為主導、以社區教育為依托的教育模式,家庭、學校和社區才是真正的責任主體。但是,仍有高達38.85%的社區認為政府是公益教育的責任主體。 當然,政府的參與對推動社區公益教育發展至關重要,但不是主要的直接責任主體。社區的這種認識偏差與我國社區“單位制”和“行政性”制度慣性所造成的社區自身功能定位錯位不無相關,即社區往往把自己定位于完成各級政府機構交辦的行政性任務,以及履行“補缺型福利”和“政府守夜人”的角色,而忽視自身對青少年公益教育所發揮的功能,自然認為這是政府的事情,政府應該承擔主要責任。 社區對開展社會公益活動在青少年成長中的重要性程度認識較高,38.9%的社區認為開展社會公益活動對青少年的成長非常重要,43.3%的社區認為比較重要,17.2%的社區認為一般,0.6%的社區認為不太重要。其中,非常重要和比較重要兩項數據合起來高達82.2%。從社區認為開展社會公益活動應側重在哪些方面培養青少年的認識來看,排在前四位的依次是社會責任感、社會交往、安全與健康知識、合作精神。82.3%的社區認為開展社會公益活動應側重培養青少年的社會責任感。 (作者:北京師范大學社會發展與公共政策學院博士白列湖、中國人民大學博士衛小將) |